第一百三十二章 事后一根烟(1/2)
这小子,来真的!
众犯人被良臣手中那眼球惊呆。
牢里“吃教训”由来已久,有闹的,有不服的,有反抗的,可没一个敢来真格的。
拳脚再狠,只要不朝要害招呼,总要不了人命。
任你再能打,双拳难敌四腿,总要服输。你不服输,打的牢房全怕你也没用,因为外面还有牢头和狱卒。
为了规矩,总要收拾你,治得你服服帖帖。
要是一个个的以为自己能打,就不服规矩管,那这世间,便没有方圆可言了。
到了最后,还是一个服字。
服了,就老老实实窝着,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等到下一个“新人”进来,你就会自觉维护这牢里的规矩,成为新人眼中狱霸般的存在。
有一点毋庸置疑,吃教训做规矩,不会把你往死路逼。外面发了话,要好好整,也不过是多受点罪,不必担心小命就给送了。
所以胡三“请”魏良臣“喝茶”,那是手段,折磨你一段日子,他们满意,外头也满意,这事就结了。
无冤无仇的,人傻了才会把人弄死,嫌自己在牢里住的太短,嫌自己活的太久是吧?
千言万语两个字----规矩!
规矩面前,是龙是虎都得趴着。
包括胡三在内,一帮犯人们谁也没有想到,规矩会坏在魏良臣这里。
他们骇住了:这愣头小子玩真的,他敢朝人眼珠子招呼!
这是要出人命的啊!
不到绝路,谁个敢这么做?
不背着几条人命,没活头了,谁又愿意这样做?
但这样的人,牢里又有谁敢招惹!
真是不怕浑的,就怕愣的。
这帮犯人都是小偷小摸的主,顶多在外面打个架砸个摊子,可没胆子大到杀人越货的,更不曾见过血淋淋的一幕,一个个都是瞧的慌了。
被活生生抠出眼球的胡三如杀猪般在那嚎叫,鲜血顺着他的指缝往外流,脸上都是血,堵都堵不住。
也是个色厉内荏的,换作真豁得出去的,无论如何也要弄死魏良臣,以泄心头之恨。哪会只晓得捂着眼睛在那嚎叫,声嘶力竭,撕心裂肺,除了叫人心惊,还能有什么用。
这种人,也是废物。
犯人们愣了一会,终是反应过来,跑到门边朝外大声叫喊起来:“快来人,快来人,出人命了,出人命了!…”
良臣站在那没动,任这帮犯人在那大呼小叫。
他定定的看着食指上的眼珠,心头也跳得厉害,因为他没想到自己真的将胡三的眼珠子抠出来了,当时,他只是本能的朝对方眼睛戳。
眼睛和身体下面吊着的物件,是人的两大致命弱点。若是这两处遇袭,肯定要自保的。
只是插人眼睛,朝人裤裆招呼,是地痞无赖都不屑为的下三流动作,良臣却干了。
因为,不这样干,他根本没办法制服体格比他高大,还有帮手的胡三。
许是因为太过激动,又或许是因为太过恐惧,良臣干出了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事情,那就是把胡三的眼珠活活抠了出来。
害怕,良臣肯定是怕的。
后悔,却是没有的。
他不能不这样干,因为那碗水,他肯定是不能喝的。
水里面的东西是当场要不了他命,可也会让他被折腾的生不如死。且那水里污秽不堪,天知道有多少病菌在其中,真喝下去,难保他魏小千岁是不是就在这里卒了。
反正没什么可说的,良臣难得硬了一回。便是不为他自己,为倒在地上都不能起来的大哥,他这口气都是要出的。
人死,大不了鸟朝天。
有些事情,不是意志可以转移,也不是大脑能提前判断祸福的。真能这样,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罪犯了。
良臣将手上的眼珠子甩到地上,估摸这事不可能善了,杀头倒不至于,毕竟人没死,但流放充军八成是躲不过了。
胡三失了魂魄,良臣自是不会再上去结果他,于是靠在墙上。
现在,他很想来根事后烟。
后果,暂时不去想了,想了也没用,反正也左右不了。
怀中倒是有司礼大佬的官帖,然这节骨眼,这官帖拿出来也没用。因为,官帖想要发挥作用,得送对人。良臣一直的打算是要持这官帖去拜见沧州知府的,所求何事,府试过关而矣。
现在,却是只能躺在他怀里睡觉了。
找不到可以发挥作用的对象,你就是揣个圣旨在怀里,别人也不会理你。
提学御史的墨宝,当然更救不了良臣。
不管是官帖,还是墨宝,亦或提督学政给沧州的书信,这些道具只能在良臣科举路上发挥作用,用在其它事情上,毫无用处。
他现在,也别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念头了,乖乖等着县尊过堂吧。态度好点,说不定能够轻判,不过他兄弟俩接连得罪县尊,只怕县尊手下没有情面可给。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良卿怔怔的看着弟弟,浑身上下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因为,他吓坏了。
突然,良卿一跃而起,从地上捡起那带血的眼珠,然后冲向捂着眼睛哀嚎的胡三,疯了般朝他脸上、身上打。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更是直接将人扑倒在地,然后骑在身上,死命的锤打。
胡三被打懵了,都不知反抗。他一只眼瞎了,另一只眼又被血给糊住了,什么都看不到,只以为那个小子要置他于死地,急的不住大喊:“救我,救我!”
四个犯人却是吓得站在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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