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3章 国初立现贪腐风(1/2)
这封密信来自情报局的秘谍,上面所说的事情也不算大,但是性质却极其恶劣。
一一二四年五月初五,中华帝国建立,如今是一一二六年初,不到一年的时间,但国内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
其实帝国的建立时间还要向前推数年,因为镇南国时期也要包含在内,不过就算这样,帝国行省的地方官员出现贪腐现象,也让李南感觉有些心惊。
宋国就是帝国的前车之鉴,为什么硕大的一个国家,会变成如今被其他国家分食的惨状?
除了重文轻武和地缘关系外,徽宗和他最信任的六贼,以及朝廷上下官吏的腐败,也是其中比较主要的原因。
李南早就预料到帝国的官吏也会出现贪腐,但他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可以说历朝历代的的衰亡史,就是腐败史,哪怕到了李南前世所在的那个时代,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中国历代治腐败采用了各种办法,比方说秦设御史监察百官,历代中央上计审查,明之酷刑杀伐、锦衣卫密查、设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清之养廉银,但这些都没什么用。
历朝历代,李南认为政治贪腐最狠辣的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贫苦农民出身的皇帝,因为年幼时朝廷发给自己家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所以朱元璋对官吏的贪污是最憎恨的。
在他亲手建立的大明王朝中,朱元璋试图建立一个最清廉的政府。在整治官员贪污腐败方面,他采取了不少措施。
首先就是严苛的制度,后世常有百姓说贪官都应该抓住就杀,但很多人不知道朱元璋真的这么做了。
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处罪特别重。其中,犯有贪污罪的官吏,一经查实,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军;官吏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之刑。后来又降旨,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而且朱元璋在执法方面一视同仁,不管对方是京城高官,还是皇亲国戚,一概格杀勿论。朱元璋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为非作歹。除了强占土地、隐匿税赋,他还插足商业,走私贩私,向陕西贩运私茶,从中获取暴利。朱元璋知道后,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
朱元璋对的贪官的惩罚措施非常严厉,死是贪污行为最终选择,但他实行的刑罚很严厉,也很残酷,不是简单的让其一死了之。
除了刑法规定的“五刑”外,朱元璋还常常法外用刑对付贪官污吏,如廷杖、抽筋、挑膝盖、剁指、剁脚、剥皮等酷刑。在明代的官衙前,大多都有一个专门的剥皮场和一个专挑贪官人头的长杆;在官衙办公书案旁,则有一个塞满稻草的人皮,用以震慑和恐吓那些心存贪渎之念的官吏,使之触目惊心。
除了有专门的锦衣卫组织负责监察之外,朱元璋还设立了百姓检举制度。
可以说,发动老百姓对官员的贪污行为进行监督,是朱元璋的一大创举。
朱元璋在《大诰》中郑重申明:凡守令贪污者,允许百姓赴京控告法令规定。并强调“……敢有邀截阻拦者,枭令。”“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拦者,其家族诛。”也就是说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不过民告官谈何容易,老百姓被压制惯了,很难有揭发检举的冲动,这一政策虽说很有民主思想和开创性,但他明显没有考虑到操作性,所以成功的例子并不多。
说实话,这个问题真的难住了李南。
李南冥思苦想,回忆着后世各个国家对贪腐的治理办法,但他发现其实都大同小异,而且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的国家,官吏的贪污腐败也从未断绝过。
见到李南面露难色,还未离开的鲁达开口问道:“圣上,可是出了什么大事么?”
听到鲁达的话,李南摇摇头,将手中的密信递给他,“你们都传阅一下,看看吧。”
密信上记录的东西不多,所以不到盏茶的功夫,鲁达、露迪娅和提利昂等人就已经知道了这件麻烦事。
鲁达嫉恶如仇,此前也深受贪官污吏之害,因此他肃然说道:“圣上,如今帝国各大行省的官吏都出现贪污的势头,这种事绝对不容姑息。帝国立足未久,若不严加整肃,恐怕后患无穷啊!”
李南自然也想到了这点,不过此时他也想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因此对提利昂和露迪娅说道:“你们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提利昂来自冰火世界,考虑了一番后说道:“只要人类还有yù_wàng,那贪腐之事就绝对不会消失。因此臣认为堵不如疏,这些人必须要整治,但是我们还是需要研究出一套专业的法律来针对此事。”
露迪娅建议道:“如今帝国正在跟金宋大战,臣妾认为此时不宜宣扬此事,不如先对这些贪腐的官吏略施薄惩,待大战结束之后,在着重处理。”
这几位重臣的想法和建议虽然不同,但李南知道他们都是为了帝国着想,最终这件事还是要自己拿主意。
李南迈步在殿中踱步,脑中不断思考,半响后,他停步沉声说道:“所有已经查实贪腐的官吏,不论品级大小,除了将所有贪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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