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七节 出山(3/3)
。它们大多是失去财产,极其穷困的下等国民,希望可以通过战争得到功绩,通过掠夺的方式重新回归原来的社会地位。平民士兵属于各**队的坚力量,也是将军和军官的最广泛来源。奴隶在拉邦卡大陆属于数量和群体最庞大的集团。它们没有任何私有财产,没有人身保障。军队的情况要比外界稍好一些,至少军官们不会肆意滥杀奴隶士兵,但每次战斗的时候,奴隶兵总是冲在最前面,几乎没有任何防护,武器装备也极其低劣。它们只负责战斗,胜利之后对敌方城市的掠夺却没有它们的份儿。那是属于平民士兵和军官、贵族们的特权。如果在战斗被判逃跑或者表现不佳,奴隶兵唯一的下场就是当众被杀,将尸体示众。
孟奇和守卫城门的士兵很熟。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它花费了大量金钱、礼物和女人,把守城的官兵养成一头头肥猪。目的只是为了能够让这些贪婪的混蛋少收点儿税,可以在关键时候悄悄帮自己一把。
孟奇照例走在队伍前面,和每一个守城士兵热情地打着招呼。它从大车上拿下几瓶事先准备好的酒,殷勤的分发开来。神情阴冷的士兵们坦然接受,脸上表情也渐渐变得和缓。尤其是拔掉瓶塞,几口烈酒下肚,言语和动作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这种酒是“索克”块茎的酿造物。它并不是纯粹的植物原料制成,而是添加了一种类似大蚯蚓的动物猪按照拉邦卡大陆的做法,那种大蚯蚓丨通常在尸体密集的坟地里出没。它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没有牙齿,只能以腐烂的尸体脓液为食。因此,大蚯蚓丨体内相当于活的肉质酵素。富有经验的酿酒工人总是可以在坟地里找到,并且将大蚯蚓丨挖出来,直接剁成肉末,以新鲜血肉混合蒸熟的索克块茎,用巨大的瓦缸盛装,发酵,制酒。
这玩意儿真正的名字其实叫做“尸酒”。这种名字光是听听就很令人倒胃口,更不要说是品尝。商人们总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它们直接略过了用食尸蚯蚓酌酒的关键,以红色的血肉为名,直接将起命名为“红酒”。当然,在出售的时候,盛酒瓶上总会附上一张漂亮的花瓣标签。这是拉邦卡大陆特有的一种植物,开花的色泽浓郁,香气四溢。
“红酒”的度数很高,央山脉里的土著们对酒精有种无法摆脱的狂热。守城士兵们也同样被浓烈的酒精所吸引,神经开始变得麻木和粗大,眼神也变得邪恶起来。
康永志从一名士兵身旁经过的时候,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那是个剃着光头,肩膀宽阔,肌肉特别结实的壮汉。不知道为什么,它觉得刚刚从身边走过的康永志忽然散发出非常特别的另类魅力。这感觉很奇怪,就像男人在街上走着走着,忽然对某个异性产生了如同初恋般的神秘向往。当然,对方也许根本不算什么美女,甚至长相可以说是丑陋,但外表永远无法明白大脑的思维,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裤裆里的生殖器会莫名其妙的勃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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