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意绵绵遗产落谁家(1/2)
“你是一番好意,只是我原是客居在这里,哪里能计较这些?虽不过日常饮食,可旁人吃的,我便不能?未免太娇贵了!”黛玉道。
“况且府中饭菜素来精细,并未亏待我半分,我若再提这些,便老太太、太太、凤姐姐她们不说什么,那底下的没事且要寻些闲话说的,如何使得?”黛玉顿了一下,却是摇头叹息!
龙汐(紫夕)闻言一怔,道:“姑娘是客居,色色简便些,原也是正经的道理。若是旁个摆设布置、衣衫首饰一类,我们再没不听从应下的。可这饮食上头,断然不能如此。你本就身子弱的,若是这吃食上头再耽搁了,哪里经得住!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不可轻毁。想来我们太太在天上,也是看着呢。何况老爷独有你一个,素来疼爱如珍,若再见着你的时候,竟是更弱了。岂不是伤他的心?”
黛玉含泪道:“说起父亲,我昨夜倒是梦见他老人家了,思念得紧!”
龙汐(紫夕)心想: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得把要紧话一并说了才好!
她看一屋子丫鬟婆子,说话不便,就借口说园子里的桂花开得好,让黛玉带她到园子里赏花。
主仆两人走到园子西北角的桂花树下,黛玉笑道:“你这个这小蹄子,又有什么鬼主意,赶紧说了吧?左右都没人了!”
龙汐(紫夕)笑道:““姑娘,你也该为自己的前程谋划谋划了,长久呆在亲戚家,终究不是长法!姑娘难道不思乡吗?难不成要在此处呆一辈子不成?”龙汐(紫夕)正色道。
“我一个姑娘家,能做什么呀?谈什么前程?”黛玉道。
“姑娘,我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老爷终归是要百年归老,驾鹤西去的。到时候姑娘要如何自处?老爷身后留下的财产怎么办?”龙汐(紫夕)问道。
其实这个问题龙汐已经考虑了好久了。
《红楼梦》这本书里,关于林黛玉的遗产问题一直是谜。
有人说,林如海去世后,压根没有留下多少钱财。
但是龙汐根据书中所透露的信息看,认为遗产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少。
首先,林如海官任巡盐御史,明清两代管盐的几乎就是现在的垄断行业,那是公认的肥差,三年清知府,还十万雪花银呢,何况林家这样的官。
另外林家也是四代为侯,到了林如海这一辈,虽说没了侯位,但他是科甲出身,是探花。
书上说,林家“虽系世禄之家,却是书香之族。”就这一点,林家可比贾家强多了!
贾家宁国府那边的贾敬算个进士,但是他去当道士了。
荣国府当家的贾政并没中过科举,只是世袭了个官做,而下一代那些,最多就是后来考举人时得个第几十名的。贾赦和贾珍就更不用提了!
侯位加科甲加盐政,再加上林家几代单传,几代的财产最终都汇到了林如海身上,林家怎么会没钱呢?岂但是有钱,那是又有钱又有地位的,否则贾家怎么可能把闺女嫁给林如海?
贾敏可是贾母最疼爱的女儿,嫁她的时候又是贾家最顶盛的时期。
第七十四回,当王熙凤建议裁剪人员,减少开支时,王夫人叹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从公细想,你这几个姊妹也甚可怜了.也不用远比,只说如今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象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
这样的金枝玉叶,林家没钱没地位贾家怎么肯嫁?
看看四大家族的联姻就知道,那是一荣俱荣的!
十几年前的贾家比后来要荣华显赫的多,贾敏作为贾府最宝贝的闺女,所嫁的绝对是门当户对的钟鸣鼎食之家。
嫁闺女了,肯定就会有陪嫁,你看王熙凤骂贾琏的时候,就说她娘家带了多少多少陪嫁。
贾家嫁贾敏给林如海,那陪嫁肯定也是少不了的,这笔钱不也都带去林家了?
结论是:林如海有着丰厚的家产,留下了巨额遗产给黛玉。
也有人说,林黛玉身为女儿,在那个封建时代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
但是龙汐以前也查过相关的法律。
在那个时代,女儿虽然没有和儿子同等的继承权。但自唐代就有规定规定:“绝户”之家,在室女可分得财产之一半,作为自己的嫁妆费用。
“绝户”就是没有儿子的家庭,“在室女”就是还没有出嫁的女儿。
到了南宋,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是: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巳婚女),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按照这个说法,林黛玉在父亲林如海“捐馆杨州城”后,林如海属于绝户,她没有出嫁,属于绝户的在室女。
林如海虽有几房姬妾,但是没有续弦的正式夫人,所以继子不能“立继”,只能由林氏宗族的近亲尊长来进行“命继”。
因为林黛玉虽是亲女,却要外嫁的,一应祖茔、祠堂的四时祭祀还是要由儿子来进行,所以要选立一个继子。
而“在世女”林黛玉继承的遗产应当按照前面的规定,除去林如海的丧葬费用外,分得全部财产的四分之三;继子继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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