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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5 去都察院】(3/5)

比刑部大!

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人民法院,都察院相当于后世的纪委监察委,刑部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司法局和监狱的结合体。

后世的纪委监察委现在的老一是高官高配,最高法和最高检都是副国级高配,司法局监狱也是高官配置。

在大明这个时代也差不多!

到了清朝,大理寺的地位有所下降,刑部有所加强,都察院基本上保持不变。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在韦宝看来,是逐级递增的权力配置。

魏忠贤笑着摇了摇头:“你还真敢想,刑部都没有空缺,还敢想大理寺?没有位置。也不需要观政。”

观政是大明特色,士子进士及第后并不立即授官,而是被派遣至六部九卿等衙门实习政事,这就是明代进士观政制度。

此制度肇始于洪武十八年,贯穿有明一代,奄至明末尚存。

韦宝对于大明的升迁捷径,还是有过一番研究的。

司法部门能最快积累功劳,更快的是兵部,打仗也能立马立功,但他一个刚刚入职的正七品文官,就算放到兵部去,就算立马赶上打仗,也不可能外放他出去当个兵备佥事啥的。

所以,司法衙门是韦宝眼下唯一的选择。

去司法衙门当个观政,搞不好就能捡漏呢?捡着个啥功劳,可以为下一步升迁打基础。

明代进士前几名直入翰林院、承敕监为庶吉士、中书舍人者不历观政,剩下的才要经历观政的考验。

而根据《明太宗实录》记载,随着全国取士数量的增加和中央政府官制的完备,到永乐初年,观政制度已经发生变化──所取进士除去前几名仍然直入翰林院、承敕监为庶吉士、中书舍人者,并不是余下的进士全部观政,而是只留部分观政,其它的有直发诸王府为辅佐官,更多的则“悉遣归进学”。这应该是因为一段时间内无官可补采取的临时举措,并非定例。

此外,永乐朝后期,开始直接任命及第进士为行人司行人。

到了天启朝,所谓进士观政更成虚文,完全丧失其本来意义。

《明熹宗实录》天启五年四月癸未:“兵科给事中陆文献疏言:进士观政各衙门三月,乃始选除。近科以来,观政仅参谒之虚文,不知所观何政?!为大臣者除卯簿画押而外,亦不可言何政当观而有所指示,有所省试也。无何而请假归里矣,无何而谒选之任矣。臣请自今伊始,观政令典宜实实举行者。曰询事考言,或进相质辩而得之,或退悉敷陈而得之,嘿察其品,曲尽其材,一一别识之,而密致之阁部。阁部再加咨讯,而登之选除。酌量于成例之中,转移于选法之内,将使博雅者就馆职,心计者主钱谷,文理者典仪章,谋断者司兵务,明辨者折刑名,精敏者督工作,丰采才猷可以率属励俗剸繁理剧者任州守,及各郡岩邑之推知。其间或才有余而凌厉过当,德有余而强干不足者,器使之,令得各见所长。傥更有大识,力大风节,能排大难、决大疑,扶植大纲常者,另储以待破格不次擢用。如蒙正之夹袋、允文之才馆,陶铸而简任之。庶几,皇上崇重养成之意不为具文,而祖宗责实求才之典可收成效矣。上曰:‘观政进士,部堂不时省试考核,选法仍照旧额行。’”

“想法不错,不过可惜,空缺不是说有就有的,僧多粥少!”魏忠贤摇头道:“大理寺也没有空缺。”

“那都察院呢?”韦宝不死心。

魏忠贤盯着韦宝看:“你当真想去都察院?”

韦宝一汗,这话问的,都察院怎么了啊?在韦宝看来,都察院十分的高大上,都察院的十三道御史和六科廊言官就是一体的,多大的权力啊?

通常,都察院和六科廊言官的正七品,再换个位置,若是仍然留在京城,到别的部去,可以升迁个五品官六品官,要是外放地方,马上就能弄个府尹做做。

“你一个才入仕一个月的探花郎,当言官肯定是不够资格的!不过,都察院可以养闲人,可以观政!安排不难!”魏忠贤道:“都察院属于三法司,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权限大,涉及范围广,拿政绩的机会的确是最多的!”

韦宝闻言大喜:“那就安排我去都察院观政吧!”

魏忠贤笑道:“我收了你们的银子,就不能害你,看样子你是什么都不懂。都察院可是最复杂的地方,比任何一个衙门斗的都厉害,东林人的权力极大,成日里互相攻讦,一个弄的不好,就要卷铺盖回家了。”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明代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为最高监察机关。

所谓“科道”,指的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的十三道监察御史。

六科给事中在明代被称为科官,十三道监察御史则被称为道官,虽然二者系统不同,但地位职责却相近,故合称为“科道官”,也成为“台垣”,御史为台。

六科为垣,构成明代纠举弹劾、防止官员敷衍公事、违法乱纪的交叉防线,又由于职在“建言”乃至“风闻言事”,固又统称为“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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