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帝国终成(1/5)
萧炎和罗峰在米高梅和哥伦比亚身上占足了便宜,吴邪这边也与索尼开始了回合制的谈判。
吴邪的两个底线很简单,一是版权方面没得谈,要谈就直接掀桌子。所以第一次谈判后,索尼就不再想着版权的事情了。第二是分成要拿40,至于索尼跟唱片店那边怎么分,他就不管了。
全球五大唱片公司,他们究竟怎么切蛋糕,这个并没有固定比例,整个渠道任何一方强势,都会使得一张唱片的分成比例发生变化。
如果非要写一个默认比例出来,那么通常是唱片公司分得50的利润,唱片店分取30的利润,制作人10,作曲、作词各拿5,演唱者拿2,剩下的3是各地区出版社和各个音乐、唱片协会的利润。
但这个比例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举个例子,如果是一位非常牛逼的词曲家,哪怕只给这张专辑写了三四首歌,最后依然能分到更多的分成;如果是唱片销量特别高的人气歌星,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些国际级别的超级歌星,甚至能获得10以上的分成;还有全球顶级的大型唱片连锁店,他们很可能会寻求35,甚至40的利润分成。反之可能会被唱片公司压到20。
所以,每张唱片的具体分成比例,主要是看哪个环节的人更牛逼,那么他就能分得更大更美味的蛋糕。
吴邪现在肯定是最牛逼的一环,因为制作人、词曲、演唱者都是他一个人,这就至少20的分成比例。
索尼公司只负责发行,吴邪觉得他们拿到25左右的分成就差不多了,再多他还不如自己发行算了。
索尼当然不会同意这个分配比例,吴邪若是先拿走40,唱片店再拿走30,他们最多只有25的利润可赚,剩下的5还要分给各国的出版社和音乐协会。
他们堂堂全球第五的唱片公司,如果只赚这么一点钱的话,不要面子了?
吴邪也知道这个比例不可能谈妥,但谈判都是这样,索尼第一次谈判也只给了他25的利润,这同样是吴邪不可能接受的条件,那他真不如自己玩呢。
第一次谈判就是谈个蛇皮,这太正常了,不行就再谈。
三天之后,吴邪开价38,索尼提到28。
双方分歧依然很大,第二次谈判再次失败!
还是不要紧,三天之后又三天……
这一次,吴邪开价35,索尼提到30。
很明显,分歧还是有点大。
这一次,双方谈到面红耳赤,一副就要掀桌子翻脸的样子,谈判再一次失败了!
但这个时候,双方都知道对方的底线在哪了,挣得就是那1,2的利润,寸步不让!
三天之后又三天,三天之后再三天……
这一次,吴邪一拍桌子,差点就将其震碎,冲着索尼代表,大声说道:35,少一个子都不行,否则我宁愿自己发行,我一个人全要了!
索尼代表见状,当即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同样满脸凶狠的表情,大声说道:我们再退一步,大家各拿33利润,剩下的30给唱片店,4给出版社和唱片、音乐协会,这样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吴邪用力一捏,手上的茶杯立刻四分五裂,他坚决不同意这个方案,冷笑着反驳:“你丫什么操行,我还不知道?你们最后能给唱片店25的利润就不错了,真按这个分法,怕是要拿走40的利润。”
索尼代表这次狂扇自己两巴掌,面露凶光,威胁道:“别忘了,没有我们,你的唱片进不了日本,进不了亚洲各大城市,更进不了欧美地区,再好的唱片也要砸在自己手里。”
“我不曹尼玛!”吴邪这次不是威胁了,他是真的准备翻脸,“如果索尼不答应35的分成条件,我就与百代或宝丽金合作,一样能卖到欧美,或者跟贵公司的合作伙伴哥伦比亚唱片合作也不错。”
“慢着!贵公司提出的这个比例,我们同意了!”
索尼代表这下秒怂,连扇了自己三巴掌,直接同意了交易。
小爱都看傻了,日本人都这么谈生意的吗?
吴邪暗道:“他们买东西也这个样,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他这最后一击,正好打在了索尼的七寸上。
索尼的合作伙伴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这段时间也给了他们许多压力。
大佬很清楚哥伦比亚公司也打算与吴邪合作,正好两者已经先在电影上达成了合作,如果能在唱片上继续合作,那就是真正的合作伙伴了。
吴邪没有选择哥伦比亚唱片,是因为那边提出的条件比索尼更苛刻,不然谁跟索尼谈啊!
索尼方面感受到了哥伦比亚唱片给自己的压力,虽然两家在日本合资成立了y公司,亚洲范围属于索尼的经营领地,但如果cbs跳过索尼,直接与吴邪合作在欧美地区发行唱片,而在亚洲这块又帮助中原娱乐发行唱片,索尼就等于被一脚踢开,这对索尼来说绝不是个好消息。
最后,还是索尼唱片退了一步,答应与“中原唱片”在未来三年内,一同在日本发行三张日文唱片,还有三张重新填词后在欧美发行的英文唱片。其中一张必须以《一奏倾情》内的十首音乐为主,另外两张亦由“中原唱片”负责创作词曲。
索尼本来还想负责日文填词,这是他们一开始谈判的武器,谁料吴邪表示完全不需要,索尼只要负责发行即可,双方的销售分成是——“中原唱片”分得唱片总销售额的35。
这个合作模式严格来说,与“中原娱乐”和“邵氏”的合作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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