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 离京(1/2)
金儿是五头獒狮王为首的那一头獒犬,听见慕容燕的话后,立刻走了出来,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吼叫,声音如同雷霆一样。
普通人光是听到这阵吼声,便会觉得鼓膜生疼,要呆愣片刻。
便是修行了武术的寻常武者,也会被獒犬的气势压迫。
马厩中其他健马就被这阵吼声惊得连连嘶叫,只有追电马稳如泰山,打着响鼻,一双马眼看了过来,眼中露出了不屑的神色。
“吼!”
獒狮王金儿再次大吼了一声,全身毛发如同钢针一般竖了起来,像是一只刺猬一样,整个身体都大了一拳,随后猛地人立而起,像是狗熊一样。
人立而起后,这头獒狮王两条后腿猛蹬一下,整个身体如电扑出十多步,两只前掌如同大斧一样,狠狠地劈在了山谷当中的一块大石头上!
嘭!
一声巨响,石屑飘扬,重达数千斤的巨石好像球一样,滚出去了老远,停下来后,便可以看到巨石上出现了一个深达寸许的掌印。
一吼一立一扑一劈之间,快如闪电,迅如疾风。
不过随后发生的一幕,却是让慕容燕差点气炸了肺。
这头唤作“金儿”的獒狮王在施展了裂金拳后,如同疾风一般窜回了王凡身边,绕着他打转,不断用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他的腿,像是普通的狗一样。
明显是在讨好。
“死狗!”慕容燕骂了句,被气得不行,随后看向王凡,眼神中又有些得意,“怎么样,它很厉害吧!它们每一头,都可以对付两三头老虎和狮子!”
“力量和速度还行,普通的武生和武徒不是它们的对手,只是它们所会的拳法却是没有人施展出来的灵活多变,遇上练皮大成的武士就不是对手了。”王凡道。
“哼,它们虽然不如人的武技多变,但是它们的警觉、嗅觉,却是比先天武师还要灵敏,遇到任何不对的事情,也会立刻报警,而且它们的一双狗眼,可以看见阴魂,抵御道术高手的偷袭。最最重要的是,它们不要月俸,只要给口吃的就行。”慕容燕道。
王凡顿时感觉无话可说。
獒犬的嗅觉和警觉性,的确是比人强上百倍,就算功夫练到先天境界,人也很难比得上犬类,更不用说獒犬比有些奴仆更加忠诚,还不要月钱。
当然,想要养活这獒狮王,每个月光是食物的费用,都足以养活数百个普通人了。
“它们吃的东西很讲究吧?”王凡淡淡道。
“这是自然,它们每天一头都要吃鲜肉数十斤,还要喝牛奶,保养力气。”慕容燕嘿嘿笑着。
五头獒狮王计算下来,每天都要吃数百斤嫩鲜肉,喝牛奶,相当于养了一只百人军队。
就算是一个小地主,养了这五头獒狮王,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吃穷,普通富贵人家根本养不起这样五头神物。
也只有豪富的慕容家才不在乎这样的耗费。
“前辈,不知道有没有兴趣为我慕容家办事?”慕容燕突然话锋一转,开始招揽起了王凡。
她的神色无比平静,但是语气却透着一丝紧张。
显然,平常做什么事情都无比自信自傲的慕容燕而言,对于成功招揽王凡并没有信心。
“办事?”王凡看了眼慕容燕,道,“自然可以,不过要看是什么事,并且要给钱。”
“真的?”慕容燕眼睛顿时一亮,呼吸变得粗重了起来。
由不得她不激动,要知道若是能够成功招揽一个武圣级别的人物,她在家族中的地位会高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地步。
这种战略级别的力量,慕容家从未没有过。
“自然是真的,不过别忘了,你还欠我一百万两黄金!”王凡平静道。
慕容燕瞬间感觉浑身沸腾的热血冷却了下来,高兴的心情也瞬间平复。
该死!
“该死!我怎么忘了这回事?没想到这人如此好招揽,不过这样的话,百万两黄金巨款就无法赖掉了,该如何是好?”
慕容燕再次烦恼了起来。
……
哒!哒!哒!
玉京城通往南方七省的官道上,五匹马在飞快地奔驰着,风驰电掣,丝毫不停留。
一马当前的是洪易,骑着火云一般的追电。
在他身后的则是沈铁柱和小穆两人,他们也骑在身长一丈、高八尺、全身乌黑如同黑龙一般的精壮大马之上。
这是云蒙国最上等的乌血马。
随后的则是王凡,他也是骑着一匹乌血马,紧紧跟着前方三人。
落在最后面的则是赤追阳,一脸冷冰冰地驾着马匹,马的旁边还跟着五头獒狮王,獒狮王的速度飞快,奔跑之间,竟然能够跟得上乌血马的速度,并且体力惊人,只是它们现在浑身沾满了灰尘,看上去再也不像之前那样全身雪白,就好像是五条灰毛大狗。
不过这样也好,若仍旧是全身雪白、颈项上有一圈金毛的獒犬,势必会惹起他人觊觎与窥探,像现在这样,反而不会惹人注意……
个鬼啊!
只要稍有江湖经验,有点脑子的人就知道,能够长时间跟得上乌血马速度的狗必然不是凡种。
这样的狗,就好像漆黑夜晚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完全让人无法忽视。
洪易他们终于离开了玉京城,前往南方参军,而赤追阳和五条獒狮王,则是慕容燕借给洪易使用,是一种投资。
“前面就是黄泥岗,过了黄泥岗就是枫树镇,正好到镇子上歇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