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 平叛(一)(3/3)
的命令,如果同级别的官员同时在一个场地要发布命令,必须协商统一意见后才能发布命令等等。作为另外一个时空的现代人,朱标并没有太多的军事理念。只能靠印象加上老将们的提醒来做事情,至于老将们提出的增加财政负担、军官人数太多等等意见,他则装作没有听到,因为他增加许多军官的原因,就是想给军士以更多的发展空间,用来激励军士的上进之心。而财政负担更是不用考虑。在以后的时间内,他会慢慢的总结出一条精兵路线。而走精兵路线肯定要裁撤许多军队,要不,以大明六千万的人口,养活二百多万的军队。即便是有老朱的屯兵制,那也只能是能够让军队吃饱,想要发展,想要配置火器,三十个百姓养一个军人的比例,实在是不可能实现的。
至于怎么激励军士们上进,朱标也有规定,他认真的总结了老朱所规定的军队赏罚制度。
大明建国初期四方并不安定,元朝的旧贵族、云南大理的段氏小王朝、元末战乱期间出现的各派军事力量的残余仍然占据山林,各霸一方;尤其倭寇在海上的骚扰不断升级,他们烧杀抢夺,危害百姓,迫使大批居民被迫逃离家园,造成沿海地区的大片田地荒芜,迫使政府经常用兵。
为了鼓励部队勇往直前,奋勇杀敌的精神,军队的赏罚制度则以封官加爵的激励为主。规定把战功分为三等,即奇功、首功、次功。凡是在两军交锋之际,能够勇敢的冲入敌人阵地、斩将夺旗的,冲到敌人的背后、给对手以大量杀伤的,本队已经获胜但友临队伍胜负未决、能够及时救援克敌制胜的,执行特殊任务、出奇制胜的都可定为奇功;
冲锋在前、戳败敌人锐气的,前队交锋被敌人抑制、后队冲锋使敌人败退的,圆满完成侦察任务、擒获敌人密探细作的可定为首功;
其他都为次功。为了抗击倭寇又规定,斩杀来犯倭寇将领一人的官升sān_jí,不愿意授官的一次性赏给大明宝钞一百五十两;斩杀倭寇士兵一人官升一级;斩杀汉奸一人官升半级。与倭寇交锋阵亡的,本人的抚恤按升高一级给付、其儿子按官升一级袭职。凡是在海战中立功的、都按奇功待遇。
现阶段朱标也不想改动的太多,只是将奇功、首功和次功这三种功劳提了出来,追加规定道:奇功,则可在战后立即由上司选出增补进阵亡军官的序列,不论出身,不论年龄。
首功,则可在立功一年后,由上司选出增补进军官缺口。而次功积五次为首功,九次为奇功。五年为限,第一个次功五年后清除。其他规定不变。
这些都是在景泰二年年底就已经议定的,看着堆积如山的案牍,作为皇帝的朱标以为怎么也需要半年的时间才能够组建完毕,未曾想到,只是两个月的时间,耿炳文就上奏言道。两个集团军计九万五千余人,一个直属的火器师五千人已经集结完毕,随时听候皇上的差遣。
这是他即位之后第一次参与整肃军队,也是他一手缔造的军队,怎么会不令他感到万分兴奋,所以才在第一时间来到龙潭附近巡视,他想看看他所缔造的这支军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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