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逢却在少年(5/5)
们敢伤她!竟然敢伤了她!
屠刀扬起,便没有止歇,一片尸山血海。
汉国残暴的帝王也被崔余崖给吓住了,急忙将完好无缺的尹蓁给送了回来,他满身是血的站在那里,然后仿佛梦一样将她拥入怀里。
阿蓁伸出手,紧紧的拥抱他,轻轻的喊他:“余崖。”
崔余崖整个人都在颤抖:“谁都不能带走你。”
阿蓁听得浑身颤抖,然后抬起手捧起他的脸:“我不走。”
她不走,谁都不能带走她。
可是,没有谁会不走的。
她无数次死里逃生,但是却最终死在了她的二十五岁这一年,这一年,她难产而亡。
崔余崖抱着她的身体,跪在地上,瞬间白头。
谁带走她,他就毁了谁!
管你是天是地,是神是魔!
他用余生许下心愿,只求她的阿蓁长长久久,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要保住她,然后和她再次相逢。
那是他的阿蓁呀!
他余生平定天下,让九国一统,他早就头发花白,一生孤寂。
他统一九国,这是盛世功绩,但是谁都不知道,他只是为了她。
他要在滚滚人世和她再次相逢,让她的生命,可以和他一样迈过长长久久,只有九州帝王才有这个资格。
他血荐轩辕,神魂为祭。
愿意让一切归于最初。
他化为满天繁星,成为了另一个世界的星空,然而在那样相见的执念中,他十分神魂中的一魂化为一缕烟雾,追寻着她的脚步而去。
他的神魂落入一个婴儿脑中,但是却失去了原本的记忆。
他成为了谢听澜。
再次和他相遇,她是那个倔强却又洒脱的女孩,虽然身为原主本身的记忆让他在最初的时候十分讨厌她,但是在骨子里,他被她吸引。
他喜欢她。
然而,这缕神魂毕竟不全,只是代表着崔余崖最深的执念,这个执念是封锁住她的气息,保护她。
所以,谢听澜的脑海里,随着越来越大,这种执念便越来越深。
保护她,不惜一切的保护她。
少年时候这种执念还能压下去,但是随着年纪渐长,这种执念便渐渐越来越深,然后渐渐变成心魔。
这个心魔渐渐侵蚀心智,于是一个念头在他的内心滋生。
他绝对不能让她在二十五岁那一天死去。
于是,在最后的最后,当身为谢听澜的那缕魂魄渐渐扭曲,独立成为了另外一个人,为了让林清越不在二十五岁那天死去,他将自己的命和林清越相互结合,在她每个二十五的生日前,他都会和她在同日死去,然后继续遁入轮回,又开始新的一轮重生。
那个时候,崔余崖便只能通过那一缕神魂微弱着感受着她的存在,在另一个时空的星海里,默默等候。
直到很多年后,她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林清越。
他用星海千万年的思念凝结成人,来到她的身边。
我将此身全托付给你。
把命给你。
把神魂给你。
他在大星海里守望无数年,照亮这个人世,但是却将所有奉献给你。
所以,你能点亮的每颗星辰,都是我。
所以,你能摧毁的每颗星辰,都是我。
他不过是这个天地间星辰而已,因你而闪耀,也因你而坠落。
他最后的保护,不过是要你不要记起过去,这一世相聚匆匆,所以很多话还来不及说,很多事还来不及做。
但是,至少,你还不够爱我。
所以,那就好。
可是,他终于还是没能彻底的将命运的轨迹彻底掩藏。
阿蓁,清越。
我只愿你,愿你拥有这个世间最璀璨的一颗星。
骑最快的马。
喝最烈的酒。
用最快的刀。
如风一样掠过衰草连天的原野,到了尽头,躺在草垛子上,一杯热酒两粒花生。
早上的时候看朝阳朝霞。
傍晚的时候看夕阳晚霞。
若没有遇到这两个好时候,就在夜空下,抬头——
有星。
有月。
还有我。
------题外话------
金庸先生走了,无心码字,明天甩结局~
当我小学从路边摊翻开一本《书剑恩仇录》,现在它成为最烂的一本书,没有他,就没有今天写这些的我。
小时候幻想着我是令狐冲,我是杨过段誉,我能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但是后来,我想去浙大文学院看看,因为先生曾经在那里当过文学院院长,我想去香港《明报》那里看看,因为先生写文出差间倪先生将阿紫给写瞎了,前些天好友有个访问还说可能见到他要签名,现在想想,只应了天空段誉和虚竹在灵鹫宫里把盏论的那一句“众生无我,苦乐随缘”。
武侠现在不流行了吧,可是,我第一次感受诗词是在梁羽生的《广陵剑》,苏轼的“人生到处知何似”,第一次为一个男主动容是温瑞安的公子襄,第一次感觉到别样的感官是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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