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喜事,大喜事,天大的喜事(1/2)
文敬良,当朝一品丞相,权倾中洲,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样一个显赫家族中若有喜事是瞒不住的,厉千帆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听到,不由问雁寻:“什么喜事?”
“那老乌龟的儿子,文于归要成亲了。”雁寻把玩着手里的茶杯,眼睛里一闪一闪,透着一股幸灾乐祸的精光,露着两排闪亮大白牙,遮都遮不住。
雁寻素来厌恶文相一家,这其中牵扯不必多说,但能让他如此欢欣鼓的原因想来还是与这桩婚事有关。他故意不说,只等着自己看出来之后问他,却是不知这其中有何玄机了。
“你那是什么表情,文于归成亲对你有什么好处?”厉千帆问。
雁寻故弄玄虚,摆足了姿态,就等着他这句话了,闻言当即神秘兮兮道:“我告诉你啊,你可知道文于归要成亲的对象是谁?”
顿了顿,这回他不等厉千帆问自己便主动道:“是皇上的妹妹,太后最素日最宠爱的静安公主。”
“噗……”厉千帆一口茶水喷出来,恰好喷了对面雁寻一身。
看着他一腔热情被他一口水毫不留情浇灭,厉千帆讪讪给他擦擦,却被雁寻没好气躲开:“两个大男人擦衣服恶不恶心!”
不怪厉千帆反应太过,而是这两个人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走到一起去。
“文于归……”厉千帆想问问文于归是怎么看上静安公主的,可刚想开口,一想又不对。轮身份尊崇,公主显然要比丞相之子的身份尊贵的多,这桩婚事严格算起来应当是“公主下嫁”。
“静安公主怎么会瞧得上文于归了?”厉千帆问。
雁寻露出个讳莫如深的笑容,其实这也不怪厉千帆起初会说错话,实在是两个人差距甚大。
文于归乃一品丞相之子,权势滔天,财帛无数,样貌人缘也都是一等一的好。只是这样一个先天条件这么好的权贵公子,却不像他老子一样精明能干,做起事来不是草包胜似草包。
据说,文于归每天最喜欢做的就是闪着一双桃花眼满大街勾引姑娘,今天调戏个黄花闺女,明天夜宿花街柳巷,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走在街上,若是对方生的漂亮,哪怕是不小心惊了文公子出行的车马都不会被怪罪,不但不会被怪罪,兴许被文二世祖看上了,还重金奖赏亲自派人送回家,亦或接回府里,从此麻雀变凤凰。
但若是生的丑了,可就没那么好运气了。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通通一顿毒打,长得越丑打得越厉害。
文敬良贵为当朝丞相,家里倒也不介意养个二世祖。好在文于归做正事虽然草包了一些,行动之间也心中有数,最多也就是不务正业外加好色,但小打小闹从来不会闹出什么大的幺蛾子,给他老子添乱。
时日一长,整个长平城的百姓都知道,文家这个二世祖素来以貌取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美貌即天理”。
再说说这静安公主。有道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静安公主当属后者。
公主在同辈兄妹中排行十二,是皇上同父异母的妹妹。静安人如其号,对上辈和顺平静,待下谦和有礼,自小聪慧,一言一行端正大气,在所有的皇子皇女中是最妥善完备的,连皇上说起静安行事待人都连连称赞,更是极受太后的宠爱。
然而这么一个看起来很优秀的公主却迟迟未嫁。
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生的不甚美丽。
厉千帆曾有幸瞻仰过静安公主的画像,画上的女子生的膀阔腰圆,人高马大,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细眉吊眼,宽鼻厚唇,配上铜色皮肤,当真是美的太不明显。
静安不在乎容貌,也不屑于凭容貌博取关注,最出名的当属那句“心慈则貌美”,让长平城一众美的不明显的女子好好地扬眉吐气一回,
雁寻虽然幸灾乐祸,但每每想到此事也是一脸疑惑道:“这桩婚事竟然是太后亲自赐婚,而且除了文于归竟没有再选出第二个人来,直接就定下了。”
“文于归也能同意?”厉千帆也觉得不可思议,以他的性格,若他执意不愿,以文相今时今日的地位,想要从中斡旋阻止也不难。
雁寻使劲点点头,“可不是!那个草包平日里但凡是个世家嫡女都看不上,这会儿竟然没哭没闹,眉头都没皱一下就接了旨。这都小半个月了,长乐巷里的莺歌姑娘快把那道内城宫墙看穿了。”
长乐巷,乃长平城最大的花街,专门侍奉达官显贵。莺歌姑娘,自挂牌之后便一直稳居花魁之位。
此言一出,厉千帆更是倍感疑惑。
开朝太祖曾定下规矩,驸马虽为帝胥,与朝中却无实职,且不得休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不成文的规定,譬如驸马不得纳妾,不得朝三暮四,凡事以公主为尊等等。
这样看来,驸马,还不如公主府的一匹马,至少公主对马,比对爹都亲。虽然不应当以貌取人,可面对着这样一个公主,便是寻常人也难以生出点什么旖旎遐思来,更何况眼光极高的文于归,偏偏对方的身份压他一头,又有太祖圣训,打不得骂不得疏远不得冷落不得,平日里还要时时敬重。
况且皇家的嫁娶乃是大事,太后如此宠爱静安公主,对夫婿要求自然更加高。就算文于归同意,可他虚有其表,好色成性,至今一事无成,无论如何都不是驸马的最佳人选。
单一条不得朝三暮四就够文于归受的。
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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