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 发现(2/2)
不必担心其他什么东西。打败一支斥候部队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如果让斥候中的一员逃回去,那……恐怕就会变成一场悲剧了。这种众寡悬殊的战斗完全没有任何希望,更别说此时连部落里唯一的魔法战力,也就是阿索文都躺下了。
但是不打又不成。虽然说他们尽力的掩盖了战场。但是那也只是粗粗的处理了一下,只求短期内能掩饰。如果真的让卡扎尔人找过来……嗯,人家也是正儿八经的掠夺者斥候,怎么可能看错这种东西?
“让我来!”在犹豫中挣扎了几秒钟后,弗林特终于做出决定。他伸出一只手,用小刀在胳膊上划下一道伤痕,将鲜血滴落在祭坛之上。这是血之誓言,非寻常可比。“我向欢娱王子起誓,我将用实际成绩来证明我的能力!”
他知道这个誓言意味着什么,混沌的法则是很严酷的。如果他失败,他将一无所有,哪怕幸存下来也永无出头之日。对于失败者,邪神从来是残忍无情的。如果他失败却幸存下来,无论日后多么痛苦地挣扎着试图赢取荣耀,混沌诸神都不会再将目光投向他这个卑微的受诅者哪怕一瞬。
但是,他无论如何也不甘心这样一个机会在他面前错过。
发下这个誓言之后,任何人都不再说话。就算是克莱儿也站在一边,默认了对方。在短时间内,弗林特确实已经获得了他需要的权柄。“我要二十个人。”弗林特说道。这个数量很合适,这次行动并不是人越多越好,因为人太多反而会让他们更容易被敌人发觉。
“你,要和我一起走。”他的目光停留在艾修鲁法特身上,恨恨的说道。凭借一种直觉,他已经知道这一次选举什么的肯定是这个南方佬搞的鬼。靠克莱儿这个小丫头是想不出这种诡计的,而这些南方佬——每个人都知道,南方佬几乎都有那么一堆花花肠子。
艾修鲁法特耸耸肩,做了一个“无所谓”的手势。
……
一队人马出现在战场的边缘。
这里,正是发生昨夜那场成功突袭的地方。经过粗粗整理之后,尸首都被掩埋了,但是这实际上只能隐藏很短的时间。混沌的领土内有很多嗜血的生物,哪怕是老鼠,都不会拒绝一顿免费的血肉大餐。尚未消散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引来了这些小兽,他们中有些已经挖开并不厚的泥土,开始享受美餐了。
这种情况原本是无所谓的。因为掩埋尸体的真正用意是为了防止食腐鸟。因为真正会引起麻烦的是那些食腐鸟类——这些鸟儿聚集在一起,如乌云一样密集,能够被很远的地方所观察到。
其实时间长久了,尸体自然而然会被各类野兽拖出泥土之外。但是,阿索文也没希望能拖多长时间,只要能坚持了五天十天就够了。在他原先构想里,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但是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先是他自己挨了一斧头,受了重伤——这也罢了。但是更糟糕的是另外一队被卡扎尔人追逐的漫走猎手残兵居然一路慌不择路的逃到了这里来,然后,他们居然发现了这个原本不会被发现的战场。事情到这一步,也许只能说天意了。
这队人马数量不多,只有十几个人。和所有的野蛮人一样,这些人都留胡子,积发辫,身上穿着狼,熊等其他一些叫不出名的野兽的皮毛,。但是和其他的野蛮人不一样的是,他们健硕的身躯布满了错综复杂的伤疤(有些伤疤甚至是刚刚产生不久的),强健有力的手臂上都戴满了粗陋的珠宝。
只有刚刚取得丰厚战利品的胜利者才会打扮成这样。
他们中有一半穿着混沌盔甲,特别是领头的那一个。他身上穿戴着一件造型与众不同的盔甲——稍微看一眼就知道,这副盔甲更加精致,更加轻巧,而防御能力却更好。盔甲的胸甲部分刻画着恐虐的印记。所有和混沌势力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这件盔甲的意义绝不限于盔甲本身,而是意味着他远远高于普通混沌战士的身份。最起码也是一个混沌冠军才能从邪神那里拥有这样的馈赠。
此时此刻,几个掠夺者已经跳下马匹,到坟堆那里直接用手挖掘起来。坟埋得不深,所以很容易他们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主人,”掠夺者马上做出了回报。“是漫走猎手部落的人。”
“真有趣。”领头的那一位轻声的自言自语。“居然有人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攻击漫走猎手的幸存者?是谁呢?难道还有我们不知道的部落在这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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