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八章 暗着(1/2)
第一一九八章
严焦坐在宾馆的房间里,运着气。不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压住火。助手们在边上气愤地讨论着:“太不像话了,这里的班子都烂了!全都是在相互包庇,相互遮掩!”
“对,太坏了,坏到根子上了!组长,我看我们必须请求更多的支援,争取更多的资源,才能办好这个案子。”一片吵嚷声不绝,一向自诩为组织利剑的干部们,这一天的遭遇令他们都无法忍受了。找李海协助调查不成,这也就罢了,居然还被本省的副部长给甩了个冷脸,结果连夜赶到之江来,竟然一事无成,要知道他们只是想找个平民老百姓了解一下情况而已!
严焦心里火气升腾,真要把心都烧焦了一样!不过,他是组长,是头头,底下人可以情绪激动,他不行,这也是他自从当上组长以来的一贯作风,所以要把自己装在套子里面。至于要怎么做,他也在想,部下们的吵嚷中,也有些可行的建议,他也在听,听完了总结补充完善一下,就成了他的领导决策了。
他抬了抬头,目光在屋子里扫了一圈,助手们虽然在吵嚷着,眼光却都在瞄着组长的动静,蛇无头不行,严焦就是他们的头啊。看到严焦抬头起来,助手们都知道严焦有了决断了,很快就安静下来。
严焦很是满意,队伍还没散,心气还在,那就好办!办纪律口上的公务,最要紧的就是内部团结,团结才有保密,团结才有高效。这一次到之江来找李海,他是冒了风险的,因为之江可以说是现在赵家的大本营,不管有什么风吹草动,赵家都会很快知道的,如果被上级知道了,他未必会得到支持。
当然严焦也有他的道理,他只是来找李海协助调查,而李海根本就不是公职人员,找他协助调查不需要什么组织手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昨天程潜当着他的面,打了电话给李海,那么李海很有可能,会产生警惕,可能会湮灭证据,也可能连夜出逃,由于他的私人财产中包括了一架商务飞机,出逃的条件比一般人要便利得多。所以严焦才会连夜杀过来,却没料到李海居然那么强硬,对他们这些鬼见愁,都一点不给面子!
“我们必须争取时间,控制局面,等到巡查组到之江的时候,才能夺回主动权。”严焦的思路很清楚,给接下来的行动方向定了个调子。看到部下们纷纷露出敬佩和恍然的神情,他暗自得意,取回了一点信心,接着道:“敌人越疯狂,就说明我们越是找对了方向。今天李海的强硬立场,正说明了他心虚,那么我们就越要对着他下手,这是敌人的薄弱环节!”
女助手忍不住问道:“组长,可是我们要怎么对他下手?我们没有他直接犯罪的证据,他又不是体制内的人员,不符合纪律条例,没办法直接动用强制措施。”余人也都纷纷点头,他们也不是只知道蛮干的锦衣卫,现在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办案都需要有证据,符合程序。关于李海是否参与到了他们所要调查的案件当中,这只是他们根据经验和外围资料所作出的猜测,真正的证据并没有找到。怎么抓人?
“我们不能动手,就找有能力动手的人来!”严焦胸有成竹,一锤定音:“李海被我们怀疑的,是他作为利益输送的一方获得了不正当收益。我们只能针对体制内够级别的人采取强制措施,这是我们的不足,所以我们不能直接对李海动手。但是能够调查这类案件的,并不只是我们。”
“组长,你是说检察院反贪那边?可是我们也没有证据,至少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让检察院动手?检察院可是有管辖范围和权限的,本地的检察院,不会听我们的命令,这要通过他们的上级。”又有助手提出异议。调查这类经济案件,反贪局和纪律口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纪律这边查完了,有了定论,还是要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
很多人不太搞得清纪律部门的定位,经常会觉得他们的法律地位不清。实际上这是个误解,纪律部门顾名思义,执行的是组织内的纪律,依据就是组织成员加入组织宣誓的时候,说的那些誓词。也就是说,所有的组织成员,在加入组织的那一刻起,就自动接受了纪律的约束。很多人都以为加入组织意味着升官发财,或者多一层保护伞,却不知道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多了一层约束和责任。
但是就像李海这样,也有许多类似的案件,涉案人是不够资格让纪律部门来处理的,那么就要有检察院反贪部门来处理。只不过反贪部门属于检察院系统,人家可没有这么严密的组织,一级检察院就管一级的事情,好比李海这种,顶天了也只能是省一级的检察院反贪机构来调查他。而严焦他们是从京城下来的,隶属中枢,他们哪有资格去要求本地检察院协助?
严焦却是微微一笑:“从正常程序确实有点麻烦,不过我从资料中发现,李海似乎和本地检察机关的关系并不好。”他打开电脑,点开李海的档案,指着其中一条记录道:“你们看,这是他做过的事情,他指使其基金会法务部门,支持了多名未成年少女的控诉,将多名性侵案嫌疑人送上法庭,其中大部分都被判处重刑,包括死刑。这其中,被判处死刑的,有一名叫做郑峰辉的前任官员,其亲弟弟,就是本省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主管反贪局!”
当郑礼辉接到严焦的电话,一开始他只当是骗子,什么中枢纪律部门的人,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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