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美国秘莘(1/2)
让陆冲意外的是,罗杰斯三人在听到他这第二个要求之后,却不约而同地‘露’出了为难的神情。/
“师叔,这个要求……我们恐怕只能有限度地配合你了。”最后还是秦道明站出来回应了陆冲的要求。
“就算您想要让美国总统出现在演唱会上,我们也能给您好安排好,但是唯有这媒体,却着实不是我们能够完全掌控的。”
似乎怕陆冲误会他们的诚意,秦道明直接拉出了美国总统,以体现他这第二个要求对“超人战队”来说有多难办到。
“哦?说说看!你们不是号称是美国实际的掌控者吗?”陆冲倒是并没有失望,只是有些好奇。
“其实这个问题,异能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原因,不过师叔您并没有正式加入某个组织,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见陆冲并没有因此怪罪,罗杰斯和秦道明三人在松了一口气之余,脸上却是有了几分欣喜之‘色’。
陆冲对于这等常识的不了解,正好证明了他并没有真正加入“天谴者”组织,否则也不会犯下这种低级的错误了。
“师叔,您应该是从‘天谴者’那里知道异能者三诫的对吧,‘天谴者’在三诫之外还加了一诫,绝不干政,这一点您应该听说过对吗?”
见陆冲见头称是,秦道明才继续道:“‘天谴者’的这第四诫是怎么来的,想必您也听说过吧。”
当初马明辉在提到这第四诫时的确有专‘门’解释过,乃是因为在宋代之前,隶属于儒、道、佛等几家宗教的异能者之间为了在华国的地位明争暗斗,造成了大量的伤亡。后来宋朝的时候那位大能正一真人才与华国的异能者们共同制订了这一诫。
不过秦道明提到这一点,陆冲又想起了当时马明辉对于美国的剖析,说美国之所以兼具天师与魔鬼两幅面孔,正是因为他们身后的实际控制者“超人战队”内部良莠不齐所导致的。
在场的三人,乃是“超人战队”的正副队长,却不知道是谁在维系着美国的自由与人道,又是谁在推动着美国的霸道和歧视?
想到这里,陆冲不由得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三人,这时他们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来的谦恭,恐怕只是因为有求于自己之下展现的面目吧。
秦道明不知道陆冲转念之下已经想了这么多的内容,见陆冲理解“天谴者”的第四诫,这才继续解释起来。
“我们‘超人战队’其实也有自己的第四诫,那就是绝对不能干涉公民的人权和自由,这其中当然就包括言论自由。”
自由、人权,这是美国人最常挂在嘴边的字眼,也是一种融入美国人血脉之中的思想。从政客到普通的民众,大家都尽力地维护着这宪法中明文规定给人民的权利。
在美国曾经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可以显示出了美国人对于自由两个字的理解。
1984年,美国男子约翰逊当众焚烧美国国旗以显示自己的不满,这让美国的一众议员们大怒,但是循遍美国法律,却没有一条可以用来追究他。
于是议员们召开了立法会议,出台了国旗保护法,以避免再次出现这种尴尬的情况。
不料就在这部法律出台的当天,美国一位叫做埃里奇的‘妇’人悍然以身试法,当众焚烧国旗,于是法庭根据新的国旗保护法判她有罪。
但是埃里奇原本就是有备而来,于是待自己被判刑后提出上诉,将这事闹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后判决:国旗保护法与自由宗旨相背,属于违宪,宣布无效。
一部法律能够推出,绝对是获得了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赞同的,在任何一个国家,相信都不会有多少人同情焚烧自家国旗的人。
但是就因为这部法律妨碍了公民以焚烧国旗来表达不安的自由,就把这样一部深得人心的法律给判决无效,这正正是体现出了美国的宪法‘精’神和对自由的全力维护。
在其它国家的人看来,这或许显得有些极端,但是这却正是美国这个国家独有的魅力之一,能够吸引到全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来美国发展,这种‘精’神居功至伟。
美国之所以会允许民众持有枪支,也是出于这样的一种思想,因为他们的法律‘精’神认为,哪怕是对由人美自由选举出来的政fu,人民也拥有反抗的自由和权利。
所以他们必须给予人民持枪的权利,以保证人民在想要推翻政fu的统治时,手中有武器可用,不需要以赤手空拳去对付政fu全幅武装的军队。
“美国立国时间短,但中间却是经历过南北战争这样的内战。在内战之时,美国的异能者自然也分为了两派互相攻击,因为理念不同而造成的仇恨,却是比都不比因宗教信仰而造成的仇恨来得弱。”
“时任美国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冒着巨大的风险,在支持北方势力的异能者保护下亲赴南北战争前线,以巨大的人格魅力和对于未来的规划说服了原本支持南方分裂势力的异能者的首脑们。”
“正是因为异能者们放弃了对南方势力的支持,北方军队才能够在原本劣势的情况之下绝地反击,最终击败南方势力,让美国再次获得了统一。”
秦道明口中透‘露’出来的秘莘让陆冲听得都有些目瞪口呆,没料到异能者在著名的南北战争中竟然占据着这么重要的地位。
“内战结束后不久,亚伯拉罕林肯被小部份仍然持保守态度的异能者刺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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