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二十三章(捉虫)(1/4)
奚娴读完后,也不知是甚么感觉。
心里头有些酸涩同情,却平静得骇人,然有种诡异的荒诞感弥漫心间。
她觉得这本薄书,有些很不和谐之处,需要反复翻看才能寻出。
但她更能肯定,这应当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
因为若真有这样的男人,在当世应是惊世骇俗的。
通过只字片语,她也知晓,男人定是位高权重,手眼通天的天潢贵胄,可她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史书野史,或是话本杂记里,都没有。
奚娴翻到最后一页,便见上头寥寥几笔:“仅一笑说尔。”
奚娴松了口气,这果然是假的,嫡姐只是写来逗她玩。
可听起来实在并不好笑。
她知道姐妹之间,也时常会有这样相互写话本的情形,只是不成想嫡姐也会顽。
奚娴松了一口气,没有多想,便提笔在后头添了一些情节,让嫡姐的话本更丰满。
“男人与妻子再世为人,后来发现妻子另觅他人,过得十分幸福美满,于是男人也寻到了真正适合自己的女人,相伴一生,及至白头。”
“于是他们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奚娴写完,唇角便缓缓翘起,愉悦地搁下笔,再次细细翻看书页。
她就是觉得,有什么错漏了去,并不寻常。
很快,她终于笑不出来了,甚至身上蔓延出毛骨悚然的冰寒之感。
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睁大了杏眼,再次翻看了书中的字体。
用的是簪花小楷,可是看上去却不那么像是嫡姐的字。
……更像是,更像是她重生之前爱用的字儿。
这或许就是为何,她会觉得不舒服。
奚娴重生后便舍弃了簪花小楷,现下临摹的俱是颜体,原本用的字儿,是再不曾写过了。
她没法想象,会有一个人把她重生前的惯用笔法写得这样相似,若非是她很清醒,便要觉得是自己亲笔所写了。
这样女气娇媚的字体,一撇一捺俱是婉约,却多出阴森诡谲之感。
奚娴近乎倒吸一口凉气,怔怔把笔杆搁在了砚台边,只觉身上冷得很,她坐在椅上半晌不能回神。
是不是他?
是不是陛下。
男人甚至可以在一页纸上变换几十种书法,一丝不乱,毫无停顿,利落而流畅,但他没有临摹过她的字体。因为簪花小楷是女人用的最多,像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学她写字的。
对于奚娴来说,书的内容已经不再重要了。
虽然这段故事叫人叹惋,却与她毫无干系,只有与她所书一模一样的簪花小楷,是叫她困惑的关键。
她又想起这辈子种种,脑中惊雷炸响,一下便有些坐不住了。
如若重生的是……嫡姐呢?
嫡姐也会她的字,甚至她的小楷,都是嫡姐把着手,一笔一划交融于心的。
即便嫡姐待她刻薄,很长一段时间,却也是她的长辈和教导者。
她不会忘记自己许久以前,自己的身子也被嫡姐微凉的手把控着,身后传来稳重悠远的檀香,身量高挑的嫡姐环住她的手腕,一笔一画地学会怎样写出好看的簪花小楷。
奚娴学会了,便转头对着姊姊抿嘴笑起来,眸里像盛着漫天的星火。
有时嫡姐也是温和的,并不刻薄恶毒。
而对于奚娴来说,她最怕的是当今储君。若是他随着她一道重生了,那么后果将会不可估量。
凭太子的手腕,若还惦念着她,那么奚娴除了死去,便没有别的法子能逃过。
贺瑾容是她的最后一重办法,却只在太子没有重生的前提之下,若是他重活一回,奚娴认为贺瑾容便没了用处。
重生一辈子,无论太子用甚么样的理由,她都认为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他们二人都有错,谁也绕不清谁的错处,说到底只是不合适。他过于霸道病态,奚娴也知道自己很作,但她就是改不掉那样的怀脾性。
她承认,自己还不能忘记皇帝。
奚娴昨夜想起贺瑾容和太子,觉得若是他们在一起甜蜜恩爱,白首到老,而他不记得自己有过一个叫奚娴的女人,她总是会难过一下的。
但永远不会再回头。
如果他强硬的把她弄进宫去,奚娴宁可玉石俱焚,自己死个干脆,也不会再与他在一起。
他们的确甜蜜过,他却也带给过她十余年暗无天日,禁i脔般的生活,那是奚娴无法挥散的阴影。
那样尊贵的人,甚至愿意单膝跪下,慢慢亲吻她的脚趾,虔诚得像是月光下的信徒,抬起眼时那双淡色的眼眸却变得幽暗,微笑起来像是嗜血的野兽。
他含着笑,半张脸隐没在阴影下,微凉的手指抚摸着她颤抖的眼睫,嗓音紧绷而优雅:“娴宝的眼睛真美啊……只可惜,它只能看见朕。”
奚娴又哭又躲,拿脚踢他,还往龙床里爬,却被他桎梏住脚踝。
奚娴轻得像是只奶猫,男人把她一把抱坐在腿上,于她耳边微笑着冷淡道:“不是你想要的么?朕都赐你了,你为何还是不高兴?”
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却让奚娴很恐惧,男人为她梳理乱发,别在耳后,又柔声诱哄道:“宝宝,笑一下好不好?嗯?”
所以奚娴用膳都是他来喂,一勺勺极尽温柔,甚至为她擦嘴,把她当作是一个婴孩,或是一件贵重精致的瓷器。
若陛下不在,才能勉强轮到侍奉了她许多年的婢女。
奚娴不怪他,是她自己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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