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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达诺狼孩(1/2)

数百公里外的阿蒙山巅,又是一番不一样的光景。

阿蒙山北麓的山峰直耸入云,听闻寒冷的山巅上夜晚终年积雪,到了白天却在烈日的灼烧下燃气熊熊火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去过山峰上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的,所以自然没有活人知道山顶上究竟是什么样子。

这天,一只银色巨鹰张开翅膀,绕着阿蒙山盘旋了两圈后,纵身飞下山来,迎风嘶鸣,它的身影从山腰上墓地里略过,越过昔日繁荣的酒窝镇、曾经雄伟的罗曼城堡,以及终年长青的蓬托森林,最后在那水草丰美的塞坦河畔降落,化作一位披着雪白斗篷的银装少女,混入了阿蒙山下、酒窝镇集市的人群中。

不远处的阿蒙山南麓坐着一个少年,米白色的羊皮袄子裹在身上,和头顶上的羊皮毡帽是一个颜色。他身后有一片月白色岩石堆砌起的墓地,每一块小小的石头上都刻着死去先祖的名字,排列整齐。

首先是罗曼斯的先祖们,四大家族历代首领,在第六百三十七排的第七个石头上,留着未死少年的名字:

乔·达诺。

“阿爸说,在那镇上,从前的每个神降日都有集会的。”那少年跪在上岗上,张望着山下的小镇,这样说。

这个位置向阳,石头周围长满了紫色的向阳花,七八朵围成一簇,向着阳光的方向拼命生长,乔时常来这里照顾这些生命力顽强的小花,他对待他们就像平凡人家对待阳台上的花朵一样悉心照料。

两年前,战火还没有蔓延到达诺部落,那里距离阿蒙山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如今烽烟四起,乔也没有时间照顾这些小花了,只有族人埋藏的那几天还能长途跋涉,顺道来看看。

达诺部落的每一个人自出生时就找好了自己的墓地,既然生命总该有终结的一天,既然这就是他死后要埋葬的地方,不如就在活着的时候把家门口装点得好看一些。

帕提亚大陆上的人相信,不管是何种生灵,自打出生就是要死的,要么如热血男儿在战场上光荣地死去,要么碌碌无为一生直到终老。荒蛮大陆上的一切生灵都是要死的,即便是神,也许也会有毁灭的一天。

神给了生灵繁衍后代的能力,这种能力被帕提亚大路上的人看做和神同等的永生,于是他们不再惧怕死亡,只要血脉延续,他们就和神享有一样的永垂不朽。

于是,终于在三天前、也就是上一个神降日里,少年失去了他的父亲,然而他并没有哭泣,仅仅带着儿子离开父亲时必将长大的一种不舍之情,亲手在那块写着阿爸名字的石头前挖了个长三尺深五尺的墓穴,把这个昔日在战场上立过无数战功的老兵埋葬在了这里。

达诺族的人死后都会化狼,这个大小刚好可以放下他的尸骨。

然而阿爸并没有机会化狼,他的尸身在阿蒙山上暴晒了三天。

在这三天当中,狼群里没有一匹敢回到这个地方,整个达诺部落被敌人屠杀得死伤过半,近战时,狼族的弓箭根本没有办法与塔尔人的锋利刀刃相对抗,死去的战士遍布在塞坦河上游,把河中的水染成了红色,剩下的狼群拼命地跑,以为见到了来自冥府的神。

三天前草原上的一场厮杀,让附近部落的狼群纷纷搬离原来的家园,他们大多往更南方的摩冬国迁徙,那里与塔尔并不接壤,在短暂的一段时间内足够休养生息。

——包括达诺部。

部众昼夜奔走了上百公里,在这荒莽的大草原上频频歇脚,直到了塞坦河下游一个水源处才停歇下来。乔跟着一部分丧失亲人的族人,趁着歇脚的夜色回到了阿蒙山上,只为了好好安葬死去的父亲。

乔的双手上沾满了黑土,还有一股混杂了血液独特的腥味,老达诺的骨骸已经残缺不全,能找到的都已经埋在了这里。乔在阿爸的尸身上埋好了土,挖地时摸到了一个形状好看的奇怪石头,他顺手就揣进了羊皮袄的口袋里。

最后,他在埋葬阿爸的地方放下一颗向阳花的种子,等到来年春天,就该是繁花一片了。

乔做完了这些,他也在石头旁单膝跪下,“阿爸,这下你可和阿妈团聚了。”

他歇了口气,干脆坐在了地上。

初夏的天气还不算热,但阿蒙山上阳光充足,阳光照在他的皮肤上,羊毛毡帽就显得太热了,他摘了帽子,揉了揉黑色短发,这里远离达诺部落,安静得只能听见鸟叫声,要说惬意,倒不如说战争让他们这些生灵都吓破了胆,害怕吵到天上的神明。

这些鸟儿在少年的头顶山盘旋,往昔里这些可爱的小动物都是害怕他的,如今还有比他更可怕的东西,少年反倒显得和颜悦色起来。他嘴里叼着根向阳花的草梗,双手垫着脑袋在软软的草地上仰面躺下,想象着阿爸年轻时的世界该是什么模样。

总之是想着一些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那时的达诺部落在罗曼斯的边境草原上驱赶着牛羊,有时几户人一同结伴去森林里打野鹿,从北方雪山上流下来的泉水经过的地方都会是达诺部落居住的地方,达诺人顺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夏天往上游迁徙,冬天又回到下游水草丰美的地方重新建起毡房。

阿爸是部落里最好的猎人,能分得上好的鹿角带回家送给阿妈,阿妈最擅长做一些羊毛毡袄子,闲时用鹿角做一些精致的项链,送给阿爸当作|爱情的见证。

想到这里时,不禁咧嘴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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