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男儿膝下有黄金(1/3)
第一百五十三章男儿膝下有黄金
二审法庭上,秦观和二审检察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秦观说:“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在完善、公正的审讯程序上。反之,如果审讯程序严重违法,那么产生的被告人供述也不可采信,这是大家熟知的毒树之果理论。本案中,被告人韩冰在被据传后的12个小时内,受到了西江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长关立名严重的刑讯逼供,韩冰在无法承受身体痛苦之下,只能违背真实意愿做有罪供述。因此,辩护人认为这完全是一起诬告陷害案,现请求控方当庭再次讯问被告人。”
检察官说:“一审法庭已经就案件所有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而且给予了被告人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但被告人当庭认罪,并放弃最后陈述,我们认为现已没有必要再次讯问被告人。”
秦观说:“一审中,被告人身体极度虚弱,没有办法完成最后陈述。而且,如果控方认为案件事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有何必在意让被告人再次陈述?
二审法官决定亲自讯问韩冰。
法官问:“韩冰,你是否有罪?”
韩冰说:“我无罪。”
法官:“你是否受到了刑讯逼供?”
韩冰说:“我遭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经侦大队大队长关立名将我关到公安局审讯室后,对我使用电击、吊打等方式,逼迫我在他们一手炮制的讯问笔录上签名。”
法官问:“你被刑拘后,关立名又到西江看守所对你做过三次讯问,这三次讯问中,你有没有遭到刑讯逼供?”
韩冰说:“没有。”
法官问:“那你为什么在这三次讯问中,都做了有罪供述?”
韩冰说:“看守所设备完善,有录像,还有驻所检察官监督,他们不敢对我刑讯逼供。但关立名在我的牢房里安插三名女毒贩,这三名女毒贩有艾滋病,她们威胁我说,如果我在法庭上翻供,她们会趁我睡觉的时候把我全身都咬满伤口。我害怕,所以只能在讯问过程中继续做有罪供述,而且在一审法庭上不敢翻供。”
法官问:“那你为什么在二审中翻供?”
韩冰迟疑了一下,看着面容憔悴的秦观,说道:“有两个优秀的男人,他们不顾安危的要救我。在他们面前,我感到自惭形愧,我为我曾经的懦弱和绝望而感到羞愧。是他们给了我继续坚强下去的勇气。”
秦观用坚定的眼神鼓励着韩冰。
韩冰微微一笑。
法官继续问道:”你于12月9日收到四百万汇款,为什么不去银行查询,而是默认了这笔钱?”
韩冰说:“12月9号到11号晚上这三天不到的时间里,我收到了不下一百条的广告短信或诈骗短信。11号那天晚上我闲下来了,才匆匆看了一下手机里的未读短信,我以为关于四百万的那条短信要么是诈骗短信,要么是银行系统出错造成的,所以就把它当垃圾短信删掉了。”
问到这里,法官让法警把关立名带上了法庭。
法官问:“请你介绍一下你的身份。”
关立名说:“我叫关立名,在办理韩冰诈骗一案中,我是西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的经侦大队长。后因失职造成讯问录像丢失,而被免去大队长职务,现在是枫西街道派出所当户籍民警。”
法官问:“在审讯韩冰的过程中,你有没有对韩冰进行逼供、诱供?”
关立名坚定的说:“绝对没有。韩冰一直都是积极配合我们的讯问的。韩冰交代说,她原本想通过这种诈骗方式多签订几份合同,骗个几千万之后就带一家人出国,他说国外的医院能把他爸爸的腿病治好。但她没想到中世纪西江分公司会提前五个月要求新精进交货,这直接导致她事情败露。韩冰学过法律,她知道主动交代问题,能判的轻一点。所以她一直很配合。”
法官问:“你有没有在看守所里安排女毒贩威胁韩冰?”
关立名说:“绝对没有。你们知道,当时我经侦大队长,主要负责经济案件,我跟女毒贩根本没有接触,更没有能力把女毒贩安排到韩冰的监舍。我请求法庭对韩冰监舍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以应证我今天提供的证词。”
法官问:“你知道你今天出席法庭提供证言的意义吗?”
关立名说:“我当然知道,我愿意为我的证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官随后申请法庭调韩冰所在监舍的二十多名女犯出庭作证,以验证韩冰是否在看守所期间被威胁。
休庭一小时后,庭审继续进行。
在看守所民警的介绍下,韩冰同监舍的21名女犯的身份、罪名逐一被核实清楚,但这21名女犯中根本没有毒贩,大多是经济类犯罪。而且根据看守所如所体检档案显示,这21名女犯均身体健康,根本没有人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二审检察官申请讯问韩冰,法官予以允]
检察官问韩冰道:“被告人,和你关在一个监舍的人,是不是站在证人席上的这21个人?”
韩冰点头说是的。
检察官问:“刚才法庭当庭对这21名女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罪名、健康状况做了调查,她们没有人涉毒,也没有人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你对这个调查结果有没有疑问?”
韩冰知道,自己是被那三个自称毒贩的女人骗了,这个时候如果再提意见,只能激怒法官,对自己会非常不利。
韩冰说:“我没有疑问。”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