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二章 书记指挥不动警察(1/2)
蔡明志傻眼了,陈康杰这完全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蔡明志拿陈康杰与那位早已毙命的东北某某人相提并论,意思是说陈康杰也是个危险人物。可是陈康杰却利用它所说的话,反过来,那那个某某人来对比他,这就变成了,那个人是个大好人了。
这种基于前提不同的互换,结果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拿陈康杰与那位某某人对比,是因为那个人是有罪的,已经是历史事实,不但有罪,而且还罪大恶极。陈康杰将其反过来,是基于他是无罪的,这样一类比,那个人不也就变成了清白之身了吗?
如此细微的变化,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小的顺序颠倒,其意思和内涵就完全天差地别了。而且,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还没有任何的改动区别。
别看陈康杰现在已经进了派出所,然而在没有落下案底,在法院还没有审判他有罪之前,他就是实实在在的清白之身,一点点污点都没有。这可是不争的事实,就算是一而再再而三想给他添加点什么猛料的蔡明志也不得不承认。
现在蔡明志的脸色别提有多难看了,一阵青一阵白。陈康杰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一招就将蔡明志逼迫得毫无还手之力。
要不是有很多下属在,木风真要给陈康杰鼓掌叫好了。只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不能那么做,做了就是幼稚的表现,百害而无一利。
“岂有此理你颠倒黑白,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你这是栽赃陷害,我他妈一枪崩了你。”蔡明志恼羞成怒了,一句话都说得不是很通顺,而且还拔出枪来,似乎要一举将陈康杰就地正法似的。
“木书记,这就是你的手下啊?简直就是土匪嘛。是他让我说的,现在我说了实话,他却又如此风雨大作,简直就是翻脸不认人嘛,这样的人也能做警察?还当上了级别不低的干部?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选人用人的。”陈康杰才不会被蔡明志所吓倒。只要这家伙还没有疯,给他天大的胆子,他也不敢当着木风的面开枪,除非他自己找死还差不多。
陈康杰明着是质疑木风,实际上枪口还是对准蔡明志的,实际上就是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蔡明志,放下你的枪,你要知道,你这是犯错误的,你难道就没有考虑后果吗?”木风脸色大变,立刻对蔡明志阻止和训斥道。
木风的威势可没有让蔡明志所屈服。
“木书记,我希望你不要插手下级机关的办案,我建议你可以回办公室去,如果你想了解案情,回头我会给你做一个汇报的,你这样胡乱插手,会让下级的我们无所适从。”蔡明志还真的是胆子不小,居然当面不给面子,几句话就生硬的将木风给顶了回去。
蔡明志可不是真的胆大包天,也不是真的要开枪。他还没有那么傻,当着木风的面开枪,那与自杀没有任何的区别,呆瓜也不会那样干的。
蔡明志的目的是试图将水搅浑,让大家不要再去关注陈康杰对他的辩驳。他可不想真的被人揪住小辫子,尽管这个小辫子是被人人为添加上去的,他也不想。
蔡明志的策略对了,他这么激烈一闹,大家还真就不再去细想陈康杰的驳斥了,都将注意力集中到了他与木风的身上。
当然,大家也仅仅是关注一下而已,并没有人站出来调和。笑话,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斗法,虾兵蟹将不赶紧站得远远的,还能干什么?别搞得神仙打架凡人遭殃,那才是自讨苦吃。两个领导,他们这些小是谁也得罪不起的。任意得罪一边都是死。
我不要你的汇报,我现在就在了解。”木风被蔡明志的飞扬跋扈实实在在的给气着了,表情黑得相当吓人,“我现在命令你,放下枪......这是命令!”
“木书记,我现在正在执法,你无权命令我。”蔡明志毫不退缩的坚持着。
蔡明志说的也对也不对。说他不对,是因为政法委书记是他的直管上级领导,对他是有管辖权和监督权的。说他对,是因为政法委负责的一般都是宏观事物,例如根据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所辖地区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同级党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以及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等等,就算他也还有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但是毕竟他没有直接插手某一个具体案件明文权力。
当然了,中华国的事情,有时候就是那么难以说清楚。文件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回事。关键的落实还是就在于人,一个人如果不插手,那是碍于规定,可是一个人愣是要插手,那也有无数个恰当的理由。
现在蔡明志就是要拿规定来说事了,就像他说的,木风可以听取汇报,可以了解社会治安动态。但是具体的案子,还是得公安局来办,那可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具体的案子都要插手进来,那政法委也太忙了,公安队伍也太傀儡了。除非木风承认大家都只能默认的权大于法。
权大于法是我们的社会政治生态特色,全社会都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然而又没有人会去真正承认他,不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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