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逻辑(1/2)
辩护律师冷笑,不再理睬女孩,转向陪审团:“各位,我刚才那么说并不是空穴来风,警方突然找到这两个证人想打我措手不及,但我也有我消息管道。”
刘廷心中一动,警队中有人在传递消息?目的呢?是有利益输送?还是看不过去警方这次的办案手段?
“这两个女孩我找到了她们的操守记录,显示她们有多次违犯校规,学习成绩较差,并有逃课,吸烟等行为。其中刚刚给我们作证女孩,更有校外蛊惑仔男性朋友。她的口供我认为既不可信,又充满疑点。请陪审团考虑时,不可听信她们一面之辞。另外我委托人家里距离工作地点并不隔海,也没有乘坐小轮必要。”
检察官突然打断:“法官大人。我这里也有一份材料,上面显示被告在去年四月工作地点不是现在雪糕铺,而是簸箕湾另外一家工厂。所以被告是绝对有理由每日乘坐小轮的!而且辩护律师以人身攻击刚刚成年少女的方式进行辩护,实在让人不耻!法官大人,为了更深一步分析被告在骚扰少女犯罪方面的心理动机,接下来我将请警方对被告进行心理分析。”
刘廷:“就钱伟廉在渡轮上行为,我们请心理学专家进行了评估,当人处于性压抑状态时,人会在潜意识里开始具有某种冲动,会对异性性器官产生愤怒。钱伟廉用烟头烧裙底行为,裙底正对性器官,烧灼裙底,就是被告性压抑的反应。在陈怡丽凶杀案中,死者**被割掉,耻毛被烧焦,同样属于这种行为。”
检察官:“被告,你和你妻子性生活是否和谐?”
“……”
律师:“反对!这属于被告隐私!”
“被告的性生活质量可能直接关系被告杀人动机,法官大人,这个问题十分关键!”
“被告必须回答检察官问题!”
“我……和妻子有正常性生活。”
“一个礼拜几次?”
钱伟廉小孩在听证席突然开始哭起来。声音尖厉凄惨,让人心碎。
刘廷胸口发堵。
钱伟廉眼中闪过第一次见到的痛苦神色,家人应该是他的底线。
“到底有几次?回答我问题!”
“两次……”
“你在撒谎!你小孩现在几岁?”
“七岁。”
“我们到你家取证过,你家只有两间木板隔开的卧室。其中一间租给一个应召小姐,另一间则由你、妻子、还有女儿一起居住。你从72年开始要兼职两份工,每天都要半夜才能回家,而屋内只有一张大床,三口人都睡在一起,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行房事?难道半夜在隔壁能听到声音、旁边睡着自己儿子的床上?”
“我们去旅馆!”
“钱从哪来?!你根本负担不起。更何况你妻子生产后身体肥胖,毫无性魅力。所以最真实的情况,就应该是你们基本没有性生活!而被告长相端正,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对女性也有一定吸引力。而且能拖动纸箱、以及单手掐死死者,可见体格也极为健壮。这样的被告应该是觉得自己有资格享有正常**,而预期与现实巨大反差,会更加重被告的愤怒焦虑心理,是不是这样?被告我问你,你隔壁睡得应召女郎,是否对你有足够性诱惑?而你每日在缺少性生活情况下就要强忍,这就是你性焦虑的来源,对性器官愤怒的来源,烧灼女学生裙底,你根本控制不住!陈怡丽来借电话时,你从后面看着她诱人曲线,你的yù_wàng完全冲昏头脑!所以你对她下手!是不是这样?”
钱伟廉妻子突然厉声高喊:“你这么辩护!有没有人性!天打雷劈!”
律师话似乎终于触动钱伟廉,钱伟廉突然失控:“我没有杀人!我没有压抑!我是正常人!我没有杀人!没有杀人!”
被告律师:“检察官刚才指控完全站不住脚,所有人应该都能看到,从第一天庭审开始,被告站在那里,最常望向的地方是哪里?不是我,不是法官大人,也不是陪审团,更不是你这个检察官。而是,坐在证人席上的,他的妻子!这是他们感情深厚,在这种困难时刻互相信任及互相依赖的最好证据!你说他冷血,可是你注意到他看妻子时,眼睛中流露出的柔软感情么?按照刚才刘警官说的话,这绝对不是冷血杀手应该具有的特征!你攻击他们性生活,不觉得过分么?”
有数名听众高声喊道:“说得好!”
还有人鼓掌,不妙的人心倾向。
检察官等人群安静下来:“夫妻感情和谐而性生活不谐调例子到处都是。长时间互相培养出的亲人般依赖感情很正常,就是你养条狗,看到他受伤遭难也会有感情,难道你和他也有和谐性生活?”检察官的话引起观众席一阵嘘声。
“我知道刚才所举例子会让人在道德和感情倾向上有不适感,但我请陪审团注意,你们要判断的是我的结论是否客观,而不是我的结论是否让你们喜欢。一般在家庭中女性经常会为家庭和睦以及对老公感情而忍受自己不喜欢的性生活方式,或者性生活频率,如果现在忍受的换成了男方呢?是钱伟廉呢?他完全可以一边深爱或者依赖自己老婆,另一方面却因为无法性满足而严重焦虑,甚至焦虑到病态。我认为因为有感情的阻止,被告的性焦虑可能更强烈,更加危险!”
这时候被告突然举手,满头大汗,呼吸急促,法庭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他。
“我要发言。”
“你要说什么?”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