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词曲作者(求票票)(1/2)
“嗯....嗯....”
唐宁脸蛋涨红,一颗脑袋摇得比钟摆还快,双手在空中不断的摆着,尽一切努力,作出否定姿态。
良久,她才能说出话来,“不是同居!我来吃早餐的....昨晚我在家里睡觉....刚上去...又下来...”
“昨晚我没跟唐宁一起睡!”
聂政杀手的本色是快准狠,这句话就是最直接了当的替唐宁解围。
他心中讨厌姜杰,也懒得跟他说话,拉着晴晴的手,就往外面走去。
额!没跟我一起睡?唐宁呆了一下,这话没毛病,她也跟着跑了出去。
“爸爸,为什么叔叔的大拇指白白的?”
姜杰右手大拇指给聂政捏了一下,几乎骨折,此刻正用纱布包扎着。
聂政微微笑道:“叔叔不乖,手指受伤了!”
姜杰看着三人离去,心中虽然恨恨的,可终于还是证明了唐宁暂时还没有跟聂政发生什么。
“喵滴!劳资再不动手,唐宁保存了那么久的....嘿嘿,就要便宜聂政了!”
姜杰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拿出手机,“喂,表姐吗?跟你报告个事情.....”
聂政带领着唐宁和晴晴到菜市场买了玉米,猪肉,鸡蛋,生粉。
晴晴在菜市场高兴得要命,什么东西都要碰一下,然后发表一番自己“独特”的看法。
“爸爸,姨姨,你们知道为什么市场有‘东’瓜,南瓜,西瓜,没有北瓜,是以为北方太冷,瓜瓜都不喜欢那里,姨姨也怕冷,冬天都要睡懒觉,婆婆就说她是懒虫,晴晴比她乖!”
要不是唐宁把她抓回去,估计她可以在那里玩上一天。
“晴晴,你陪姨姨看卡通,爸爸在厨房做早餐!”
“知道!”
唐宁已经适应了聂政的说话方式,反正只要自己跟他宝贝女儿一起,便是他宝贝女儿带领自己做事,倒像是晴晴照顾她。
自从妈妈去世后,唐宁就失去了被照顾的感觉,能给人照顾是幸福的,可是让一个五岁的小孩照顾自己,那感觉很怪异,她甚至觉得聂政是不是太过于麻木的认为自己女儿已经独立了。
虽然晴晴的妈妈杨颖十分独立,十分要强,但唐宁认为晴晴不是那样。
聂政才没有想到唐宁竟然会因为他一句话有那么多的小心思,他正在厨房为女儿精心烹调美味的早餐。
他把猪肉剁碎,这功夫对于杀手来说,简直易如反掌,或者说杀鸡用了牛刀,剁碎的猪肉用生抽,白糖,胡椒粉,生粉腌制。
聂政用一把小刀把玉米粒都切了出来,那刀法如神,晴晴要是看到了,定然会拍手叫好,定然会因为爸爸而自豪,不过这种耍刀的粗鲁动作,他是不愿意让小公主模仿的,他倒是愿意晴晴学唐宁那样,做个有气质的安静女孩。
玉米粒一分为二,一半磨成了玉米粉,跟玉米粒一起放进了开水里,待玉米的香味散发出来的时候,再倒进腌好的猪肉,玉米汤里面夹杂了猪肉更加的香甜。
“爸爸,好香!快点,快点!”
外面的晴晴已经大声的呐喊助威,唐宁也是闻得心花怒放,想象着那玉米羹的美味。
聂政十分享受女儿的赞美,趁着猪肉碎烹煮的空档,用生粉和冷水开了粉浆,鸡蛋两颗在碗里打散,加入小量盐巴调味。
锅子里的猪肉碎已经熟透,聂政把粉浆倒进去,调好味,一锅香喷喷的玉米羹就成型了,只差一点点缀。
聂政把火关了,蛋浆随即倒进去,稍一搅浑,玉米羹里面的热量足以把鸡蛋煮熟,却又不老,如同流云一般飘逸在里面,色香味俱全。
早上只是吃流质的食物不能满足人的胃口,聂政自有方法,用杀手最擅长的快准狠原则,再做一道菜。
他在碗里面打进三个鸡蛋,快速的搅浑,放入鱼露胡椒粉调味,把锅子烧红,蛋浆倒进去,马上关火,锅铲飞速的搅动,一盘滑腻诱人的聂氏滑蛋不用一分钟就大功告成。
晴晴依靠在唐宁的怀里,一只莲藕般的小嫩手,指着电视屏幕里面的鸭子,“咯咯”的笑着。
唐宁对这种卡通片没什么兴趣,可是看着晴晴那“傻傻”的可爱样子,也是十分有趣,忍不住亲着她的头发,闻着奶香,轻声骂着“小傻瓜!”
“姨姨,姨姨,爸爸的歌,爸爸的歌!”
晴晴抬起头,双手用力的摇着唐宁的手臂,唐宁知道晴晴的脾性,凡是她觉得开心的事情,一定要跟别人分享的。
她抬起头,原来卡通片暂告一段落,却不是进入广告时间,而是插播一首歌曲,歌曲的旋律十分熟悉,还真有点像聂政自弹自唱的那首《小手拉大手》
演唱的是一位长相十分清纯的小女星,也是抱着吉他,慢慢扫着和弦。
晴晴那傻丫头,看到别人弹吉他,就以为是在唱她爸爸的歌,小孩子心中,自己的爸爸都是无所不能的。
唐宁轻轻抚摸着晴晴的脑袋,“小傻瓜”。
字幕出来了,原来那个歌星叫赵小颖,咦,歌名竟然是《小手拉大手》。
唐宁忍不住直起了身子,这世上真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可无论如何,一个歌星怎么会唱聂政的歌呢,就算是同一首歌,也是聂政唱人家的吧,不过估计相同歌名的机会最大。
唐宁不禁吐吐舌头,刚才一瞬间,自己还真是跟晴晴想的一样,以为别人唱了聂政的歌,不过旋律还真像。
字幕打出词曲作者,唐宁心中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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