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死尸(1/2)
没几刀的功夫,亨利的衣服上还有手上沾满了血迹,样子极为瘆人。
虽然亨利的匕首很锋利,但是那碧纹猞猁的头盖骨却也是很坚固,划拉半天也没能把那头盖骨打开。“瑞德斯,我打不开这头盖骨,这大猫的头盖骨太坚固了!”
“亨利,你真没用!”蒂芙尼当即嘲讽道。
瑞德斯走到亨利旁边,从他的手中接过匕首,他看着倒在地上碧纹猞猁,那依然有血液不断从刀口流出,样子确实有些恶心。但是恶心归恶心,这可是二阶碧纹猞猁,里面的地系魔核怎么说也价值十几个金币。
他拿着匕首,在猞猁的后脑上敲了敲,他想起以前和怪大叔在一块的时候,大叔给他做过一些麻辣鸭头。在头部后边有着一个小坑,那里能够很轻松的打开头盖骨。
想到这里,他用匕首在猞猁的头部戳了半天,终于找到那小坑。几道的功夫,他先将猞猁的皮扒拉开,露出血白色的骨头,他把匕首插进那小坑中,确实有些难插,可劲砸了两下方才插进去,用力一别,那头盖骨旋即打开。
碧纹猞猁的脑浆被自己的雷系魔法打得稀碎,弄成一片浆糊,红白相加,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呕~~”瑞德斯看见那浓稠的血红色东西,一下吐了出来,太恶心了。“亨利,你来,太恶心了!”
亨利倒是没有像瑞德斯有这种剧烈反应,他以前见过这,这和他喜欢狗撵兔不无关系。他从地上找来一个小木棍,戳进那一片粘稠的浆糊,捯饬了半天,挑出来一个斑杂着血液的土黄sè_mó核。
瑞德斯看着那枚土黄sè_mó核,有些激动,这是他第一次靠自己得到的魔核。他走过去拾起那枚魔核,这魔核没有多大,差不多两寸大小。”亨利,还有枯叶蛇的!“
“你去!”亨利摇头拒绝,“那蛇我看着都瘆人,太恶心了!”
瑞德斯扭头看看那被地刺钉死的枯叶蛇,它的身子还在不断扭动着,却是有些瘆人。但是,作为一个吃过蛇羹的人,他知道这东西味道还是极为不错的,即便不放盐!他拿着匕首走到枯叶蛇的旁边,一刀现将枯叶蛇的头和身子分成两段。他没有急于去给这枯叶蛇开颅,怪大叔告诉过他,这蛇即便死了一天,也能咬人,毒的很。
他把蛇身子提起来,差不多有两米长,小刀一划,接着就去扒蛇皮。没两下子他手中缠着一个粉红色的肉肠。“亨利,蒂芙尼,咱们晚上可以吃肉了!”
“我不要吃这东西!”亨利当即拒绝道,他指着那猞猁,“咱们可以吃猞猁肉么,猞猁肉很鲜美的!”
”亨利,处理猞猁需要很长的时间,其次,我们不可能背着几十斤的猞猁前行,我们三个谁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我们不可以丢下面粉,这些肉食很容易放坏。最重要的是,猞猁的血液,会留下味道,这是很危险的。“瑞德斯当然也知道猞猁要比蛇肉好吃,但是蛇相对来说更容易处理,而且蛇血并没有多少,用手捋就可以捋干净。”不过,如果你想吃的话,你可以割一块肉你能拿得动的猞猁肉!“
亨利犹豫了一下,没有再去动猞猁的尸体,瑞德斯说的在理,而且,自己身上的弓箭还有一袋将近三十斤的面粉已经让自己很累了,自己没有力气再去背一块猞猁肉!
瑞德斯见过怪大叔处理过蛇肉,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还是有些印象的!他简单处理了一下,把处理好的蛇肉缠在脖子上。“亨利,你还能再凝聚出一柄魔法匕首么?”
“可以!”亨利说着,结出手印,吟唱咒语。很快在他的手上又出现一道暗金色的匕首。
瑞德斯接过亨利手中的匕首,走到地刺旁边,用力一下把一柄匕首插在枯叶蛇的嘴部,彻底封死这枯叶蛇的嘴巴。他这才敢再去取枯叶色的魔核。那是一枚绿色的魔核,比碧纹猞猁的魔核要小很多,只有大拇指大小。是一枚木系一阶魔核。“好了,咱们走吧!”
三人这回再度出发,再不敢像刚才那般粗心大意,瑞德斯手中拿着自己的雷翎杖,蒂芙尼拿着她的那根莹白sè_mó法手杖,亨利则是从背上取下自己的弓,紧紧握住,另一只手拿着一支箭,搭在弓上,每走几步,都要前后打量一下。
茂盛的丛林中,有着无数丈宽的大树,树冠将整个天空遮蔽。瑞德斯愈发小心,看不见太阳,也就是说无法分辨方向,他只能靠着一些从书中学来的方法分辨方向。
一股子腐臭的味道进入他们的鼻腔,那股子味道极其难闻。
“呕~~”三人同时看到不远处的一幕,同时作呕反胃。
他们身前十几米远,有着四道尸体,是人类。三男一女,看样子不算大,那腐臭的味道来自这四人尸体。那一具女尸只剩下半张脸,血肉模糊,有一名男性的少了右臂,在他的不远处有着一节红白相间的手臂,最右边的男人胸口被打开,在他的胸口有着半块心脏,最后一个男人最为恐怖,大腿,肚子上几乎没有一处好肉,白色的蛆虫不断在他的身上拱动。
“瑞德斯,我们快走吧,他感觉我都要快吐出我的胆汁了!”亨利蹲在地上,难受到了极点。
瑞德斯点点头,他也是这个意思,他正想对蒂芙尼说,却看见蒂芙尼朝着那尸体走去。“蒂芙尼,你干什么?”
“看看他们有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蒂芙尼说着,她走到那些个尸体旁边,找到一个小棍子,扒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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