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她(1/2)
小姑夫开车先把大姑一家送到家,再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卜家三口就在他们家出租屋旁找了家宾馆住下。
因为音乐酒馆的事,小姑夫决定今年不回台州过年,今年在卜家过,不过他和大姑两家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所以还得在城里待两天。
第二天,腊月二十八,临安,卜家一家忙活着年货,买的东西很多,g500的后备箱被塞得满满的,就算是后座也塞了不少东西。
买好就回到了县城家里,吃过午饭,差不多一点半,准时出发。
县城到卜凡老家二十多公里,两点不到就已经赶到了小镇。
接下来往村里去,渣子路开了几分钟,终于看见了这个生他养他的小村庄。
在卜凡脑海最深处的记忆中,这座小村庄似乎很久远了,多年以后,当看到那个综艺节目的第二季,拍摄地点虽然不是这里,但却在同一个县,于是心里时常的躁动、不平,慢慢的化成柔和的清流,在娱乐圈的与时浮沉、壮志未酬似乎也已经不算什么。
结果就是他越发的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那里有山有水,绿油油的稻田,瓦蓝蓝的天空,一望无边的山岭以及此刻眼中的冰天雪地,澄澈高远。
车子沿乡间渣子路行去,能看到远处白雪皑皑中的那一片苍翠的绿,那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竹子,它们像哨兵一样昂首挺胸的站在冰天雪地里!
看着看着,一些更久远、久远到不刻意去搜索就会冒出来的记忆在他的脑海里翻腾了出来。
那个比自己矮比自己黑,非常调皮,但是很仗义,在自己被欺负时,绝对要讨回来,并总是带着自己玩擦炮的表哥(卜爸表姐家的孩子);一说到耶稣就停不下来,总是絮絮叨叨让家里人都信主,一回来就会给自己包饺子吃的外婆,还有挺着大肚子弥勒佛似的大舅和那个话里话外从不饶人,但心肠很好的舅妈;那个整天只想着孙子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却已经过世的奶奶以及对孙子特好但一直沉默寡言的爷爷,还有家里做的醋熘鱼、爆鳝面、葱包桧、锅巴、腊八粥……哦,对了,还有“其蔌维何,为笋及蒲”的笋!
哦,还有个叫王昆的家伙,是自己的发小,就是这个村的,两人的父亲是从小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兄弟,于是他俩也如此,小学、初中都是一个班。
不过,自己高中考上了画城一中,而王昆在中考完就下来了,大概就是明年,不知什么原因,他跟家里人大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
当时正在上大学的自己曾多次试图联系他,只是这小子脾气犟的很,所有试图让他回家的人,他都不理会。
而自己是王昆父母还知道儿子活着的唯一途径,因为往后每次杰伦发新专辑时,自己都能收到一张,里面总有一张纸写到:兄弟,一直喜欢杰伦,真好,坚持你的梦想!
自己知道,寄专辑来的是王昆,因为自己听的第一首杰伦歌——《龙卷风》,就来自他的随身听,那不光是自己的偶像,也是他的。
一直到自己重生,在杰伦发新专辑时都能收到一张,但自己对王昆那十多年的人生却没有一点了解,不知道过得是好是坏。
想起他,唏嘘中带着复杂。
……那年的自己和王昆正在村里的小学上三年级,班里迎来了一位转学生,于春薇因为学籍问题被迫从临安转回乡下读书。
或许是因为城里来得姑娘不一样,或许她真的漂亮,从她来到这个小小的班级后,她就是最受欢迎的人,哪怕是老师也对她青睐有加,而男生们就更不用说了。
小学三年级的年纪是不懂什么是爱的,但一个班16个男生就是会不禁被于春薇甜甜的笑容吸引,那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总是那么的可爱,每个男生都想要接近她,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转眼来到了中考之际,十五六岁的年纪已经朦胧的懂了什么叫爱,从她转学来此一直到初中快毕业,自己整个记忆里只有她,自己这个年龄段的所有关于恋爱的幻想都寄托在这个女孩身上。
但,不要在这个年纪爱上一个人,因为那个人会是你最爱,却永远得不到的,他也是后来才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前世,他暗恋了于春薇很久,给她写得情书,但从心的他一封都没有送出去,写完里,迟疑个把礼拜就丧着气找个没人的地方烧了。
一天,兴奋的笑意爬上卜凡的嘴角,因为自己学会了一首她很喜欢的歌,快毕业了,再也不想把这股爱恋埋在心底,决定要说出来!
走在校园宁静的林中小径上,他兴奋的心情反而更高涨了。
这个时候远处迎面走来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想到自己和于春薇在一起手牵着手的画面,脸上的弧度又大了很多。
但是,当他看清楚对面的人时,再也无法笑出来,因为其中一个是她,而另一个是王昆。
顿时,卜凡全身僵硬,兴奋的笑意转为苦涩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他告诉自己一定要保持微笑,一是因为一个是自己喜欢的人,一个是自己的兄弟,要微笑祝福!
二是在失败的时候能够笑着走向自己不愿意接受的结果,才有可能重新站起来接受下一次的胜利!
但是,真的好难。
卜凡心里的苦涩产生了一股无力感。
他常常想,不敢在人前唱歌好像就是从看到那一幕以后开始的……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这个兄弟跟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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