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蚁穴(1/2)
东郊是这座城市仅存的一块城中村。只占有城市面积百分之三东郊,约莫居住着数以万计的贫民。
东郊的周围也树立了高高的围墙,把它和这座城市鲜明的区分开。类似于《暴力街区》的那种贫民窟。
东郊的外围是这里的人生活的根本。一块块菜地,可以看出他们中间有些人之所以会成为穷民,不是因为懒惰,只是这个时代把他们淘汰了。
东郊明面上一共有三栋楼房,都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修建的,灰色的墙面已经裂开好几条口子。似恶魔的微笑,随时准备吞噬这群人。
这里的人,把空间充分的利用起来,他们在顶楼也喂上了鸡,鸭等家禽。窗台上用花盘种着绿油油的韭菜,青葱!这或许是他们对生活的向往。
随处可见的垃圾,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不管他们多么努力,他们终究是被这个时代淘汰的人。鱼龙混杂的环境也是犯罪分子的天堂。
“他们为什么不回到农村去?”晓晓问道。
叶昊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艰难都坚守在这里。他们原本就不属于这座城市一部分,他们却为这座城市奉献了最后一点力量。
当他们搬完最后一口砖,迎来了智能运输车;当他们清洁完最后一片垃圾,地下垃圾分解网代替了他们所有的工作;当他们削完最后一个土豆,一个机器人抢夺了他们手中唯一的支柱。他们被开除了,他们被淘汰了!
是呀!他们为什么不离开呢?苦苦的坚守在这里呢?
一碗简单的南瓜汤,一碗韭菜,一碗土豆。这就是刘大富家里的晚餐。他们夫妻在这座城市工作了二十多年,机器取代了他们的工作,他们依然坚守在这里。
“儿子,来多吃点!”刘大富把压在南瓜汤里面唯一的荤腥夹到了儿子的碗里面。一块煮的很乱的肉。
他儿子把这块肉放在嘴里嚼得很香。
“爸,明天老师要交生活费了!还有我的鞋也该换新的了!同学们都有新鞋!”儿子说道。他的儿子还只有五岁,在市里面上幼儿园。
“诶!爸知道了,爸明天就陪你去交学费,再给你买一双鞋!”刘大富摸着儿子的头说道,儿子是他们夫妻两个唯一的希望。
当他们被老板开除的那一刻起,他们就知道这个时代没有知识。只会干苦力是不行的。这或许就是他们坚守在这座城市里面的原因。
等儿子睡着了。刘大富和媳妇坐在饭桌边上不停的叹气。
“你说这又要交学费,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这可怎么办呀!”刘大富的媳妇说道。二十多年前,她和刘大富从农村来s市打工。那个时候招工的地方很多,钱也好挣,两个人在工地上一个月可以挣一万多。凭着两个人的努力,他们很快就在这里买了一间二手房。有了孩子,孩子的出生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喜悦,反而是惆怅!
他们失业了,他们的工作被机器取代了。
“大富,要不咱们回农村吧,昨天开发商又跟来谈条件了,说只要我们搬走,给我们三百万。”刘大富的媳妇说道:“咱们拿着那三百万,在这里也做不了什么,但是回到农村,咱们可以盖一栋房子,把自己地重新种起来,吃喝还是不用愁的!总比在这里什么都干不了最好!”
刘大富何尝不想回农村,作为一个农民工,勤劳是他唯一的竞争力。
“那儿子呢?难道还要像我们一样?”刘大富忍不住的叹气。
一提到儿子两个人都沉默了,他们虽然读的书不多。但是知道再穷不能穷教育。
“要不去农村吧,咱们老家又不是没有学校!”
“昨天给妈打电话了,说老家的人越来越少了,只剩下一起老人,学校都快开不起来了!”刘大富说道。
叶昊和晓晓站在刘大富的房间里面,看着这一切。叶昊自认为不是那一种救世主,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没有办法袖手旁观。
“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农村里面的人越来越少,城市里面又活不下去!”刘大富的媳妇也叹了一口气。
“我就是去卖血,卖肾,也得让儿子把这个书念下去!”刘大富说。
“走吧,晓晓,我们去看看钱多多!”叶昊说道。
在这里驻足的一个多小时里面。叶昊看到了与这座城市主流不相符合的地方。城市里面一片繁荣,高科技随处可见!人们的生活水平很高,大部分的工作都由机器替代,他们的工作就是控制机器或者发明机器。
对于刘大富这种来说,这里没有天灾,但是每一天却是举步维艰。
叶昊并没有太多的伤感,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会淘汰一些人。尤其是在这种科技革命的推动下。
蚁穴位于东郊边缘,距离城市和外面森林之间。越来越靠近蚁穴,那股腐乱的气味越来越重。
叶昊还隐约的闻到了腐尸的味道。
“晓晓,这里每天死的人很多吗?”叶昊问道。
“不知道,这个你要问赵全,负责s市所有的灵魂。”晓晓说道,她只是一个后天异人。说白了就是一个临时工。要按照现在的工作环境她基本上等于失业。
走进蚁穴,叶昊终于知道这里为什么叫蚁穴了,这里的人活的跟蚂蚁一样。
他们衣衫褴褛,双眼无神。满脸的污秽,甚至从面上分辨不出本来的年纪。
叶昊他们是不惧怕臭味的,只不过眼前这种景象给了他们很大的冲击。就仿佛一位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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