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洛水不若你美(1/2)
“你这样可不是一个将军该有的样子。”
“你这样也不是一个朋友,甚至是守礼之人的样子,哪有明知是夫妇在马车里还往里钻的?”
冯盎对冷锋简直无语了,别的将军带领军队时,都是身先士卒的。可是到了冷锋这里………
军士们骑马,他居然和媳妇坐马车,就连士兵们的伙食也不管,真的是懒到了极致。
人家夫妻在里面卿卿我我的,自己一个糟汉子守门口很不合适。放下马车门帘,冯盎只是一跃就回到了自己的马上。
冷锋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葡萄酒,虽然这葡萄酒味道只是一般,可是它对冷锋来说值钱啊,后世“来一瓶82年拉菲”已经成了土豪装叉的口头禅,现在冷锋可以说:“给我来一壶27年的葡萄酒。”
82拉菲算什么,这27可是公元627年,也是贞观二年。
享受是最大的原罪,可是皇帝却不喜欢不会享受的人,“励精图治”这个词只适用于皇帝,哪怕这个人是李世民也不例外。
“龙鳞军”的出现,其实是令冷锋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铁生的铁匠部打造速度和龙牙军的装备速度相去甚远,冷锋甚至不会发现李孝恭居然也组建了一只火器军队。
帝王是一种最多疑的生物,“多疑”是一种传染病,专门传染皇帝,从秦始皇到溥仪之间没有一个皇帝会例外。皇帝的亲儿子都在他的怀疑名单之内,更何况冷锋这个外人了。
之前李世民在朝堂上说的“最高武力必须掌握在朝廷手里”都是客套话,一个国家的最高武力只有掌握在皇帝手里,皇帝才会安心。
所以冷锋彻底放弃了对惊雷司的管理,带着龙牙军去岭南打仗玩,任由李世民自己安排惊雷司的人手。
{隔壁书的评论区有人问为什么穿越者都去舔李世民的皮鞋,而不是干掉李世民自己当皇帝?}
其实干掉李世民很简单,冷锋只要拿着jū jí qiāng点一发就够了。
可是想当皇帝还是省省吧,就算李世民嗝屁了,那么接替李世mín zhǔ持大局的也是太上皇李渊或者皇位顺位继承人李承乾。
冷锋身单影只的,哪怕算上手下的一千二百人,也只是大táng rén山人海的一角罢了,凭什么取代李世民当皇帝?
皇权,并不只是“受命于天”这种白痴说法那么可笑,皇帝的手中,永远有着不止一个底牌,任何官员将军zào fǎn都是掀不起风浪的。
罗艺就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他觉得自己zào fǎn天下豪杰就会响应。可是他没有想到,朝堂之上的名臣勇将,李世民只是派出了第二层次的尉迟恭和长孙无忌就把他收拾了。
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只有“百姓”这个最弱势,也是最强势的群体。
这次冷锋率领龙牙军南下岭南平定谈殿的“不忿”势力,李世民才派了龙鳞军去高昌练兵,这之间的微妙关系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冷锋想当皇帝吗?当然不想,古人或许打破了头都想当皇帝,冷锋却不想。
皇帝,坐拥天下,后宫佳丽三千?确实如此,可是当皇帝却很苦逼,不仅要处理山一样的奏折,还得整天对朝政劳心劳力,今儿个提防这个zào fǎn,明儿个又提防那个zào fǎn。哪比得上当一个逍遥的国公自在?
刘淑雯的酒量确实不怎么样,只是被冷锋灌了两杯葡萄酒,脸就已经红透了,惹得冷锋忍不住凑上去咬了一口。
刘淑雯急忙推开冷锋:“这是在马车里,你别乱来呀!”
“我有乱来吗?”冷锋笑了笑,就拉开了车帘对驾车的李二牛说:“二牛,我先驾一会儿车,你去传令全jūn zhuǎn向永福县,咱们去元宗那大吃一顿,整天吃干粮,无趣至极!”
李二牛答应一声后就从马车上跳了下去,话说这些天他吃干粮也吃够了。
这一次出军,龙牙军编制一千二百人,实到的只有一千一百九十九人,二狗子那家伙再跳脚kàng yì,也被冷锋放假了。
二狗子的媳妇肚子大得已经有点行动不便了,孙思邈号脉后说刘氏怀的可能是双胞胎。
这一次去岭南,如果时间拖的久了,二狗子可能赶不上媳妇生产。虽然关中怀孕妇人已经习惯了产日时丈夫在战场不在身边,可是冷锋却没有剥夺二狗子体验初为人父感觉的铁石心肠。
子女的诞生,对一对夫妻的一生来说是质的升华。
刘淑雯每天都在挠肚子,渴望着能够怀上孩子,可这种事儿很邪乎,越是想要越怀不上,越是害怕怀上却越容易中标。
马车到酒坊门口才停了下来,元宗亲自放-下马凳-扶下了冷锋。
冷锋把刘淑雯抱下后闻了闻,发现这里的酒味已经很浓郁了,就问:“酒坊已经开始酿酒了?”
元宗说:“回主家的话,还没有,这是尉迟将军在长安调来的一大批酒,送给侯将军的。”
冷锋“哦”了一声,就不再询问,之前就知道侯君集脸面够大,没想到大到了这种程度,这些酒要是都卖出去,可是一笔不菲的钱财,居然就送给了侯君集……
冷锋非常不想和侯君集打交道,原本想绕开洛阳的,可是谁知道李世民居然让冷锋顺路带一张圣旨给侯君集。圣旨不是密旨,所以冷锋当着李世民的面就看了一遍。
上面的文言文看的人头疼,大意就是命侯君集准备继李孝恭、李靖之后负责高昌新收国土边防。
李世民这样把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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