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夜雨惊梦 雁落西风:二哥,别哭(3/3)
泣不成声……叶清禾无奈地看着他,眼眉间含了笑,淡淡的纵容和无奈,“二哥,萧大律师,时间有限啊,你没有话跟我说?”
他当然有话要说!而且很多话要说!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更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是,此刻要控制住情绪怎么那么难……
“有……”他再一次努力地稳住自己心绪,哑声问道,“妹妹,你好不好?”
“好啊,挺好的。”她的声音软软的,就好像平常的那些晚上,她夺下他的茶杯,换上牛奶时说话的声音一样,唇角的笑容始终不改,“二哥,我信任你啊……”
他眼眶再度一热,用力点头,她信任他,可是,现在看起来,好像是他在依靠她,他在外所承受着的一切到她这里来爆发,承受着她的安抚和包容,这也跟从前一样,就不曾更改过,他真是没用!
“妹妹……”他不能让自己这么没用下去,“要信任我,没错,我一定能还你真相,妹妹,你不能不在我身边的,没有你,我怎么办……”
如此一句,心中又开始隐痛和伤感,他赶紧控制了,准备开始做记录,“好吧,先把那天的事跟我说一下。”
“好。”她镇定地答应着,开始回忆,“那天,我去上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就被两个人驾着从后门走了。上了一辆q5,然后带着我去了一个建筑工地。车里除了司机还有一个人,一共四个人,这四个都穿着黑色的衣服,
带着黑帽子和大墨镜,衣领都竖得很高,几乎看不见脸,全程一句话也没说。到工地以后,直接把我拖下车,戴上了一栋楼的楼顶,在那里,有……有你的外公和另外两个一样打扮的人,站在楼边上。”
“为什么要站在楼边上?”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疑惑,他敏感地还听到她说的是“你的外公“,不过,他理解。
她摇头,“我也不明白啊,我当时还在想,为什么要站在楼边上。把我送上来之后,那四个人就走了,而他身边的两个人,也下楼去了。当时我的心情是十分激动和纠结的,二哥,不知你现在知道没有,他……就是那个戴玉扳指的人,也是和我爸爸的案子息息相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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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护人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三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下列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以,二哥作为妹妹的丈夫是完全可以为妹妹辩护的,但是,这里却有一个问题,也是矛盾的地方,二哥作为执业律师,到底是以律师名义行使辩护权,还是以近亲属身份进行辩护?作为执业律师,可以有会见和通信的权力,而作为近亲属,是不能与嫌疑人会见的。06年南京有一起妻子为执业律师的案子为丈夫辩护,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一个身份是第一位的,所以,该案的妻子是以近亲属身份进行辩护的,但是,这个问题却存在争议,在网上搜到07年2月6号《检察日报》上一篇作者为马秀成的题目为《近亲属怎么就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辩护》的文章,却又认为,近亲属为执业律师的可以并应该视律师身份为第一位。然后继续查询,在《法律教育网》2009-04-21法律常识和程序类常识《近亲属担任辩护人,是否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文中,及《找法网》2011-11-2410:06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刑事辩护刑事诉讼法知识辩护与代理诉讼代理正文《近亲属担任辩护人,是否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都看到无论是律师,还是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都可以会见与通信。所以,在这里,就写了二哥和妹妹会见的场景。如果有专业人士看到,认为不妥的,就当一个小说场景看了吧~!这是否仍然还是一个在争议的问题,吉祥不知道,吉祥也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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