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装逼如风常伴吾身)(5/9)
一愣,却听见他继续道:史密斯先生乃是文明高雅的上等人士,何必和我们这些中国土鳖一起喝酒?史密斯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富豪如此记仇,顿时站起身子来,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却说不出话来。孔日光冷笑着道:怎么啦?都请你吃一顿饭了,还不满意?旁边的巩俐轻声劝道:阿光,算了吧,别这样。
孔日光轻声答道:莉姐,他刚才可是那副看不起人的洋大人的嘴脸,其他还好说,那白皮猪居然还看不起你,鄙视你演出的电影!?巩俐一愣,没想到这个年轻的男孩子居然是在为自己出气?顿时,她竟是脸上一红,便不再劝了。
孔日光又道:放心,我也知道你和张导有片子要在这次电影节上评奖,所以那两个电影节宫的高层我不会针对的。
哈,莉姐你看看那白皮猪,现在变成红皮猪了。
史密斯被这样当场侮辱,根本下不来台一张脸变成了红色,指着孔日光说不出话来。
巩俐听着有趣,顿时也转头望去,不禁莞尔。
孔日光又道:好了,史密斯先生,别碍着我们品尝罗曼尼康帝了,快滚出去吧。
其余两个白人虽然也有点不好意思,但孔日光并没有针对他们,而罗曼尼康帝对他们的诱惑实在太大,根本舍不得放弃这个机会。
所以,他们偏过头去,对于史密斯求助的目光视而不见。
史密斯总不能赖着不走,只好恨恨的盯了孔日光一眼,呸了一声,离席而去。
包间里没人说话,不单纯是因为那瓶1945年的罗曼尼康帝与那张v无限卡,而是因为这两样东西所代表的意义。
在他们面前的这个英俊得有点过分的年轻人,明显就是一个顶级的富豪或是大家族的重要人物,这样的人通常代表着深厚的背景与复杂的人脉,没有人会愿意得罪。
服务员拿着葡萄酒杯一一分发下去,每一个接到酒杯的人都泛起兴奋的表情,毕竟这极可能是他们这辈子能喝上的最名贵的酒了。
孔日光拿起酒杯,看着那琥珀色的酒液,嗅着那独特的玫瑰花芳香,心里面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有钱,真好!他拿起酒杯,向旁边的巩俐敬酒道:莉姐,尝一口吧。
巩俐有点尴尬的道:阿光,说实在的,这酒太贵重,我都有点不敢喝了。
孔日光笑道:莉姐,不必客气啦,喝吧。
说罢,又转向旁边莫妮卡贝鲁奇那边,做了个敬酒的姿势。
贝鲁奇媚态十足的笑了笑,便轻抿一口,脸上顿时露出迷醉之色。
孔日光也举杯喝了一口,虽然他不是太懂品酒,但也觉得那润滑的酒液一入口,便充斥着浓郁的果香味,然后慢慢的滑下喉咙,果香味渐渐澹去,却又转变为辛香,直到完全入喉,依然有着澹澹的玫瑰花幽香回荡在味蕾,十分的香醇。
不愧是世界酒王!两个白人老头更是喝得摇头晃脑,满脸激动,一副快要飙泪的模样。
反倒是张艺谋,看见巩俐与孔日光越发亲密的样子,便是这昂贵的葡萄酒喝下去都味如嚼蜡般,索然无味。
其实,这瓶酒就算是再香醇都好,也不过是这样子罢了。
但是人总有种从众心理,得知这瓶酒是价值九万美金的酒王,心里面就已经充满敬畏,把其视作权威。
就算是口感觉得一般,也会看高几层,生怕被旁人嘲笑自己的品味。
假如把这瓶酒的酒液倒出来,然后随便换个长城干红之类的瓶子装进去,保证大部分人都会说:这瓶长城干红挺醇的啊,还算不错。
哦,但是和我上次喝的拉菲还是差一点儿。
而不是会像是现在这样赞不绝口:好酒!不愧是罗马尼康帝,能喝上一口,真是此生不枉了!就如同一些所谓的名牌奢饰品或是高档艺术品,人们需求的其实并不是对象的本身,而是那件东西所附带的逼格。
孔日光看着一个个人都露出迷醉的样子,不禁暗自失笑,其实,大家欣赏的不是这瓶酒,而是这瓶酒所代表的金钱、权力与逼格罢了。
起码他们喝过这么高档的名酒,以后吹嘘起来肯定大吹特吹,把这瓶酒的口感与味道说得天上有地下无,就是这样了。
这时,餐厅经理也过来了,一脸讨好的道:孔先生,能让我也尝一口吗?孔日光顿时哈哈大笑,点头道:好,就赏你一杯,哈哈。
这顿饭除了被撵走的法国三流导演史密斯外,倒算是宾主尽欢。
离开了餐厅,孔日光便对拿酒来的保镖老何和老周吩咐道:你们明天替我做一件事。
两个保镖连忙肃容道:老板请说。
孔日光低声道:你们都懂英语,明天开始就在戛纳这里替我宣传,说有一个亚洲的年轻人吃晚饭时喝了一瓶九万美金的1945年罗曼尼康帝,尽量把我说成是个不差钱的纨绔子弟就是了。
最好是短时间内弄得戛纳电影节圈子里人尽皆知最好。
老周老何都是一愣,不明白孔日光此举有何深意,但也没有多问,点头应是。
反正自己收着高薪,老板吩咐照做就是了。
孔日光虽然是不差钱,但也不至于为了争风打脸就喝掉九万美金。
他吃饭时做这样的傻逼事情,其实也是有其他目的的。
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可是为了找卡梅隆投资正筹备拍摄的《泰坦尼克号》,只是他和欧美电影圈子根本拉不上什么关系,卡梅隆根本就不认识他。
贸然找上门,鬼知道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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