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武灵帝国的官制﹙一﹚(1/2)
ps: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国民的积极性和提高武灵帝国的吸引力,面对天使军团和魔族军团的进攻正式执行我结合地球古代东西方的官制设计的新的官制。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国民的积极性和提高武灵帝国的吸引力,面对天使军团和魔族军团的进攻正式执行我结合地球古代东西方的官制设计的新的官制。
一、名誉等级
针对地方势力和民间杰出人士
二十等爵
公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
上造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簪袅秦、汉二十等爵的第sān_jí,高于上造,仍须服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三顷(三百亩),簪袅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三十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夫
大(da)夫: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sān_jí,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官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七顷(七百亩),宅地的标准是七宅(三十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公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又名七大夫。高于大夫、官大夫。秦时,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见县令、丞揖而不拜。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为高爵,仅得免役,公大夫仍须服役。
公乘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五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左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商鞅曾任此职.
右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 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左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中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sān_jí。“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右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sān_jí。“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少上造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大上造 大上造即大良造官名。战国初期为秦的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十六级。亦称大上造。与第十五级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驷车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级。取乘驷马之长而为众长之意,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大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列侯、关内侯。据《史记.秦本纪》,宁公(前七百十六--七百零四年在位)时已有此官。 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秦、汉二十等级之第十九级,位于彻(列)侯之次。有其号,无国邑。一般系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封有食邑多少户,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可世袭。南北朝时沿用,仅成为爵位的一种品级。
彻侯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级。汉武帝时,以避帝名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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