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靓舞卷 第107章(3/3)
着不顺眼,便总要修理你。对此,你是逃不掉的。实际上。在这野蛮的乡下学校,丛林法则起着根本作用。暴力最强者说的算是运行规则。打架斗殴,对于青春荷尔蒙分泌过剩又无处排遣的青少年雄性动物来说。便是家常便饭而已。
至于古人所云知耻而后勇,则如许多表意模糊的古话一样,说着不成其理的道理。因为勇敢通常不会跟耻辱有一毛钱关系,耻辱更多的带来的是怯懦和自卑,而非勇猛。
至少对我而言,无穷尽的侮辱和责骂,使我总是心情低落,正如萨特所言:他人即地狱。17岁时,我也似身处地狱之中,有一种行将溺毙的感觉。
爱情,和美丽的人儿,是最后一根稻草,是救命稻草,有时也是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
岁月悠悠,光阴似箭。一十六年,弹指一挥间。虽不是鲁迅文章中的“狂人”,但也觉得自己很是发昏。
转眼大年三十即将来临,被萧索的严冬风尘封闭下的农家院落里,也逐渐失去了生命的活力。学校就要放假了,我的初三第一学期已经在一无所成中接近了尾声。
我现在跟秦争辉一道,常自习上到很晚,就把以往养成的习惯,晚上七点的《政治局常委露面秀》(新闻联播,因为考试政治时政题所要求,学生们不能不每天关注)不情愿的废了。但还是想法补上,于是晚上十点的晚间新闻就必不可少了。而一味枯等到十点也不耐烦,于是无意间翻着台找好电视看。忽有一次见一武侠片,一睹之下,兴趣颇浓,于是间隔着看了晚间新闻前后就去看这片子。
先是一伙人,约有四个。三个男人,领头者黑衣长辫,神若凝霜,无情之至,见人便杀;余二白衣人,如呆如木,亦杀人狂。其间有一位穿长袍的女子,其余三人称之为“姑娘”,那姑娘大都坐轿,看来是这群人的主子。她雍容典雅,相貌娇秀,气质脱俗,虽然从不动手杀人,但对自己的仆人杀人不管不问,且似有支持之意,也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她穿着一袭长裙长袍,显得分外端庄素雅,因着白娘子的影响,我对女子的长袍长裙有独特的情愫,总觉得那有一种无以言表的温柔之美,恨当今国人为何失去了长袍长发的传统。然而看了这“姑娘”的装束和她所做的事后,不仅对这长袍的主人有了怀疑,心想,“如此可憎的人也配穿此衣装吗?”
但是事出所料的是,当听到这片子的插曲,看了它的镜头,却不免怦然心动,尤其是镜头上那多情“姑娘”脉脉含情的双眼和绝美的容颜,仿佛在什么地方似曾相识,而那缠绵悱恻的片尾曲,就更是令人过耳不忘了:“不知道如何开始,难预料怎样结束。都说多情要比无情库,你为何还那样脉脉含情?是不是你太疏忽,是不是你太糊涂,爱到尽头也回不到当初,你为何还那样执固?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你是否还那样不在乎?”
这歌曲,由一个无比柔媚的女声婉转哀伤地唱出,足令歌者断肠,闻者落泪,而我听着,则是几乎句句出自肺腑,不仅嘲笑的想,——不知是嘲笑谁,是那电视,还是自己?——“这曲子难道不是正好唱给我听的吗?我对谁?难道是那位女同学吗?”我努力使自己不这么想,装作很不在意,因为觉得太偶然,太渺茫,太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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