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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主审官,原告人身上没有任何手术留下的疤痕。”“我不是说了我去做了植皮手术吗?”男人大声嚷了起来。
他的脸涨得通红了,估计是刚才在侧间里面已经跟工作人员争论过。
“原告人,我再问你一次,你叫什么名字?”
主审官不理会他的吵闹,用镇木拍拍桌面,严肃问道。
“程志!”男人依旧毫不含糊地答道。
“程平是你什么人?”
男人脸色如灰,略有犹豫,最后还是回答,“弟弟!”
“有资料显示,你弟弟背上有一块紫色巴掌大的胎记。”
工作人员立马给了主审官答案,“原告人背后脊椎位置有个紫色巴掌大胎记。”
原告席上的男人,仍不死心,又辨道。“这个胎记,不仅我弟弟有,我也有。”
主审官正想说什么,方伟又拿出一份资料呈上去。
“主审官大人,这里有三份指纹鉴定,单一那份是原告人当天在云晴夜总会用过的杯子上的指纹鉴定,另外两份,分别是程志和程平的指纹鉴定。”
主审官看了一下,把资料递给一旁的工作人员,“去鉴定一下。”
------题外话------
各位美妞,竹子非常抱歉同时亦十分遗憾地跟大家说一声,凌老大这个文,原本的背景设定,会改成凌氏财团的设定,不是竹子想这样,而是,唉,大家应该懂的……
也是因此,今天先更着一千字,明天竹子可能会很晚更文,各位丫头白天就不用刷新了,晚上再来看,竹子争取在这一天多一点的时间里修好现在的九万字,尽量不断更!
给各位妹纸造成的不便还请见谅,千万千万不要下架啊!竹子保证只是改背景设定,文的其他走向基本不变!
么么哒,爱你们每一只!
特别鸣谢【云枫陌】小陌陌的打赏!嘿,啃一口!
另外,书院这几天将旧的文文下架排查,竹子的文也不例外,暂时看不到旧文的亲不用急,过些天排查完毕应该就能看到了!
【44】赢了
【44】赢了
工作人员当场取了原告席上那名自称程志的男人的指纹,主审官宣布休庭半小时,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再继续审理。
兴氏那几个人,明显坐不住了,拼命朝高勇这边看过来。
“苏苏,你说他们现在怕吗?”高勇幸灾乐祸。
“不,他们还存着侥幸心理。”苏紫瞥一眼那几个故作镇定的人。
高勇点头,“也对,如果他们真的怕,现在应该会过来要求庭外和解。不过,他们恐怕也不敢吧?现在的事情看起来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这时来求我们,不就等于主动认罪了?”
苏紫又看向原告席,“他们现在,比站在原告席上的程平还煎熬啊!”
“真是可惜,这场好戏老大看不到!”
高勇是知道的,因为凌和的事,凌萧对兴氏的人恨之入骨,这时凌萧若在,看着敌人在热锅上煎熬肯定有种解恨的快感。
提到凌萧,苏紫没了声音。
这两天,凌萧以各种缘由留在她家里蹭吃蹭住,就差没厚着脸皮爬上她床上。这样时刻讨好着她找各种理由接近她的凌萧,跟以前那个总嫌她烦恨不得她滚远点的凌萧判若两人,让她非常不习惯。
这两天她已被他弄得有点精分症,总觉得,这个凌萧,是她所不认识的一个陌生人。
看来,这事完了后,还是赶紧搬回自己那间小公寓吧,凌萧这人,她惹不得,也惹不起!
苏紫走神的当口,工作人员捧着鉴定报告走出来递给主审官,并宣布重新开庭。
“经鉴定,在云晴夜总会证物上的指纹,跟程平的指纹相符,也与现场这位自称自己是程志的原告人相符。”
鉴定人员宣读完鉴定结果,原告席上的男人,没了初时的气势和气焰,软软的瘫坐在原告席上。
没等主审官提问,那男人便站起来指着旁听席兴氏那几个人说道,“主审官,我是被指使的!”
“靠,这人真没义气!”
高勇低声骂了一句,在道上,不讲义气出卖朋友的人,是最为人所不耻的。
“是啊,我们找的那些证据看来全没用武之地了!”苏紫有点心疼凌氏一帮手足。
她没想到这个叫程平的男人不止贪钱,还渣成这样,还让高勇和曲子明托人不远千里把这家伙的老底起了出来,没想到,自己这边的证据还没抖出来,这家伙已快快撇清以求保命。
接下来不管兴氏那几个人的吵闹,程平自己把事情交待得一清二楚。
这场官司,不用说,自然是云晴夜总会赢了,至于案件的整个过程,当天晚上便在当地网络媒体上了头条。
第二天,c省省报同样登出跟网络媒体头条类似的头版新闻:
【兴氏指使魔术师出千,设计陷害同行凌氏旗下夜总会。】
新闻报导如下:……兴氏管理人员因旗下夜总会生意萧条,见同行业之龙头老大凌氏旗下之夜总会门庭若市,心生妒嫉,遂找来一名魔术师扮成客人到云晴夜总会玩乐,这名叫程平的魔术师以其极度专业的手法躲过众人耳目,在自己的酒杯里下了药,制造了云晴夜总会下药的假像,然后,把云晴状告上法庭……
……
此案,原告人程平败诉。
……
又:云晴夜总会当庭递交起诉书,状告兴氏财团及程平联手设计陷害一事令云晴及凌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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