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贴满封条的大楼(1/2)
李会元大奇,让车停下,自己下车去往近前要仔细看看。秋同当然也跟着下车,司机因为钱早已付过也就任由他们下去,自己将车靠在路边等。
既然被贴满封条,那不用说这个大楼的业主已然倒闭。整个大楼黑咕隆咚,看不清上面的字。待李会元穿过大楼前广场,再借着路灯的光亮才看清上面“麒林市工业产品展销中心”几个铜字,已经歪七竖八锈迹斑斑。再凑上去看那些封条,大多是外地法院的也有几张是本地法院。大楼五个大门,正中一个两边各有两个,全都被贴上封条。门缝上贴封条也就罢了,可门扇页上也贴了封条。门扇页上贴了封条也不奇怪,连十几个橱窗上都贴了封条。
秋同惊呼:“哎呀,乖乖可了不得。爸,你说这个大楼里的人得犯了多大的法,这么多法院找他们?”那时候不说秋同这样的小孩,就是大人也都觉得法院是庄严神圣的,被法院找上就一定是犯法了。一般人没有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区别的概念。
李会元闭着嘴没说话,如刀削般的脸绷得紧紧。他现在是这个城市的一把手,在市中心竟然有这么一处贴满封条的大楼,无疑是刚来就被人狠狠地抽了一耳光。这虽然是前任丢的烂摊子,并不影响他的政绩。但从今天起丢的就是他的面子,如果有同僚走这儿过他能一一去解释?姚河也有三角债,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这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也不能一夜之间解决,但没见哪个城市严重到如此程度,在市中心繁华闹市地段的商业大楼被封成这样。这么多法院的封条,说明欠债非常严重,严重到将这大楼卖了都还不起。
李会元从手包里掏出一个记事本将这事记下来,明天要好好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牵着秋同的手回到出租车上,向的哥打听这个大楼的情况。出租车司机整天迎来送往消息最是灵通,虽然所知不那么准确但却非常广泛。
的哥一边打着火一边说:“怎么,你想接下这个盘子啊?”的哥听李会元是外地口音,以为他要买这大楼。
李会元叫司机熄了火,就这样停了车说话车钱照付。的哥当然乐意,心道今天遇上一个大老板。
从的哥的话中李会元知道,这工展中心是八十年代初开始建设。那时刚刚改革开放,市领导雄心壮志要大展鸿图,找银行贷款修建这个工展中心。大概是八五年建成,但归属不明,先是经贸委、计委、商业局、外贸局、轻工局等等都抢着要管,但后来一个都不管。这个工展中心从一开始就经营不善年年亏损,不到三年就关门大吉。经理抓了两个,会计与业务员抓了五六个,欠下一屁股烂账。
首先欠银行就有八百多万,其中包括建这大楼的钱。另外管理混乱,别人欠它的钱根本要不回来,而它欠别人的钱被人追着屁股要。本地还好一点,有市委市政府压着。但外地的债主可不怕麒林市的市委市政府,纷纷向法院起诉。工展中心经理被抓了,其他负责人也抓的抓跑的跑,一时也没人做主。法院开庭也没人去应诉,随便人家外地法院怎么判。
法院判是判了,判决书也等同一张废纸,工展中心压根就没钱。仓库里倒是有一大堆货,可没人愿意要那些烂货。谁也不傻,有推销那些过时滞销的烂货时间精力,还不如推销自家的产品。于是,各地债主就同时打这大楼的主意。
如果当初债主来的不多,市政府既决定卖了这大楼也就没有了后面的事。单位没了,大楼也已换主,债主们也就只剩干瞪眼。可是市里的老干部不同意,他们说外地的很多债主都是沿海的私营业主,国有资产绝不能流失到私人手里。银行也有不同意见,他们说卖可以,但买主接收工展中心资产的同时必须包括它的一切债权债务。
这年头各行各业都缺钱,哪个单位能一下子拿出两千多万买这么个烂摊子?不仅是烂摊子,而且麻烦多多。刚开始时,也有不怕死的,贪图这大楼的黄金地段好市口找工展中心租了铺面经营。可是没多久,外地法院蜂涌而至,法官们可不管你是租是赁,统统当你是业主。弄得这些人几乎倾家荡产。
的哥接过李会元递过来的香烟,吸了一口后说:“我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这个工展中心一开始就没正式职工。都是各单位抽调来的。哪个厂有产品要在这儿展销,哪个厂就得派人过来。后来效益不好,各个厂都不愿意将自己的产品放这儿也就不愿派人来,市里就改成强迫各单位派人。所以麒林市知道工展中心这些烂事的人多的是,我自己的亲弟弟就是在这儿工作过。”
的哥又吸了一口烟说:“所以我劝你不要打这个大楼的主意,要是好事早就有人买走了,哪等到现在?”
李会元说:“不是有规定,法院不准重复查封吗?怎么还像贴大字报一样贴上这么多封条?”
的哥摇摇头说:“你这人是不是从国外才回来?规定,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还有规定只是针对老百姓,哪有针对官家的?第一个法院封了大门后,第二家法院又来封。我弟弟那时还在这儿上班,上前制止就是说了这个规定。你猜人家法院怎么说?他们说没违反规定,第一家法院封的是中间大门,我们封的是旁边大门,各封各的互不相干。其他法院也是这样,这个说别的法院封的门我们封的是橱窗,那个说别的法院封的是门窗我们封的是墙壁,不算重复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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