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顿配合(求推荐收藏)(2/2)
定程度上,没有那么的随心所欲。短发男呵呵的轻笑了两声,也没有明确的拒绝,“一百万欧元的版权费,然后百分之10的票房市场分红,前提是这部电影的票房成绩能够超过6百万欧元。”
真是一个老狐狸,莱曼心想,这个条件跟上个条件有什么区别吗?,版权费减少100万纯打实的收益,才换来了百分之10的分红,还不是总利润计算下的分成,且有一个成绩前提,不然无法生效。
“请恕我难以同意,你的条件太苛刻了。”
“那不好意思了,两位,这就是我们能给出的条件。”
两方人马终究没能达成共识,莱曼微笑着,客套了两句,就带着瑞恩离开了酒店。
欧罗巴影业的人也没有出言挽留。
他们知道,刚才第二轮的报价着实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但,他们本就没想过要拿版权分成的事谈条件,在他们心里,肯定是想以买断的方式完全收归电影的发行版权。而且,报价底线也展示过了,接下来,莱曼去跟其他发行商谈判,也能借机看看其他人的报价。他们心里要做到有数。
《活埋》的发行权争夺战,才刚刚开始,不是吗?
和欧罗巴影业的试探前后不过半个小时而已,但却已经知道了对方的一些思路。
莱曼走在路上,十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也知道,刚刚双方的不欢而散,也不过是第一轮博弈罢了。
每个人都在试图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条件,这没什么好说的,一切都要看各自的本事才行。
而那一百万的版权费,还加上那么多条件,本就是要拒绝谈判的意思。莱曼懂,所以他离开了。
一般来说,电影上映后创造的收益,将会很大程度的落入三方的口袋:院线方,发行方,制片方。
院线呢,总是会拿差不多的那部分,而剩下的,则是两方的协议怎么规定的了。
但不管怎么说,也不可能开出百分之10的分红这么低的条件。
毕竟,再扣除各方面税收的收益浮动后,整体而言,院线方平均能拿走电影票房的百分之四十。
剩下的百分之60则由发行方、制作方瓜分,那么这个里面的一般的情况下,按照国际发行通例,发行方的分红会在百分之30到百分之40之间,其余的则是制片方所得的。
其中,制片方的分红还需要分成两个部分,一份给制片公司自己,一份给包括导演、演员、编剧在内的剧组成员。
举个例子,如果一部电影创造了100万的收益,那么院线方先拿走40万,发行方拿走20万,制片方拿走40万并跟剧组成员瓜分。
当然,这些百分比都只能说是大致水准,具体百分比还是会根据每个作品签发协议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特别是剧组方面,采用一线明星演员的话,分红比例肯定会被拉高,如果再加上史蒂文-斯皮尔伯格这样的大导演,那么仅仅是剧组要求的分成就可能高达百分之40,乃至纯利润的一半,如此一来,其余三方的收入自然相对的就会做出调整。
刚才欧罗巴影业提出的那些,可就是明确的不想谈分红事宜了,也暗示了他们这方面的态度。
不过,莱曼也无所谓,不要分红,那么买断价格就一定要高,不然就给分红。非常简单的判断题,两个方面的选择,哪个更高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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