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回 中了,头名!(2/5)
笑道:“善善,我正要去找你呢,你娘前阵子托人给你送了对儿镯子来,我想着不管怎么说,都是她做娘的一番心意,所以做主替你先收下了,你如今自己决定要不要留着吧。”说完,递了个包起来的帕子给季善。
季善接过打开,就见里面是一副粗银镯子,说穿了就是铜,还是含铜量很低那种,其上也没有什么花纹雕工可言,她在镇上那些走街的小摊贩和货郎的货架挑担上看到过,一副充其量也就二三十文而已。
可季善知道,就这么一副镯子,于周氏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她还不定是如何背着季婆子和季大山才偷偷买下了它们,又是如何费尽心机,才托人给她送到了沈家来的。
心里霎时什么滋味儿都有。
半晌才与路氏道:“既是我娘的一番心意,我便留下吧,不管怎么说,她待我也是尽到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做了一切她能做的。”
只不过周氏自己也是弱者,能力有限而已,却不能因此就否认了她的心。
路氏闻言,叹道:“你娘的确不容易,但她这么不容易,都还是想着你的,当年也是她……我也是当娘的人,很能体会她的心情,以后等恒儿和你有能力了,尽量对她好一些吧。”
“我会的。”季善点点头,把镯子小心收了起来,心里对路氏也越发的佩服亲近了。
随即季善拿了那包种子出来,与路氏道:“娘,这是我在县里时,跟我们住的客栈的掌柜娘子一起去买香料,香料老板送的一包种子,说有可能是一种叫辣椒的植物。若是真的,它结的果实做菜特别好吃,所以我想试着种一种,您看种在哪里合适?我不是很会种,只怕也得您在一旁教我一下。”
“辣椒?”路氏奇道,“那是什么东西?真做菜特别好吃吗?你这脑瓜子,一天天怎么什么都知道呢?”
但季善已多次证明过了她的聪明能干,也证明过了只要她认为可行的事,一般都出不了岔子,路氏自然也不会拖她的后腿。
遂带着季善到了后面的自留地,帮着季善把种子都洒在了地里,待洒了一层“天然有机肥”后,还用干稻草把地给盖了起来,“省得过几天万一倒春寒,把它们给冻死了,那可再难找了。”
季善在种田上头,那是纯粹的外行,当然都听路氏的安排,笑道:“娘看着办便是了,我完全不懂,如今就只等它们发芽了,也不知道得多少天?”
路氏道:“旁的种子我还能告诉你,这个我听都没听说过,多少天能发芽,就能看它们自己了,反正等着吧。”
娘儿俩说着话儿,回了家里,季善又把自己在县里买的小玩意儿分别给姚氏、宋氏送了一份去,最后是温氏,还在温氏屋里逗了三丫好一会儿,也就差不多该做午饭了。
沈恒从镇上回来了。
季善忙迎上前问他:“见过夫子了吗,夫子看过你默出来的答案和做的文章后,怎么说的?”
这也算是“高考估分”了,若不是想着孟夫子怕不愿见她,她早上都想跟着一起去了。
沈恒却是摇头,“倒是见着了夫子,只夫子一直精神不好,听说师母的病一直断断续续的时好时坏,总之一直到现在都没痊愈,想来夫子没旁的心思吧?所以没让我默卷子,只略问了我几句,就让我退下了。”
季善皱眉,“那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
那孟太太到底什么病呢,这都几个月了,竟还没痊愈?不过以如今的医疗条件医疗水平,孟太太年纪也不小了,一病就缠绵几个月,也是正常的,也足见锻炼身体的重要性啊!
也就不怪孟夫子什么心情都没有了,谁老婆一病几个月,能不影响心情与工作学习的?
沈恒道:“见了二姐夫,跟同窗们说了一会儿话,耽搁了一些时间。”
章炎瞧得沈恒一副精神气色极佳,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一般的样子,自然很是高兴。
等问过他答题的情况,得知他这次题都答完了,感觉也还行后,就越发替他高兴了。
便是学堂里的同窗们听得沈恒这次题都答完了,待他也都热络了许多,毕竟同窗多年,沈恒学识如何,大家心里都是知道了,以往是他不能答题,如今既能答题了,那高中岂不是指日可待,当然得趁早续起同窗之情来才是。
不过到底都是读书人,读书人的风骨还是多少都有点的,纵心里都是这样想,面上也不好意思做得太直白露骨。
所以众同窗围着沈恒归围着,也不过就是问他这些都考了些什么题目,以什么为题做文章而已。
倒是章炎瞧得众同窗这副前倨后恭的样子,心里很是不屑,稍后送沈恒出学堂时,还与他说:“我今儿可算是见识到什么叫见风使舵了,简直都快没眼看了,他们也不嫌丢脸臊皮呢!”
沈恒却并没有将这些放在心上,拜高踩低本来也是人之常情,他只要自己始终保持初心、保持平常心,不做那样的人,也不因为别人踩低时沮丧负气,拜高时沾沾自喜,也就够了!
季善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笑道:“你既见了二姐夫,倒是不用再带信去告诉二姐咱们平安回来了,二姐夫晚间家去后,自会告诉二姐的,也不知道二姐和攸哥儿这些日子好不好?二姐还罢了,攸哥儿我是真想了,三丫虽也可爱,却还不会说话,没攸哥儿那么好玩儿。”
沈恒笑道:“等过阵子天气暖和,也忙完春播了,带信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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