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一三章、奇货可居(1/1)
华雄有些失望。
他本来的期待,前来陇西挑选马匹,是以后骑着日行五百里的高头大马,手持大刀两石铁胎弓征战沙场的开始。
结果呢,乞儿措木给他的战马,是口齿已经七八岁、只能日行一百里、被调教好了的老马。
一方面是他的部落本来就很小,从根源上就杜绝了,出产绝世好马的可能。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小辈们的爱护。
“知道吗?老夫的第二个儿子,就是从战马上跌落亡故的。”
他是这么说的,也让华雄和王达都默然不已。
年少当轻狂,鲜衣与怒马!
生活在大汉朝的少年郎,最不缺乏热血,也会引发无数悲剧。
从马匹到战马,是需要驯服调教过程的。
乞儿措木的第二个儿子,就是亡没在这个过程。
他想亲自驯服一匹战马,用来彰显自己的勇气。然后被尚未阉割、野性十足的马匹,颠下了马背、摔断了大腿,拖着驰骋了二十余里。
等人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
救回部落后,哀嚎了旬日,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告别这个世界。
所以呢,华雄与王达也想要一匹尚未驯化的马匹,也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乞儿措木不拒绝了才怪。
“这两匹都是已经驯化好了的战马,正好适合让汝二人练习骑术。”
乞儿措木摇着头,对两个少年郎劝导道,“汝二人尚年少,日后时光还长着。等练好了骑术,身体也长开了,再去找一匹好马。那才是汝等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伙伴。”
“再说了,我部落小,牧场也小,没有养出好马的条件。就算给汝二人挑选了一匹口齿两三岁的马匹,以后也不能伴随汝征战。”
额,好嘛.....
华雄明白了,他如今还是只雏鸟,没有翱翔苍穹的资本。
也释然了。
尤其是自家阿父,付出的那点布匹和粮食,想买匹骏马是不可能的。至于千里马嘛,将华家三口人换成同等重量的汉五铢,都不够买一只蹄子的。
做人嘛,还是脚踏实地的好。
接下来的数日,他每天都在小羌人车儿的陪伴下,跟着牧羊羌人的脚步前往草原安全的地方,练习骑术。道医天下
羌人崇尚勇武,以强者为尊。
艰苦的生存环境下,养成了西北方羌人们“战死沙场为荣、病死床第为耻”的传统。对于他们而言,勇武代表着能吃饱肚子的好日子,强者能庇护家庭繁衍下去。
而虚岁才十三的华雄,一天的狩猎成果就如此丰厚,未来长大成人了,养活一家子自然也不在话下!
说不定还能仰仗着一身武艺,混出个名堂来,置下产业让子孙后代都无忧无虑呢!
既然如此,此刻不就应该将自家女儿塞过去吗?
奇货可居这种深思远虑,在西凉这片战乱频发的土壤,无论是汉家黔首百姓,还是羌人氐人,都无师自通。
不过呢,这些羌人打的算盘,都被乞儿措木给扼杀在萌芽之际。
无数次往返冀城的他,不但知道汉人的习俗,更知道汉人对待羌人的看法。自己部落族人的心思,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个唤做华雄的汉家子,对羌人没有歧视是没错,但不代表他会愿意娶羌女为妻。
就算他愿意,他家里的阿父阿母也会制止。
凉州的汉人,不是家境沦落到贫困娶不起妻的地步,都不会选择与外族通婚!
他们讲究门当户对!
讲究妻家要为自己带来助力!
而娶了羌女,将会面临被人鄙视,连带自己的后代都要遭受别人白眼。
贱羌子!
胡奴种!
他们对有羌胡血脉的汉家子,都是这么称呼的。自己的外甥王达在幼年时,就没少被村落里的儿童如此称呼过。
这也是他能容忍王达对自己不冷不热的缘由。
而作为良家子出身的华雄,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射术,还得到过夏司马的教导,未来出人头地很难吗?
他家中的大人,怎么会让自家孩儿的前途,败落在取羌女为妻的污点上?
对这些,乞儿措木心里跟明镜似的。
所以呢,他看着自家儿子梳成总丱的汉家童子发饰,也暗自琢磨着:这个汉家子对车儿很不错,而车儿也很喜欢黏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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