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战后(2/3)
身就相当合理,乃是维护人权之举,即便是秘鲁没有战败,就冲着秘鲁境内有着二十多万的华工,秘鲁政府也必须同意这顺时利天的华工八条。《利马条约》的第二条,是关于张家在秘鲁开矿的条款。这一条款中关于张家在秘鲁境内免费开采铜矿和魔晶,的确带着一定的霸权性质。但秘鲁铜矿富足,而现时代的魔晶对任何国家都还只是毫无用处的石头,再加上张家免费开采铜矿和魔晶已在智利有过先例,故而铜矿和魔晶的免费开采并不会引起秘鲁政府的太过敏感。至于其他矿藏,张林直接在条款中给出了将会支付矿税的承诺,这也算是一定程度上地在给秘鲁政府台阶下,让他能够在国民面前有所交代。
《利马条约》第三条,双方互享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虽然这一条款的最终收益方会是张林,毕竟张林对秘鲁输出乃是是汽车之类的成品,而秘鲁对张家输出多为矿石等原材料,但条款中的互享二字就足以说明公平性。列强们与大清签订了诸多不平等条约,其中基本上都会涉及这个最惠国待遇,可清朝与列强们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故而是那片面最惠国待遇。张林能与秘鲁这样的战败国签下互享最惠国待遇这样的条款,乃是国际上国与国交往中公平公正的核心体现。
《利马条约》第四条,乃是秘鲁政府将卡亚俄港交由张家代理管理。关于这一条,张家给出了很合理的解释——秘鲁没有海防,而国都又是靠海,很容易被别国从海上侵略,为确保秘鲁国的长治久安,秘鲁政府暂时将海防交付给张家,待秘鲁政府自行建立起了足够的海防力量,张家会马上将秘鲁国的海防连同海防基地卡亚俄一并交还给秘鲁政府。
《利马条约》第五条,关于华人自治省。这一条其实也算不得太欺负人,毕竟秘鲁境内有着二十多万华人,组建一个依旧隶属秘鲁政府的华人自治省也算是无可厚非。更何况,这个华人自治省,每年都得给秘鲁政府缴纳10万美元的土地租金。
《利马条约》的第六条,乃是关于反华行为。这一条款,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是合情合理的公平条款。张家打败了秘鲁,不少秘鲁人定然会有仇华心理,这一条款对避免后期的民族冲突相当有必要。
鉴于以上事实,故而在《利马条约》的内容被公布于世之后,英法德等列强元首当即嘲笑张林太过仁慈和不懂战争艺术,明明可以自恃战胜国的身份从秘鲁国身上得到更多好处,但却畏首畏尾地只让秘鲁政府答应了六个可有可无的条件。
“他甚至都没有索要赔款,简直太愚蠢了。”
“他完全可以在秘鲁自立为王,并永久性地统治那里,可他只却选择做一个商人。”
“中国人的软弱被刻在了骨子里,张林是个世界级英雄,他很神奇,但终究还是个中国人,有着中国人特有的软弱。而愚蠢的中国人,将他们的这种软弱,叫做仁慈。”
对于外界的那些传闻,对于诸国对他的嘲笑,张林自是不会理会。他很清楚他在做什么,也很清楚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美洲距离亚洲毕竟太远,而且美洲人口众多,大搞殖民计划那是相当不现实的。而且,美洲诸国正属于既先进又落后的紊乱期。说美洲先进,是指这片土地的民主呼声比较高,民众的思想比较近代化,什么独立运动、民族解放思潮等等在这片土地上屡见不鲜,共和国的概念也已在这片土地得以普化,连总统都是选举(基本上是直接选举)出来的。说美洲落后,那是因为这片土地的生产机器确实算不得强,现有的工业文明也是本世纪初欧洲殖民者留下来的。这一点,从美洲诸国的海军实力就能够体现出来。中美洲和南美洲的这些国家中,任何一国的海军都在世界上排不上号。在这个连日本海军都能排在世界第十一,大清海军能够排在世界第十的年代,南美诸国没有任何一国的海军能够在世界海军排名中排上号。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思想上去了,但能力还没有上去,也就是所谓的眼高手低。
张林接连在南美洲搞出事情,并不是要占领整个美洲,他只是为了在美洲的西海岸上划出几道口子,然后大量地汲取美洲那富饶的资源,同时也是为了家族资本能够得以在美洲大陆方便输出。如果张林在美洲大搞殖民统治,有着较高思想觉悟的美洲人绝对会奋起反抗,直接跟张林来一个鱼死网破。
张林从来不喜欢鱼死网破,所以他从未想过要征服并统治这里。智利是智利人的智利,秘鲁也还是秘鲁人的秘鲁,美洲到底是美洲人的美洲。不论是智利还是秘鲁,都不可能姓张,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张林,他只想要这里的资源,哪怕是花些钱买,他都迫切地需要得到这里的资源。张林需要魔核、魔晶,需要秘银,需要铁,需要铜,需要橡胶,等等等等。为了能够更多地得到这些盛产于美洲大陆而自己又异常需要的资源,张林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把任何一个美洲国家一棒子打死,尤其是在初期阶段。把秘鲁逼得狗急跳墙,秘鲁政府乃至秘鲁人民就会跟他拼命,这会直接让张林陷入南美战争的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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