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枪战和追车(求收藏,求月票,求推荐)4300字求月票(1/3)
跑出办公室之后,凯非常粗鲁的将贝丝扑倒。萨吉这会儿立刻走过去,一把抓住贝丝的后领,将她拉到拐角,那里不仅是视野死角,同时墙壁也更厚实。
另一边,肉球将一件防弹衣丢给凯。
凯抓住防弹背心,一边给自己穿上,一边和爬上屋顶的波特曼联系。
“波特曼!找到射击点了吗?”
“还在找!”波特曼有点气急败坏的回答道。
波特曼是狙击专家,按理来说找到敌人的射击点是非常容易的事,可现在波特曼找遍了所有可能的位置,都没看到敌人。这绝对是波特曼的耻辱,一个狙击手受到别人攻击之后,居然找不到敌人的狙击点,这太业余了。
“嘿!有没有哪位朋友帮下忙,让那家伙打两枪,让我好找到他!”
这种话对一名狙击手来说绝对是耻辱,可波特曼是没办法了,只能出这个馊主意。
凯到没有去责怪波特曼,他太了解波特曼了,虽然他人看上去不靠谱,但吃饭的手艺却不容置疑,现在连他都发现不了对方的位置,十有八九对面的家伙真的有两把刷子。
“肉球!”凯对着肉球摆摆头,示意让他吸引火力。
肉球憨厚的大脸立刻苦逼了起来,虽然他不怕子弹,但打在身上疼还是一样的疼。可老大发话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冲了。
他也不等房间的烟雾散去,就冲进办公室,来到窗口对着外面一通扫射。
对面的狙击手并没有立刻离开自己的狙击点,所以当肉球这么大一个目标出现在他的视野里,那个狙击手毫不犹豫的开枪了。
然后肉球被一颗子弹打翻在地。
“!”肉球躺在地上不断的揉着自己胸口,那一枪正中他的心口,差一点就让心脏骤停,背过气去。“波特曼!你个混蛋找到那家伙了没有?!!”
“没有!你得再来一发了。”波特曼的声音中满满的都是幸灾乐祸。
“你确定?”
“我非常确定!”
“你们两个!别特么闹了,赶紧!你们老大我长这么大,还第一次被人堵在自己家里!给我找到那个混蛋!我要扒了他的皮!”凯听到两个混蛋居然在频道里聊了起来,立刻火冒三丈的吼道。
“好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肉球非常沮丧的爬起来,举起枪再次扫射起来。
殊不知,对面的狙击手差点被肉球吓死,他看的清清楚楚,他打中那个大胖子的胸口,可没想到没几秒钟,这货又生龙活虎的爬起来了!没听说有什么防弹衣可以挡住狙击枪子弹的!
他也不信邪,于是再次上膛。
啪!
肉球再次被击倒。
不过这次波特曼终于找到那家伙了。
“头!我找到他了!法克!真的假的,这家伙离我们起码有五公里!他用的是火箭吧?!!”
现今世界最远狙击记录是由美国的克雷格·哈里森创下的,他在阿富汗南部的一场遭遇战中,利用一支l115a3狙击枪,在2475米之外精准“秒杀”两名塔利班武装分子,解救了一名深陷重围的英军指挥官。
可现在有人居然直接大波欧(双倍),还指哪打哪。这在波特曼看来,简直比玄幻故事还玄幻。要知道,2475米,狙击枪的子弹也要飞10秒左右,这期间风力、空气湿度乃至温度都会让子弹偏离。军事专家经测算认为,从2475米之外击中目标,其成功的几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可现在,刚刚那个狙击手,已经连续开火七八枪了!
凯也被震惊了,难道是什么黑科技?
“我不管他是怎么做到的,波特曼,给我盯住他,报方位,我带人去弄死他!”
“收到!”波特曼觉得这有点困难,因为距离太远了,别人就算移动,他也没有办法牵制,可军人的天职就是听从命令,他只管盯住目标,就算丢失目标,也是之后的事。
“萨吉、肉球跟我走,其他人留守,保护贝丝小姐!”对面的敌人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带着局里的同事过去,纯属送菜。
可没等他走两步,他的手机响了。凯原本没打算接,连看都没看,就直接挂了。可这个电话非常倔强,响个不停。凯也无奈,拿出手机。是罗根。
“罗根?你有什么事?我这边有点忙,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我过会给你打回去。”
罗根是一个老古董,他不会电脑,连电话都只会使用旋转号盘电话机,用手机的时候,手笨的跟大笨象一样,他到现在唯一会做的就是接电话,其他的东西完全没办法。至于家里的电器,除了烤面包机和遥控器,其他的全部一窍不通。
要不是现在正忙着,凯真想听听罗根为什么给自己打电话。
“嗯……我也不确定重不重要,但我听到枪声了。我觉得必须跟你说一声?”
“枪声?哪?”凯一开始并没有联想到对面的狙击手。
“就在你们后山。”罗根的声音很平静。
凯刚刚准备去拉开车门手顿住了。“哪儿?”
“你们警局的后山。”
居然被罗根碰到了!
“你身边有谁?”凯一开始就知道,让波特曼盯住对面的狙击手有点扯。刚刚说的五公里,是从狙击点到他办公室的直线距离,而他们想要赶过去,可就不止要走五公里了。等他们赶到那,那混蛋估计早跑没影了。
所以凯就没想过自己能抓到那混蛋。他真正想做的是,到了山上之后,直接把廷达罗斯猎犬放出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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