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第四十六章小乔(1/2)
林夕把林诗诗送到了学校,说:“你先回去吧,我得把车子还给朋友,以后别去米克斯了,容易被欺负。”
林夕知道那种地方,喝多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林诗诗点点头,实际上,她也打算以后不再去那里上班。
第二天早上,林夕开着宝马x7,去4s店修车,路上接到了秦梦的电话,她说衣服已经洗好,让他去拿一下。
林夕恰好路过,就过去取了下,结果秦梦也在,她看到林夕的进口版宝马x7,倒没有多惊讶,以林夕的财力,这辆车已经很低调了。
林夕把旧衣服脱下,换上那身杰克琼斯,整个人气质都变了许多。
秦梦说:“你开车去4s店,怎么回来?”
林夕没考虑这个问题,他以为喷漆去哪里就能好,秦梦告诉他得放一个星期左右,可以和他一起去,带他回来。
林夕也没拒绝,准备上车的时候,秦梦拉住了他,似乎在犹豫。
林夕看出来后,笑着问:“怎么了?有啥困难你给我说,我尽力帮你。”
林夕自从有钱后,性格也在慢慢变的自信。
终于,秦梦像是做了个很大的决定,她开口道:“我想…想和你商量一件事情…就是…你可不可以扮演一下我的男朋友…”
秦梦高傲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晕红。
林夕有点猝不及防。
秦梦赶紧说:“就是陪我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每次他们看见我没男朋友,总是说这说那,还要帮我介绍,烦都快烦死了,所以我这次想直接带你过去,让这些人断了念想。”
秦梦为人高傲,想法又和大多数有钱人不同,还真没几个男生可以入她的法眼,这也是她一直没对象的原因。
因为大家说她太多次,秦梦对于这种聚会,都有点排斥心理了,但今天这个聚会不同,主角是她的好闺蜜。
她必须要去。
秦梦看着林夕,头次感到害羞,并不是谁都可以做她的挡箭牌,她也是头一次对男生提出这种请求。
林夕明白秦梦轻易不会求人,更何况是这种事情,她对自己不错,既然开了口,就不能拒绝。
林夕点了点头:“那你先陪我把车子扔到4s店吧。”
秦梦‘嗯’了声。
从4s店出来,秦梦就开车带林夕去往开元大酒店,今天是她闺蜜小乔的生日,他们关系很好,不想迟到。
秦梦的圈子里,大都是些本市有头有脸的富二代,小乔父亲是利达公司老总,家境相当显赫,她男朋友父亲是工商局的科长,也算可以,来参加聚会的其他人,父辈们在本市,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开元大酒店门口,已经停了许多辆上得了台面的车子,奥迪,宝马,奔驰相当普遍,偶尔还有几辆保时捷,马萨拉蒂,秦梦的高尔夫开进去,显得特别不合群。
小乔定的是一个豪华大包厢,秦梦他们
去的时候,大圆桌子周围,已经有二三十号人了,他们看到秦梦,都笑着打招呼。
秦梦回礼。
一个马尾辫,高个子女生拿着两杯红酒走了过来,说:“梦梦你怎么才来?作为我最好的闺蜜,你还没有这些人来的早,得罚得罚。”
秦梦笑着去接酒杯,结果高个子女生却停住了,她看向林夕,说:“你是…梦梦的男朋友吗?”
秦梦笑着说:“你看,我都忘记介绍了,这位是小乔,我的好闺蜜,这位是林夕,我…男朋友…”
头次这么说,秦梦有些不习惯。
但她向来表情冰冷,倒也没露出什么马脚。
小乔哈哈大笑:“没想到咱梦梦都有男朋友了,你不是一直秉持着单身主义吗?咋这么突然?不会在假装的吧?”
她这么一说,其他人也起哄道。
“对啊!不会是假的吧?”
“现在还有男生可以入梦梦法眼的?不信不信,除非当着咱们的面亲一个。”
“对!亲一个!亲一个!”
这时,门外冲进来一个青年,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西装,头发上抹了东西,很是精神,帅气,阳光。
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一种跋扈,那是优越的家境下,养成的一种为人处世习惯。
他大声喊道:“梦梦有对象了?”
秦梦看到这个男人,眼神中多出了一丝厌恶,他叫李元芳,特别喜欢秦梦,总是找机会接近,献殷勤,但他的方式有些不对,总是以出手阔绰,或则炫耀自己有钱来博取好感。
秦梦恰恰不吃这一套,都快烦死他了。
但秦梦的哥哥私底下那些企业,都必须和李家搞好关系,所以秦梦没有表现出来对他的厌恶,更不会表现出喜欢,结果这货没有自知之明,天真的以为秦梦在考验自己,攻势越来越猛烈。
秦梦这次带林夕来,某种角度上说,也是为了让这货知道,自己有了男朋友,断了这货的念想。
李元芳在停车的时候,见到了秦梦的高尔夫,他这次故意把老爹的保时捷跑车开了过来,就是想在秦梦面前表现下。
结果李元芳看到秦梦的高尔夫,想赶紧把车子停好去打招呼呢,见秦梦副驾驶走下一个男的。
李元芳有些吃醋。
秦梦和他走下来后,两个人朝开元大酒店里面走去。
李元芳有些不安,但他还抱有希望,毕竟以秦梦的眼光,自己都没有多大的机会呢,这男的算哪根葱?
李元芳想着肯定不是被邀请来的朋友,否则咋会连个车子都没?很有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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