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狡猾(1/2)
“陷阱!”
林晓幽立刻判断,她眯了眼,探手将那绢布凑近一些看了看,道:“如果这是真的,那么,那个人为什么不自己回去,所以这是陷阱。”
苏岩闻言回神,稳住心神:“也对,为什么不自己回去,那个人至少知道你的身份,也就是说……”他突然定住。
“你曾说过,这里,或许不只是你我。”
林晓幽看他,目光灼灼:“这下你信了?”
很久之前她说过,但似乎他并不相信,还怀疑她。
但,也不能怪他。
苏岩低头,似在沉思,末了终于抬起头来,目光中却是含了一丝迷茫:“也许,也许一开始就是错的。”这世界,并不是想象中的世界,情节相似,但不是。
想象永远只是想象罢了。
现实就是现实。
早就不一样了……
林晓幽鼻孔哼了一声,道:“但,即使是陷阱,我们也是要闯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倘若无法回去,那就一辈子要被莫名的阴影笼罩,以她的性格她绝对不会让自己处在明处受人挟制。
苏岩:“从哪里开始?”
林晓幽手指指着断脚:“不就是这里咯,先查明死者身份吧。”
从断脚肌理以及血液凝固情况看,这只断脚应该是死后被砍下的,而且,从腐败情况看,大概有2-3天了。
林晓幽想了想,在本子上写下:“寻找失踪2-3天的女子。”
最后又加上一行小字——名字中带秀。
第二天衙门们接受了命令赶赴和泉各个地区,赵虎因为在上一件丁府的分尸案子中表现出色第一个找到吊在树上的尸体的消息,已经升级为捕快头子,春风得意。
苏岩派他去找名字带秀的姑娘,让他有些郁闷。
这就跟大海捞针儿似的。
但上头命令不得不从,还是一家一户问着有没有名字带秀的姑娘失踪,时不时还遭人白眼……
那头,画琵楼的春秀却是一直没有消息,林晓幽也曾怀疑是不是那断脚是春秀的。毕竟连日来,春秀就像是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虽留下字条被楼里相熟姑娘认定为真迹,但就凭当日诡异情况,也不能排除她被劫持。
林晓幽特意要了春秀的血样检验。
也是运气好,春秀最后一次与十娘子吵架时候摔了一跤,额头被磕破了。流了不少血,一个叫做桂花的画琵楼姑娘借了手帕给她擦,擦了之后春秀不知怎么居然就给丢了,被一个小女婢捡到了,而那个女婢,居然恰好就是当日领林晓幽与飞燕进去簪花院的女婢。
“是你。”见到这个叫做小红的女孩子,林晓幽还是吐槽了一下下作者的取名无能。
也许,会出现小蓝小紫小青之类彩虹姑娘的。
但暂时得打住这种遐思。
案子顶顶要紧。
她问:“我想知道当时你是在哪里捡到这个手帕的?”
小红知道眼前干净中带着英气的女子是县官夫人,神色明显就不一样,有些担忧。但还是说:“这帕子,是奴婢在后花园的池塘边上捡到的,那一天,我本是给桂花姑娘送红枣莲子羹的,但半道儿忘记了勺子,就回去拿,走到花园外边的走廊时候,听见有人争吵声音,想去看看,但走近了却发觉没有人。突然就看见池塘边卵石路上有块帕子,我觉着很漂亮,就捡起来了。”
说完看林晓幽:“我可以回去了么?”
眸子中带着忧虑与惴惴不安。
她是做事做到了半道儿被叫出来问话的。
若是不回去,不但要被老鸨骂狗血喷头还会挨打。
林晓幽也不想为难她。追问了当时情况,在得到并没看到其余人这个肯定无比的答案后,就让她回去了。
留下了手帕。
这块帕子上绣着一株桃花,桃花边上一滩淡淡红色是春秀的血。
她立刻回去做了血液鉴定,可惜结果让人遗憾,这血型和那只断脚上的血型并不符合。也即是说断脚不是春秀的,难道?春秀也许真的只是出门求医了。
可是,赵虎那边并没有明确消息传来,一时间事件胶着着,叫人揪心。
既然那个人说了游戏开始,就绝对不会让游戏停止,那么,他一定是留下了线索的,倘若没有找到线索,也许就是第二个牺牲者出现的时候了。
林晓幽努力回忆着读书时期学习的变态杀人狂案例。
第一个映入脑海的就是开膛手杰克。
jack the rippe,是现实中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之所以会想到这个,也完全是拜那署名为牵猴子的人的家伙所赐。
倘若他与自己同一个时空,他一定知道这个轰动全球的案子,那么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为什么这么清楚,他是什么人。
纱绢上的字迹,是朱砂写的,那种厚重的红色像是血液的颜色,叫人如鲠在喉,而刻意避开了苏岩的,还有一个线索。
绢布的最下方,几乎看不见的地方,印下了一枚红色的指纹。
这是提示。
第一份dear boss的红墨水挑战信,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林晓幽当时几乎可以确定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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