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气得吐血啊!(1/6)
话说,当以墨把从王府搜刮来的财物全部交到青龙手里的时候,青龙狠狠吃了一惊。
青龙吃惊的不是王府财宝太多,而是惊讶王爷竟然会让主子从府里拿走这么多宝物。先不说一千万两现银,就说那堆金银财宝,可都是王爷来之不易的收藏品。听说王爷宝贝得很,有事没事就拿出去炫耀炫耀。
“哎呀~主子,没想到您把这对铜狮子也给带来了。”张月鹿兴奋的声音传来。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比他大了好几倍的铜狮子跑得飞快,两个加起来有几千斤的重物到他手上就恍若两个包子馒头,轻若无物。可见功力多么不俗。
闻言,朱雀觉得自己脑门儿上挂着一串黑线,望着一堆金银财宝里不起眼的镶金夜壶,嘴角忍不住的抽搐:铜狮子算什么,就连王爷的宝贝夜壶都给抢来了!
咳咳~现在的呈以墨可是穷疯了,把朱雀青龙座下的闲人全都赶出去做工挣钱,临走时,还给他们下了死令:月底要是赚不到十万两银子交上来,就等着跪搓衣板儿吧!
以墨把玩着手上的荷花小碗,小碗莹白如玉,碗壁盈薄,在光阳下海泛着莹润的月白盈光,壁上画着朵朵荷花,荷花形态各异,有点含苞待放,有的盛怒绽放,也有的瓣瓣凋零,底部展开着片片翠绿荷叶。
小碗做工精致,就连上面的画也出自大家之手,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
以墨将小碗递给青龙,“能卖多少钱?”
青龙摇摇头,“看不清楚,属下对这些东西不熟悉,可大概能看出是絮语国最出名的官窑所处,上面的画风看起来像絮语书画大家刘深的风格,就冲着这两个名头,应该值不少钱。”
以墨点点头,“值钱就好。”这可是从父王的床底下挖出来的。要是不值钱,还得偷偷给他还回去。
朱雀的嘴角又是抽抽,这可是王爷藏了十几年的心肝儿宝贝!
朱雀心里那个忧心啊,担心自个儿主子会被气疯的王爷给掐死:你这个不孝女!
以墨环视着满屋子的宝贝,心想:这些应该能换几千匹宝马了吧。难得的露出个笑脸,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只听张月鹿那个大嗓门又喊,“哎呀,主子,这只八哥是哪里来的啊?还会说话呢……”
只见他一手提着花瓶,一手提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小八哥显然很兴奋,不停的上下乱窜,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主子,主子——说话,说话——”
“哎哟~这小东西还听聪明的,一听就会。”
张月鹿放下花瓶,欢乐的逗弄着八哥,“叫大爷,快叫大爷。”
八哥摇头晃脑,张嘴就来,“去你大爷,去你大爷——”
气得张月鹿扬手就将笼子给扔出。
还好朱雀眼疾手快,袖中一条白绫如灵蛇般的蜿蜒而出,卷起笼子一扯,八哥就回到朱雀手中。
朱雀瞪了张月鹿一眼,“还不快去搬东西,要是觉得空闲的话,搬完了就跟毕月乌他们一起挣钱去,别总赖在家里只吃不做。当白米饭不要钱啊,吃起来比猪都能吃……”
张月鹿悻悻的摸摸鼻子,转身出了屋,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不甘的小声嘀咕,“我哪儿只吃不做了?再说,我吃得最少好不好?没看今中午的大米饭全被主子一个人吃光了嘛,兄弟们都只吃了小半碗而已……”
朱雀涨红着俏脸,指着他背影的手止不住的颤抖,真是反了反了,竟敢议论起主子来了,看她不发配他去边疆种棉花!
“吃光了,吃光了——”八哥学舌,翘着尾巴不停的说。
呈以墨睨它一眼,不怒。反而有些小得意,谁叫他们的武功没她高,抢不到饭呢。
愤怒过后,朱雀又咂巴咂巴嘴,看着手里的八哥,眼里顿时冒着幽光。吃了几天的白米饭,嘴巴都能淡出鸟来了。遂又觑了眼颇为洋洋得意的主子,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是别人抢不过您,是懒得跟您抢,没菜,白米饭吃起也没意思。’也就主子这个奇葩爱吃白米饭,即便没有配菜她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咳咳,呈以墨是穷疯了,为了节约钱买兵马,连一干属下的伙食都给扣了,集体吃白米饭,连个泡咸菜都没有。
嘿嘿嘿~最高兴的也就只有呈以墨。吃白米饭吃得特嗨皮,没见她这几天都一改先前的颓废变得神采熠熠吗?!
青龙也实在不愿再只吃白米饭,赶紧说道,“主子,倚楼最近又接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总该能改善改善伙食吧?
不得不说,呈以墨走狗屎运啦,一干属下各有所长,个个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青龙善经营,主控制,两年前带着青龙七宿整了个倚楼,倚楼主要是贩卖消息,有时也接买凶杀人的活儿,现在为了给家里只吃不干的主子捞钱,他们连护镖的活儿也接。两年来,倚楼在江湖上也有小有名气。
白虎更是一代将才,如今在军营的势力如日中天,手下的白虎七宿也完全接掌了呈以墨的十万大军,担着要将十万将士训练得所向披靡的重任。
玄武以前最不安分,可也亏得他不安分,不然哪有今日的成就,四人当中,玄武的防御能力最强。而朱雀的脑子虽然不比青龙玄武等人灵活,可在攻击力度上却也是最强,两兄妹联合起来,就连呈以墨都要费一翻劲儿才能完全击败。
而玄武七宿和朱雀七宿也完全成了倚楼三大主力之二,玄武七宿主防御,去打探消息之时,完全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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