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永胜军初战(1/2)
自打洪州城外闹了匪患,且是冲着骆永胜的买卖,后者便几乎天天都要往胡显那里跑,不为别的,求后者催促侯秉忠快快发兵。
“堂尊,那侯秉忠与我有仇,是有意刁难拖延啊。”
骆永胜神色灰暗,气的浑身抖楞:“今日我又一船瓷器被劫走,损失数千贯啊,结果呢,这侯秉忠只是派了几十人去追,说是追,但压根就是搪塞应付,还说,还说要我出钱备好酒肉犒军。”
“反了他!”
胡显气的一拍桌案:“来人,速去把侯秉忠给本官传来。”
这时候就看出知州的权力来了,在胡显之前,章炎和陈礼都是刺史,主宰洪州的权力在大都督府,眼下没了大都督府,权知洪州、军事的胡显那就是毫无争议的军政一把手。
侯秉忠很快就到了,而后挨了胡显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
“出城抓匪,距离码头总共不过二十里地,你的兵跑了两个时辰,都是王八吗?他娘的一群王八犊子,侯秉忠,本官现在严令你,三日之内给我拿战果出来,不然我就上奏枢密院,治你一个领军无能的罪!”
当着骆永胜这么一位商人面,一个文官,破口大骂当地武官一把手,骂的后者狗血喷头,把其比喻成王八,文武之差,可见一斑。
一旁的骆永胜看着脸上羞愤不已的侯秉忠,莫名也有些伤感。
不单单是为了一个侯秉忠,也为历史上那些位给文官写信时都要自称‘门下走狗’的将军而难过,从军至此,何必从军啊。
心中虽感同身受,但面上,骆永胜还是露出小人得志的嘲笑,洋洋自得的睥睨着侯秉忠,不忘阴阳怪气一句:“侯将军还是快些去做吧,不然真个让满城风言,您带的兵都是属王八的您面上也不好看啊,毕竟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兵。”
“汝寻死乎?”
侯秉忠气的手按刀柄,又被胡显一声厉喝:“退下!”
当下面上青红变幻,恨恨跺脚转身离开。
而等侯秉忠一离开,胡显还是说教了骆永胜两句:“贤弟啊,你也不能太过分了,他侯秉忠毕竟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将军,你这般嘲讽他,保不齐他会出工不出力,到时候对你也无好处。”
“是是是,堂尊教诲的极对,下官记下了。”
嘴里应着声,但面子上骆永胜还是一派不以为然,让胡显心中好笑。
到底是个年轻人,少年得志就如此狂狷不羁,毫无城府,如何能成大事。
得罪死了侯秉忠,必尽心尽力甘当洪州官员集团之爪牙鹰犬,不然哪里还有命活下去。
这样也好,倒是听话易于掌控。
“行了你去吧,想必今日喝斥之后,后面的日子,侯秉忠还是会听话办事的。”
“下官告退。”
骆永胜躬身退下,出了门便加快步伐,匆匆离开。
他得亲自坐镇这第一次朝廷的‘剿匪’之战。
胡显说的没错,经过这一次的训斥,侯秉忠果然不敢再拖延怠慢,很快便派出一都厢军出城寻匪徒踪迹,尽心之下,顺利‘捕寻’。
城北七里开外的乱石岭。
“今日寻来这乱石岭的官兵不多,仅三四十人,用来练手刚刚好。”
就在这乱石岭之中有一简易的联排木屋,骆永胜拿着一副地图铺在桌上,围着桌子的还有周柏、骆永捷、骆成武以及顾有志四人。
“等这队官兵进来之后,关门打狗,一个都不能跑掉。”
环顾一圈,骆永胜交代道:“不过还是要把面甲戴上,以防有漏网之鱼。”
“大哥您就放心吧。”
一身戎装的骆永捷兴奋不已,骆永胜的话音才堪堪落下,他就迫不及待的拉下面甲将整张脸盖住,仅仅露出一双招子。
至于骆永捷身上穿的甲胄,并不是从五代开始流行的那种连体乌锤甲,而是把褪裙和前襟拆分开,而且并非是缀叠甲那般有着层列排序的纹路,纯色一水下来,不过防御力上有所下降。
换来的便是外观上更加好看,尤其是在甲胄的后背处磨了一道暗红色的图像纹路。
图是鸾凤,张开的翅膀恰好顺着肩甲至大臂,张开胳膊的时候,宛若凤凰展翅。
追求好看而牺牲掉一部分的防御力,这是骆永胜要求的。
“甲胄给谁穿的,军人,军人就得打仗,会流血和死亡,所以必须招募热血少年郎,军装必须好看,穿到身上之后,哪怕是个驼子也会不自然的挺直脊梁,做到这一步才叫成功,才能够好的起到宣传作用。”
乌锤连身甲哪里好看,骆永胜每次看到侯秉忠着甲后佩戴兜鍪、披膊,都感觉后者像是一只穿山甲,或者一个灰溜溜的蚕蛹,兼之侯秉忠肤色又黑,那便更没法欣赏了。
另外乌锤甲还有一个弊端,那便是重。
全甲重逾五十四斤(宋斤),这穿在身上还得了?
即使简化后的步兵甲,也足足有四十斤重,这还只是普通兵种穿的,若是负责压阵的长枪兵和盾牌手,光一身甲胄就有六十四到七十斤之重。
非大力士和生军穿到身上怕是连路走不动。
其目的就是以牺牲机动力换取防御力来对付金辽的骑兵。
你有铁浮屠,我有重甲步兵,一遭碰撞便如惊涛拍浪。
我不好受,你也别想舒服。
要感谢大宋朝高度发达的国家财富,使得这种花销不菲的步兵全身铠甲竟然在大宋近八十万中央禁军的占比量达到惊人的近七成,而到了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