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语言的力量(1/2)
练了半个月的兵,成绩却不是怎么太好,侯秉忠心中的疑惑自然也就越深,寻了个机会设下酒宴找骆永胜取经。
这事听起来挺不靠谱的,他一个从戎几十年的武将,怎么说也轮不到来找骆永胜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来学习吧。
不过侯秉忠就这一点好,他虚心、好学。
要不然也不能一个洪州人远在福州从军,却能一路混到团练副使的位置。
备得酒肉,侯秉忠便主动开了口。
“贤侄,缘何你练兵,三日便焕然一新,而愚叔将兵、身边同僚将兵,往往半年才可聚兵、一载方可成军。天壤悬殊之间,是有什么秘诀吗?”
“侯叔实在是太高抬我了,当不起。”骆永胜先谦虚一句,沉吟后说道:“如果非要找出其中不同的话,大概是因为我练的兵,多了一种力量。”
“哦?何种力量?”
“语言的力量。”
“语言的力量?”
这种解释显然把侯秉忠给说的更迷糊了,不过他是求学的,姿态摆的很谦逊,老老实实听着骆永胜接下来的解释。
可惜他要失望了,因为骆永胜并没有急着解释,而是反问了一句。
“侯叔可比韩信、李靖否?”
熟悉历史的都知道这两位,外号名声一个比一个吓人,前者叫兵仙,后者叫军神,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中国古代兵法造诣登峰造极的人物了。
骆永胜拿这两人出来,问侯秉忠能否比得过,后者就是喝再多也没吹过这种牛皮,当下就大摇脑袋。
“贤侄拿愚叔玩笑了,此二位之才强我万倍都不止。”
“但我比他们强。”
这话说的侯秉忠瞪大眼睛,心想自己认识骆永胜快三年了,后者一项谦虚谨慎,怎么今朝能说出这么大言不惭的话来?
这都不叫狂了,简直就是夜郎自大,惹人耻笑。
“侯叔且听我言,我当然知道这二位的能耐,就算是一根头发丝都胜我骆某百倍不止,可我还是要说我比他们强,因为我必须得让我的兵,追随我的人坚定不移的相信,我比他们强!”
骆永胜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侯秉忠:“我与侯叔您最大的区别就是身份的区别,您是一个领兵的将领,想要战胜敌人首要便是贵在知己知彼,若是如我这般狂妄,必败之,关云长是你先例。
而我不同,我不是领兵的将军,我需要的不是知己知彼,而是伪装,什么样的伪装能赋予追随我的那些将领、士兵力量,我就伪装成什么样。
我要做的可是杀千刀、诛九族的大祸事,不让他们心安,他们就是一盘散沙,与朝廷甫一接触便会顿作鸟兽散,这不行。
三齐王号称兵仙,垓下设下十面埋伏,几十万大军困不住霸王及其随从数百,被其杀出重围,逃至乌江,虽说也算逼死了项羽,但终归说出来也不光彩。
一夫拼命万夫莫敌,何况是霸王这样的盖世英雄,他拼了命,几十万大军都拦不住,那倒是奇怪了,几十万大军没有敢拼命的勇士吗?
若是有,霸王能斩十人,可斩百人乎?可斩千人乎?当霸王斩到第十个人的时候,一百个人、一千个人就怕了,就退了。
军神李靖,一生功绩累硕,可书十卷,但就这么一位军神,却大谈特谈他的十三抽杀法,用无数士兵的鲜血尸骸成就他自己的丰功伟业,一将功成万骨枯,骆某一家之言侯叔且听,若我手下的将军敢说这种话下这种令,打仗前,我先拿他脑袋祭旗!”
所谓的十三抽杀法,即当部队打了败仗、士气低落的时候,将败兵集合起来,让大家伙抽签,十只签中有三只死签,谁抽到了死签就杀谁。
斩首、捅刺、攒射,皆为虐杀手段。
用这种手段来提振士气,豢养士兵心中暴戾的兽性,继而趁势起,反攻敌军,故逢战必捷。
《卫公兵书》开篇就是这一句‘古之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三者,威振於敌国;一者,令行於三军’。
这句话前半段的意思好理解,那就是我十杀三,所以我是能将,你们快来捧我,说我厉害。
后面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我杀一个,能号令三军,我杀三个,则连敌人都害怕。
那家伙是得害怕,只见过打仗杀敌军俘虏的,谁见过没事杀自己人玩的。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亦或者说胜败乃兵家常事,打了败仗总结经验,下次再打回去便是,他倒好,打了败仗自己不担责任,先挑出一群才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袍泽,将其残忍的虐杀,胜仗是打了不少,孽也造了不少吧。”
如果说名将靠虐杀无辜士兵这种方式来打胜仗,那水平真的不过如此。
“当然,若是功利些,只图胜利,我倒是挺需要李靖的方法。”骆永胜笑笑:“谁让一将功成万骨枯这话说的有道理,何况咱们要造反,何必吝啬他人生命。
不过万事看本质,十三抽杀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让自己手下的兵悍不畏死,从而做到以一敌十乃至以一敌百。
那何不干脆就练出一支悍不畏死的强军呢,这不就省却了这一残暴不仁的步骤吗。”
说的倒是容易。
侯秉忠腹诽,我要是能练出这种兵,何必请教于你。
“人之所以怕死,是因为人吃五谷杂粮,当然怕死,而李靖将兵,吃的也是五谷杂粮,却因为十三抽杀法的存在突然就变得不怕死了。
三千人敢深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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