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地精军团A的后续(3/3)
清剿到那个区域时,他们又早已经离开了。不得不说,运气很重要啊。这伙儿受过一定训练装备也较为精良的残兵败将一路南行,和商旅盗贼卫队佣兵都有交锋,有胜有负但总的来说胜多负少,其中前7号的作用不可或缺。这个曾因身体素质极好悟性不错也不像同类那样时不时发疯而被迈克看好的熊地精通过一次次战斗证明了自己的确有被看好的资本,将首领之位牢牢掌握在手中。
在又一次打劫商队时,前7号击败了一个他记忆深刻的人类剑士——在去年年初的大丰收(三藏镇居民对普雷格击破战的叫法)中和路肯交手而占上风的黑发剑士。
‘妈妈,你看到了吗,我已经比强大的路肯还要强了!’
为了纪念那场值得铭记的血战,前7号决定将“三藏佣兵团余部”改组为“鲜血勇士团”,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威武霸气气质很配的“迈克团长”,又任命一直为他出谋划策的埃里克为副团长,还挑了几个得力手下编为1至9号。
埃里克对熊地精的智商已经无语了,不过这样也好,否则哪轮得到自己一个三脚猫当军师。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胆小的新兵了,对现在刀口舔血的生活还算满意,虽然多少有些危险,但人活在世上又怎么可能没有危险呢,哪怕只是吃个宵夜,这个老头不就是因为想出来吃宵夜才会被入镇踩点的自己看见嘛。
“老家伙,识相就吧东西都交出来,不然休怪老子不尊敬老人。”
“没几个手下真是不行,到哪都会遇到蟊贼。”欧拉克血红的双瞳闪烁着妖异的光芒,,“现在,带我去找你们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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