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拜相的诱惑(1/3)
第426章拜相的诱惑
“朝廷现在有正仓、常平仓等。”
“正仓,存储的是百姓正租,收来的租用于支付官员俸禄、维持朝廷日常用度。”
“常平仓也是古以有之,和籴粮食,稳定市场价格。”
“前朝开皇年间,下诏各县置社仓,各州县置义仓,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和麦,于当社造仓储存,若时有不熟,当社有饥荒,以此谷赈济。”
隋朝的社仓制度,曾经搞的很不错,开始是在乡里结社,每社区的百姓,粮食收获之后,大家自愿捐一些粮入仓,派人管理,等到饥荒的时候开仓赈济。
后来又发展到按户征纳义仓粮,从五石到五斗,对没田地者和商贾,也按等征收,下下户不收,后来又发展为按亩征收,王公以下,亩纳二升。
大唐建国十年,也曾建义仓,但经历战乱,以前的义仓体系早没了,这些年也没真正完备起来。
武怀玉现在提出,应当全面恢复义仓。
温彦博说现在恢复义仓也不易,主要是许多百姓都还没恢复过来,正租之外还要交这义仓粮,这等于又增添了百姓负担。
“我建议按亩征收,每亩纳二升,一亩地两升粮,相对来说不算很高,如果地少的,也交的少。地多的,更没多大负担。”
温彦博则说现在朝廷还没有完全掌握天下田亩数量,没有实际的田亩数,就无法有效按亩征收。
“田亩数可以慢慢统计,按亩征收,各依土地产出交麦、稻、粟等,亩纳两升地子。无田的商人、工匠等,则按户等征收。”
武怀玉坚持要按亩征收,其实就是把这当成了一个新的税源,朝廷正税是租庸调制,正租就是每丁每年纳租两石粟。
理想的情况下,一丁能分到一百亩地,其中少部份需种桑、槐、枣,其余的都种粮食为主,所以两石粟也就相当于一两亩地的产量,正租税率也就五十分之一左右。
不过实际上嘛,一丁能分到一百亩足额田地的,那是少之又少,尤其是京畿之地,现在开国之初还好点,基本上都享受到了第一波分田红利,但慢慢的就越来越难分到地了,所以实际税率是越来越高的。
按户等征义仓粮,跟正租按丁没啥区别,如果分地不足,那实际负担很重。
所以直接按亩征收,就比较直接也公平一些。
如果按户征,除最下等户,其它的最少要征五斗,相当于二十五亩地,但现在多数八等户,是没有二十五亩地的。
按亩征,影响最大的就是最穷的和最有钱的地主。
一个地主良田万亩,按户也才交五石,可如果亩征二升,那就得交两百石。
偏偏这田地实际大多数就是在这些贵族豪强地主们的手里集中着,所以按户征,那基本上得少征九成以上。
现在朝廷财政这么困难,武怀玉可是早盯上义仓了。
义仓粮可不仅仅只充做备灾备荒粮的,他是把这当成了一项正税,发展成地税。
这义仓粮收上来后,当然不可能就放在仓库里躺着等灾荒,可以拿出部份来出借给常平仓,常平舱再拿来做本钱,放青苗贷。
这样仓中的粮食也能及时的轮换更新,也能发挥更好作用帮助百姓等,也能为朝廷赚点钱补贴。
一亩收两升粮,一亿亩那就是两百万石粮,大唐耕地好几亿亩,不敢说全盛时期的七八亿亩,现在核心区三四亿亩是有的,所以如果真能都征上来,那这个义仓粮一年就有六七百万石,甚至能达到上千万石。
哪怕一年就五百万石,也是很惊人的一笔了,对于眼下穷的不得了的贞观之初,这可是好大一笔。
如果一年再拿出两三百万石粮借给常平仓放贷,按年息四分来算,这一年能有一百多万石的收益。
要是一年义仓粮有一千万石,拿五百万石给常平仓做本钱,一年就能有起码两百万石粮收益。
账是这么算的。
武怀玉简单的写下这一个个数字。
李世民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魏征和王珪也不淡定了。
甚至魏征还想到,要是朝廷一年能拿出几百万上千万石粮食,低息借贷给下几等户的百姓,那每年就会有大量百姓不用再找寺院、贵族、豪强们借高利贷,百姓负担会减轻很多,会有许多人不用最后债台高筑,被逼的卖儿卖女典妻卖地破产了。
“会不会太高了,亩纳二升,一丁授田百亩,正租两石,现在义仓粮还要纳两石?”
王珪问。
“王相公,实际能足额授田的不多,如果一丁真有百亩地,那他收入起码有近百石,纳四石正租和义仓地子,也在可承受之内。”
“况且义仓粮取之于民,仍用之于民,”
“义仓本来是备灾救荒之用,如今拿出放贷,这与本意不符。”
“王相公,义仓粮收的粮食,得合理利用,我们只是拿出一部份出借给常平仓,常平仓以此放贷给贫困百姓救济,或是用做本钱和买,稳定物价,都是利国利民的良策,我们并没有跟前朝大业时隋炀帝一样,直接把义仓粮挪做它用。”
一番争论。
李世民最后还是迫于现实,处处缺钱,十分无奈,好不容易看到个活水源头,也顾不得太多其它了。
最终还是决定按亩征收义仓粮,每亩两升,不论官绅贵族一体征收。
各州县义仓,由支度司派人管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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