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激进的太子(1/3)
第594章激进的太子
“承乾,你有什么感想?”
回庄子路上,李世民问太子。
承乾一路沉默着,实在是对他冲击太大,他没想到就在长安城外三十里的樊川,老百姓的生活就如此艰辛了,
“父皇,天下百姓都如郑老汉一家吗?”
“差不多吧。”李世民道。
怀玉补充了一句,“无地百姓大都如此,日复一日的辛勤劳作,也不过是勉强生存,一日不作则一日无食,遇点灾荒,毫无抵抗,往往只能高利借贷,最后却又还不上,便只能曲妻卖女,甚至沦为奴隶······”
“父皇与太上皇起义师,不是已经推翻了暴隋昏君,如今一统海内,百姓不是应当过的很好吗?”
李世民无法回答。
怀玉道,“殿下,我皇唐代隋,推翻暴政,结束动荡,百姓比起从前,已经好太多了,而且圣人君临天下,推行的仁政不断,百姓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的。”
“可是,可是老师刚也说了,无地的百姓,再怎么变,也会跟郑老汉一家一样的。”
进了庄子,李世民和承乾也还都有些闷闷不乐。
“怀玉,你觉得朝廷该怎么做?”
武怀玉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太大,不好回答。
“臣以为一切根本还是土地和税制,”
均田制听起来很美好,但在北朝时战争频繁,人口损失严重,土地很多,有条件均田授地,甚至那时连耕牛和奴婢、妇人,也都能分到地,但如今大唐天下一统,均田制却不好实行了,甚至在隋朝时就有严重问题了。
“陛下,臣之前为度支使,派人清理户籍田亩,发现大唐地主官僚占总人口不过百之六七,但所占土地却占全部田地的百之六七十。
其中占总人口不过千之二三的大地主们,占田却达百之四五十。
均田制下,真正能够一丁百亩足额授地的,少之又少,多在人少地多的宽乡,关内中原腹心,尤其是城郭近郊,只有少部份占田三四十亩至五七十亩,已经属于中上户,是富农了。
多数只占田三五亩或二三十亩,主要是靠佃租为主,属于半自耕农,生活还所有保障。
天下还有四成的人口,其实无地,一部份在城市坊郭从事手工业等,绝大多数散居农村,以租佃土地为生。
这些无地者,身份也多不入籍,逃役脱籍浮寄于乡里,依附于世家豪强,也称之为逃户、隐户,又或地主豪强的部曲、佃户。
如郑老汉他们国初,是有机会回原籍老家,或是就地落籍,甚至还有机会均田分地的,但他们基本都拒绝了,
理由老郑也说的清楚,在关中分不到几亩地,能分的地多点就得迁去边地,老郑他们又畏惧边地苦寒,害怕蛮胡,而且迁移也不易,更重要的是入籍授田后就得服役纳税了,而税赋并不轻。
要是留在关中分的地不多,但税赋却都是一样多,不如给地主家做佃户。
所以说到底还是均田制现在问题严重,土地大多在贵族世家地主豪强们手中,他们占据六七成的土地,还有少部份是自耕农或半自耕农,地不多。
另外就是朝廷也有许多职田、公廨田,什么勋田、皇庄等,也占据了很多田地,
这就导致均田制也就是开国初时分了几次地,后面就没地可分了。
所谓一丁百亩地,八十亩口分、二十亩永业,也就是个大饼。哪怕是最初运气好赶上了,分到地的那些人,死后这地其实也很难说真能如实缴还口分田,因为人死了也还有儿孙,这地实际上仍是继承了。
而且每次分地,是有部份为永业,死后也不上交的,那么一次次分下去,最终就没地可分了。
也有些最初分了地的百姓,因为负债等原因,最后违规把地卖了,被地主豪强所兼并,比如武怀玉刚来的时候,在白鹿塬上遇到的武成一家,他家原本就分到几十亩地,但后来都让他卖掉了。
均田制其实已经推行不下去了,有名无实。
而朝廷的基本税制却是与均田制挂钩的,一丁授田百亩,然后才有一丁租两石、绢两丈,绵三两,服役二十天。
有这百亩地,那税赋负担还可以,但没有这百亩地,或不足百亩地,实际税负自然就提高了。
要是彻底无地,还入籍为课丁,那这税赋可就压力巨大。
这些租调,起码得四亩地的桑麻粟麦产出才够,还要加二十天的免费劳役,如郑老汉这样靠租地为生,收成还要上交一半,那这租调的负担就得是佃地八亩的收益分成才够。
“均田制难以实行,租庸调制更不适应现状了。”
李世民看着怀玉,“你之前为计相时,曾跟朕提过两税法,用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你觉得现在有条件推行吗?”
两税法取代租庸调制,最大根本不同,在于现行租庸调制是以丁为基本单位征税,有丁就有税赋有役,但两税法不同了。
两税就是户税和地税,户税的征税标准不分主户客户、壮丁、中男这些,只按当地资产、土地,划分贫富等级来征户税。
然后地税,就是如现在的义仓粮,按田地等级、数量,按亩征收。
户税地税又按夏秋两季征收。
两个税法区别巨大,但好坏也很明显。
租庸调制按丁征,征税简单,尤其是在国初动荡之中,更好操作,而两税征收前提是得先调查清楚资产划定好户等,清量出准确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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