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学习魔法(1/2)
来到图书馆之后,蓝诺就凭借着自己强大的记忆力,飞快翻阅这里的图书,不管能不能懂,先记住再说。
于是乎,蓝诺在阅读的过程中,整个颅骨都在胀大,头部的大小看起来是常人的两倍,也好在他带着兜帽,这才不会显得太过诡异。
即便如此,如果有人去触摸他的脑袋,也会感到一阵烫手,那是脑内的生物计算机高速运转,消耗大量能量产生的热。
这个阶段的蓝诺是不挑书的,趁着这一次的机会尽可能记忆更多的内容,等到预演结束之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理解复盘书上看到的内容。
甚至于,这些知识完全可以由蓝诺们在灵笼世界进行实践,在取得成果之后,再通过预演,将成果的信息传递回来。
通过各种手段潜入学院,终究还是太浪费时间了,十五分钟的预演,基本上要有五分钟用在赶路上,剩下的十分钟,才能在图书馆中浏览。
重复的赶路过程,才是最为枯燥的,每一次都要变成猫头鹰,飞到特定的地点再变成人,之后再迅速赶到图书馆,这个过程重复上千次,几乎把人逼疯。
“得想个办法获得出入霍格沃兹的权限,不然每次去图书馆都要这么折腾一次,迟早要折腾的神经衰弱。”
漫长的预演时间一点点度过,蓝诺用在赶路上的时间,就足足有三十五天,而在图书馆中的时间则只有七十天左右。
这个过程中他记录了太多的知识,以至于预演结束后,一阵头昏脑胀,庞大的记忆从灵魂反馈到大脑,大量的信息录入,如果不是他将大脑改造成生物计算机恐怕足以将他逼疯。
蓝诺在梳理了一遍自己记忆中的内容后,再次开启了预演,这一次就不再是单纯的记忆了,而是学习和理解刚才自己背下来的这些东西。
足足三千本书的内容,可不是一次预演就能学完的,但同样的,这丰富的知识,绝对值得一次次预演。
“嗯……魔杖这东西对于巫师来说似乎异常的重要,绝大多数巫师在没有魔杖的情况下,是没办法使用魔法的,只有少数天赋异禀的巫师能在没有获得魔杖的少年时期,就拥有稳定的施法能力,就比如汤姆里德尔,或者说是伏地魔。
我现在这个状态,理论上并不能使用魔法,也就是我的身体或者灵魂并不是那种天才巫师?也不对,如果用修真功法,我同样可以做到许多用魔法才能做到的事情。
总之我现在需要一根魔杖,来验证我学习的这些理论知识。”蓝诺能够理解绝大多数魔法知识,但目前的他很难进行实践,一方面是缺少魔杖,另一方面是缺少材料。
不过单纯就理论而言,他已经足以被称为霍格沃兹目录了,脑海里有三千本魔法书……已经凑齐魔法禁书目录的零头了。
在施法方面,蓝诺或许还缺乏经验,但在魔药学方面,他现在已经是大师级别的人物了,不只是因为他看了大量魔药学方面的书籍,知识储备堪比这个世界的教授,更是因为修真功法中,关于炼丹制药这方面的记载,比起魔药学还要完善的多。
现在到了该实践的时候了!
蓝诺默默离开霍格莫德村,随后在无人之处腾空而起,浑身喷出高速气流,朝着南方急速飞去,在他的体表,鳞片就像是变色龙一样,为他涂上了一层光学迷彩,地面的人几乎无法发现天空中飞行的他。
以战斗机飞行一般的速度,一个多小时后,蓝诺就回到了伦敦,找到了破釜酒吧。
“看来我应该并不是麻瓜,毕竟麻瓜应该看不到破釜酒吧。”蓝诺走进酒吧,他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什么人的注意,就像其他人一样,蓝诺也来到了一面墙壁之前。
对着墙砖敲打两下,就看到墙砖朝着两侧缓缓敞开,露出了一条通往魔幻风格十足的街区的通道,这里就是巫师界著名的商业街,对角巷了,街道上川流不息的全都是巫师,还能够看到诸多魔法生物。
蓝诺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刚刚他没有用魔杖,只是用手指去敲打砖墙,但还是开启了这条通道。
“看来我其实也有不用魔杖施法的能力,之前没有成功是因为我对魔咒太陌生了吗?”蓝诺率先来到了一家装修十分古朴的店铺。
奥利凡德家族被誉为整个英国最好的制杖家族,蓝诺很想知道,除了制杖家族,对角巷里还有没有贩剑家族,有的话刚好可以凑一对。
店铺的生意看起来并不太兴隆,奥利凡德显然并不懂得做生意的道理,他卖出去的魔杖都太适合使用者,太耐用了,一根魔杖几乎能用一辈子,这样又怎么会有回头客呢?
蓝诺估摸着,如果巫师界与外界接轨,要不了多久魔杖就会像智能手机一样,加入消耗品的行列,新的制杖人甚至会为了让魔杖不那么耐用,特意设计一些容易损坏的结构。
蓝诺是此时店铺中唯一的顾客,而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一名爆炸头的白发老头正从上面走了下来,看那发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爱因斯坦。
“这位贵客,您的魔杖是坏掉了吗?如果只是坏掉了的话,我推荐您尝试一下修理,第一个选中您的魔杖,往往就是最适合您的。”
蓝诺摇摇头:“不了,我还没有挑选过属于我自己的魔杖。”
“那好吧,请跟我来!”小老头带着蓝诺进行测试,他会为每一位顾客挑选最适合的魔杖,对于巫师来说并没有最好的魔杖,只有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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