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洪峰接案三原则(1/1)
洪峰接案有三个原则:
第一,他要对案情需要做足功课,看官司在法律上有几分胜算?明摆着是个输官司,他不会傻到为几个钱而牺牲自己的江湖声誉,砸掉自己的金字招牌。
屈楚生的官司究竟输在哪里?是输在法律上,还是输在关系上?如果是输在法律上,那还得弄清是输在证据上还是输在法律程序上?如果是输在关系上,那要搞清楚是输在法院内部关系上还是外部关系上?案子本身是否有破绽?证据和程序上是否有漏洞?如果翻案,从哪个地方切入,是从证据上着手还是从案件承办人身上打开缺口?办案人员是否有软肋?自己有几分胜算?还有,除了官司本身,官司中人,除了原告还有被告,被告的代理律师以及案件的承办法官,相关主管领导他都要研究。
因为要打翻案官司,就得要破别人精心设下的局,要破别人的局,那就得从证据和关系这两方面着手。因为没有新的证据,翻案官司无从打起。取证有无突破可能性?对方的关系怎么回事?自己有什么关系可资利用?这些个状况没搞清楚,洪峰不会接案。【92ks. 】洪峰要的不仅仅是业界的声誉,还要效率,与其无谓地浪费时间,那不如不接案子,为贪几个小钱而误人病的庸医是他最为痛恨的,他也不屑于这么做。另外,要打翻案官司当然还需要风险评估,因为翻案的难点往往不在法律适用的本身,矛盾焦点也不仅仅限于原被告之间,因为办案机关已经掺和进来,律师参与进来,官司已经由两方输赢变成了多方的博弈。
所以江湖传言洪峰接案必有胜算就是这个道理,其实不是因为洪峰接了案这个案子才有胜算,而是因为洪峰判定这个案子有胜算他才接。在这个问题上他有过教训,所以同样的错误他不会犯两次。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不少律师,等米下锅,不管什么案子才收钱再说,官司打赢是自己的能耐,官司输了,是法官的问题。
这两天洪峰何以不见屈楚生?因为他还在等两份证据:一份是委托武祖长取的屈楚生案的关联官司的承办法官西a区法院副院长余水清之子的房车等财产情况的证据,一份委托赵班所取的屈楚生案幕后律师印常青的妹夫临港市政法委书记李松青的情妇赛丽丽所开的宝丽公司的相关证据。这两份证据虽然并不是屈楚生案翻案的直接证据,但是间接证据,因为屈楚生案子的翻案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他的保护伞。
根据洪峰掌握的情况,印常青之所以在临港法学界横行霸道,有恃无恐,无非是仗着有一把足以遮天的保护伞。印常青在临港政法界确实关系盘根错节,树大根深。印常青的连襟余水清,现为西a区法院的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印常青有两个妹妹印金桂,印银桂。他的大妹夫李松青,现为临港市政法委书记。李松青的表弟肖国清现为市检察院渎侦局长。印常青的小妹夫姚永清,现为南s区公安分局局长。姚永清的弟弟姚和清现为北d区司法局副局长。单此六青,已经是占全了临港公检法司,所以印常青的亲戚圈子完全可以称之为政法之家。要是把这六青的亲戚、朋友、战友、同学、同乡等等以及他自己几十年在政法系统经营所积累的人脉再算起来,这张网那就更加枝繁叶茂,只手遮天。
临港六青以印常青的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但是生财方面也是各有神通:印常青开着律师事务所,手里有几十个法律顾问单位;余水清虽然是个典型的汪洋湖式的法官,住的是单位的房子,儿子结婚也是在单位的房子里安的家,实际上他儿子在南s区另有一套婚房,而且儿子名下新添了一辆车子,这房车的来路与屈楚生的案子是否有联系,值得怀疑;李松青在京都开了一家宝丽公司,公司现由其情妇下半身诗人赛丽丽经营,宝丽公司挂名是个电子公司,其实根本不做电子业务,而是李松青捞人的洗钱公司;肖国清是临港一家五星级皇城大酒店的隐形股东;姚永清靠赌桌上吃矿老板的孝敬发财;姚和清管普法教育,卖普法书是他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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