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苍蓝猛兽与最靓的仔(1/2)
“这次亏大了。”
花了近百万两请客,结果遇到四条毫无斗志的咸鱼,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看着账户余额已经掉到了八位数,姜叶的心都在滴血,只够买三四个阿斯玛了啊。
目前他的收入来源,电视台与影院的票房分成占了大头,其次是鸣人外卖,最后是再不斩与白的租金。
杂七杂八的加起来,每个月差不多在四五百万两,而花费却是十倍左右,就这还有很多东西舍不得买。
“不知道第十班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人代替。”
虽然没达成目的,不过阿斯玛也很认真的表示,会向身边的朋友推荐一下,但成不成他无法保证。
姜叶寻思着适合的人选,与第十班关系最近的应该是夕日红带领的第八班。
“红,嗯,想不到她有什么愿望,小樱应该与井野一样,至于牙,我记得那小子好像想当火影来着。”
想想就脑壳疼,小樱的梦想就算实现,也无法说明什么,而牙的梦想,把他培养成火影的代价太高了,得买挂!
他需要的是一个成本低,效果显眼的梦想!
“凯?”
脑海中蹦出一个西瓜头男人对着他笑,牙齿闪闪发光。
“咦,凯能有什么梦想?”
凯无疑是个不错的人选,行为高调,惹人注目,非常适合做代言人,就是想不出来他能有什么梦想。
总不能是打赢卡卡西吧。
“不想了,脑壳疼。”
姜叶起身伸了个懒腰,看着已经黑下来的天色,准备关门休息,然而就在这时,眼角余光捕捉到了一道人影,就这么静悄悄的站在他旁边!
“嘶!”
他被吓的一个激灵,连忙倒退三步,当看清对方后,这才拍着胸口松了口气。
还好,是个人!
“拜托,你难道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
“我已经来了一个小时,只是你没有发现。”
少年的声音中带着不满。
姜叶惊了:“一个小时?你一直站在这里?”
“没错,是阿斯玛老师推荐我来的。”
少年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自我介绍道:“我叫油女志乃,是第八班的成员。”
“油女志乃?”
姜叶有点懵,怎么感觉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过,等等,这家伙不是十二小强之一嘛。
嘶,存在感可真够低的。
“坐!”
笑容在脸上绽放,有总比没有好,何况油女也是木叶实力靠前的大忍族。
“情况你应该知晓了吧?”
“嗯,所以我才会来这里!”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提高存在感!”
志乃压抑着怒气:“不管做什么事,我总是会被忽略,所以我想让所有人都注意到我的存在!”
看完电影,所有人都在议论着情节,唯独把他排除在外。
吃饭时,店家总是忘记他的那份。
甚至做完任务时,红老师与小樱和牙经常会忘记他,三人有说有笑的回村子。
委屈!
生气!
总是被人忽略的感觉极为难受,所以当听到万事屋可以实现梦想时,他立刻赶了过来!
姜叶眼睛亮了,好家伙,太贴心了有没有,这就是成本低却效果明显的梦想啊!
“所以,你的梦想是成为全村最靓的仔?”
“没错!”
志乃用力点头,压抑到极致的心情需要释放,他现在渴望着到哪都万众瞩目!
“很好,万事屋就缺你这样的人才!”
姜叶热情的将志乃拉到办公桌前,心念一动,一份崭新的合同出现在桌面上!
“看看吧,没问题我们现在就签约!”
甲方:万事屋
乙方:油女志乃
双方于木叶历62年1月16日签订以下契约。
一: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提高其存在感,让相遇的其他人无法忽视乙方的存在。
二:合同期间,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的安排。
三:甲方不可以借助委托的名义损害乙方权益。
四:提高存在感后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完成委托后,乙方需要担任万事屋代言人,配合甲方的宣传活动。
六:合同期限为一个月。
.......
十:一切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志乃仔细看着合同,感觉没什么问题,没有犹豫,直接签上自己的名字。
“现在,我们该怎么做?”
“让我思考思考,你先回家休息,明天早上再过来。”
姜叶没有立刻答复,他要想想哪种方式的性价比最高,还得保证效果显着才行。
志乃微微躬身:“那我先回去了,多有打扰,还请见谅。”
“哈哈,甭客气。”
将志乃送出万事屋,姜叶高兴的正要关门,一道墨绿色的身影带着滚滚浓烟而来!
“等一下,别关门!”
西瓜头,粗眉毛,身穿绿色紧身衣的可怕男人狂奔而来,最后停在万事屋门口!
木叶的苍蓝猛兽,迈特凯!
阿凯露出标准的微笑,牙齿闪闪发光:“老板,事情我已经听阿斯玛说过了,恰好我有一个梦想需要帮助!”
“你也有梦想?”
姜叶先是一怔,随即大喜过望,这是双喜临门啊!
“进屋,坐!”
对比志乃,迈特凯的影响力与话题度无疑要高很多,木叶谁能不知道苍蓝珍兽的大名。
凯,更适合成为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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