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失踪的小孩(1/2)
果然,有肉吃对这汉朝的老百姓的刺激还是蛮大!特别是现在又是兵荒马乱的汉末,估计这群老百姓那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p
肯定有读者会问,竟然野外可以捕猎和捕鱼,那为什么老百姓平常不去捕一些野味来改善一下生活呢?/p
大家不要忘了!这时代可是在汉朝,那是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当地平常百姓的活动半径就是几里而已,他们不可能走很远的。第二,虽然是野外,但是很多地方,都已经被当地的地主豪强给霸占了。没有经过人家的允许,你去人家地盘打猎试一试!就算当场把你打残废了,那到时官府也不会帮你的。再者,现在的农民苛捐杂税和徭役任务十分繁重,他们根本就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打野味!再说汉朝时的器械和工具都不是很完备,想要去打猎,没有几十人的人力,估计连毛都捕不到。你想,一个农民去哪叫上几十人,就算同村地约好,都能放下一天的活计,那本地的亭长会同意几十人的武装在外晃悠吗?/p
所以,总总原因,才导致野外虽有肉食,可是普通的老百姓也是望肉兴叹啊!/p
可千万别跟我扯什么晚上偷偷地去捕猎!这个时代由于营养跟不上,普遍的人都有夜盲症的症状,一到天黑,那是神马都看不见了!更别说晚上去野外捕猎了!/p
那现在为什么又可以呢?/p
废话,现在不是黄巾起义嘛!各地的地主豪强全部都圈缩在自己的坞堡当中不敢出来了。现在野外已经是野兽的家园,没人管了啊!现在这三千人,正好也是无地无产无政府的三无人员,这干柴遇烈火,那当然是一拍即合!/p
午饭过后,人员很快就分配好了!只要能动的,那是全部出动。会捕鱼的一起去颍水边上,不管是下河徒手抓鱼,还是拿木棍插鱼,或者用泥巴木枝建出一个小水坝圈鱼。只要能得到鱼,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是可以。而另外一批人了,就去山岭灌丛里打猎!只要能吃的,全部给逮来!而剩下的妇女和大一点的孩童,也不能闲着,资源要充分利用起来嘛!游志安排他们全部散出去采摘野果野菜,反正就算什么也没找到,最起码也要找点木柴干枝回来烧火用。/p
而游志带着他那柄破铁剑去河里帮忙捕鱼,二狗则跟着一群捕猎能手去野外捕猎,妇女儿童就自由行动,全凭各自本事。现在营地就只留书吏王和照看着留营的老弱病残。/p
话不多说,两个时辰过去了(一个时辰是现在的两个小时)。渐渐地散出去的人们都成群结队的慢慢归来。有的欢声笑语地拿着猎物回来的,也有的垂头丧气地只抱着一堆柴薪回来的!总之形态各异,好不热闹。/p
游志很尴尬,在水里拨弄了半天,啥也没抓到,不过搞笑的是,游志竟然在河边的水草处捡到了一只大王八。这王八虽然名字不好听,但确实也是很补的肉类。游志决定把这只王八炖个汤来喝一喝。“这十多天累死太多脑细胞了,必须好好补一补!”游志心想。/p
二狗就稍微好一点。竟然被这小子走了狗屎运,抓了一条大青蛇,还外加一只大野鸡。为啥这好事会落到二狗的头上。后来游志才知道,敢情那大青蛇正缠住那只野外撒欢的大野鸡。两物正在殊死搏斗当中,正好被这二狗撞上了,所以才捡了一个大便宜。/p
天色渐晚,飞鸟归巢。正当大家其乐融融地准备晚上大快朵颐之时。突然人群之中有几家人惊呼喧闹着:自家的小孩外出竟然还未归来!/p
这可都是“早晨七八点钟的太阳”,“祖国”的花朵。这等大事,游志他怎么能不过问呢!/p
由于事情突然,游志首先稳住了这几家人的情绪,然后问清了原由。/p
原来这几家失踪的小孩是一起结伴同行,朝北面方向去采摘东西的。因为都是未归,那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这人命关天的大事,游志他可不得不重视起来。于是当即就组织起人手,往北面来个撒网式地搜寻。/p
游志的这群队伍驻扎的地方很有特点,南靠颍水,北挨着黄河,西面是五岳中的嵩山,再往西就是帝都洛阳。可以说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游志心想:”莫非这风水宝地吸收日月精华,孕育出珍禽猛兽。把小孩给叼走了!”这么想着,游志突然想起当年读高中之时,鲁迅写了一篇名叫《祝福》的文章。这文章讲的正是一个名叫“祥林嫂”的农村母亲的故事。她那感人的故事,游志现在想想都还想流泪。/p
这祥林嫂年纪轻轻的就守寡,婆婆在重债逼迫和卫老二的怂恿之下,便将她(祥林嫂)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祥林嫂不愿再婚,于是逃至鲁四老爷家帮工,数月后被卫老二发现,于是抢至山中与贺老六成亲,婚后生子阿毛。不久,贺老六贫病而亡,孩子阿毛又被狼给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鲁家帮工。但因她两次守寡,便被人认为是不祥之物,深为主人所厌恶。/p
祥林嫂畏惧死后受罪,遂将积蓄两年的工钱,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赎“罪孽”。然而仍被鲁家人撵出,沦为了乞丐,终于在一个除夕的夜晚,倒毙在风雪之中。/p
这个故事好像给了游志一种心理暗示,这群孩子估计是被野兽给叼走了。你想,解放前农村都有这种事情发生,更何况是两千年前的汉朝呢!/p
不管怎么样,游志还是振作精神。心想: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定要把这群小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