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学医苦乐,京城许家(1/7)
宝镜本来是抱着纯欣赏的目光在看秦云峥,景美人俊,比后世的数码高清电视还给力。但一发现秦云峥脑回路和正常人不同,宝镜就有点不自觉躲他。直到接下来的几天,秦云峥再没提过那话题,宝镜才渐渐放下心来。
是开玩笑就好,吓死她了。
秦云峥是开玩笑吗?当然不是。他不提,并不是像宝镜想得那般是一时玩笑,而是性格如此。反正话说出口了,你听不听信不信他不管,只要他自己照做不就成了?
冯堂带着祁震山外出采药,一走就是两天没踪影。
就剩下宝镜两人留守,她不得不负责起两人的一日三餐。夏天的山林中是不缺食材的,竹楼和石屋中都存有米油,宝镜要做的就是把饭煮熟。
冯唐的菜园子里的白菜正水灵鲜嫩,可也不能一天三顿吃白菜吧?单独相处过了,宝镜也留心秦云峥的一举一动,对方有些动作有几分熟悉。
像谁呢?像穆清远。
秦云峥比穆清远有男人味儿的多,可架不住他们的某些神似,有些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一夜咋富的暴发户们再模仿都领会不了精髓。秦云峥吧,就是坐在小破石桌上吃着炒白菜,也给人感觉是在国宴与领导人用餐。他的用餐礼仪无可挑剔,吃饭时一点异响都没有,一些男人吃饭时爱吧唧嘴,可能还剔牙打嗝,这些怪习惯不可能出现在秦云峥身上。
吃饭的气氛好压抑,宝镜想凑趣两句吧,秦少校贯彻的是“食不言寝不语”的教养,宝镜说得两句秦云峥没响应,忽然后知不觉反应过来,不免就有些表情讪讪。
重回一次了,她是不是装小孩子装久了,连这么浅显的礼节坚持都看不出来?要不是宝镜脸皮够厚,非得羞愧将头埋到桌子下。
“我洗碗。”
搁下筷子,秦云峥终于回复了宝镜一句。
宝镜偷偷松了口气,她可真够给爸妈丢脸的,没办法,她打小生活的环境并不讲究这些,和秦云峥相处,真的很有压力。
秦云峥就没太往心里去。
秦家吃饭的确就是那气氛,除了他妈偶尔会趁着吃饭时唠叨,秦家的男人都习惯了用餐时沉默。
秦云峥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他在部队还有许多来自天南地北家庭背景不同的战友们呢,一起吃饭,各自的习惯都不同,秦云峥又不是想当孤家寡人,至于管那么宽么。
他就是看出了宝镜的窘迫,才提出要洗碗。
洗碗他也是会的,部队里吃饭,都是自己的餐盘自己负责洗,别说他只是少校,将军也得起好带头作用。
秦云峥出身应该很好吧?做派和穆请远如出一辙,张卫华透过口风,穆家人官儿做的可不小。
秦县长是堂叔,那秦云峥家里,会不会更不简单?这些念头从宝镜脑子里飞快闪过,她觉得自己也挺现实虚荣的,秦云峥说要报救命之恩,她就真的能改变命运的寄托在别人身上么。不管秦家再厉害,前世今生,她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啊。
两天了,清炒小白菜吃到想吐。
宝镜琢磨着是不是要去林子里寻寻蘑菇之类的改善下菜品,可她有的几手厨艺,还是上辈子被迫出摊时学的,辨认野生食材这种技能,就没有点亮啊……蘑菇好吃,她怕不小心自己毒死自己。
只有抱着希望,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秦云峥。
后者点头表示理解,转身钻进了林子里。过了不到一小时,秦云峥回来,没有采到什么蘑菇,反而提着两只收拾干净的野味。
“是野兔子?”
宝镜大喜,没有蘑菇就没有呗,蘑菇再好也是素,野味是荤呢。
宝镜脸上的笑容太灿烂,秦云峥的心情也不由变好了。小丫头不仅心肠软,爽快,还很容易满足。不就是两只野兔子么,以他的身手并不难抓,野外演戏和出任务时,他还放倒过獠牙尖长体重两三百斤的野猪。
“今晚吃红烧兔子!”
宝镜心情愉悦,想先将兔子肉腌上,秦云峥耳垂微动,将视线投向了林子。
两个老头儿背着满满竹篓的药材,祁震山拨开挡在身前的树枝。
“今晚有口福了,吃了两天干粮,老头子都快吐了。”
硬邦邦的馒头哪里好吃了,山里的泉水甘甜,也不能喝水饱吧。祁震山一听说有红烧兔子肉吃,可高兴了。
“师傅,冯前辈,您们回来了。”
宝镜赶紧将兔子肉放下,跑进竹楼倒水。
秦云峥上前两步,接下两个老人身后的竹篓。冯堂可没有半点感激,他是为了谁去采药的,就是为了秦云峥和祁震山,祁震山吃点苦是活该,秦云峥的举动则是必须的。
“您们两位辛苦了,先喝点水吧。”
宝镜很狗腿,祁震山享受着徒弟的孝顺,心满意足道,“晚上的兔子肉多放点辣椒,这两天嘴里淡的怪没味儿。”
冯堂冷哼,“兔肉生燥,和你们二位的汤药药性相冲突,特别是你祁震山,要忌辛辣。”
他说的两位,当然是祁震山和秦云峥。
秦云峥无所谓,祁震山就有意见了,“老冯,先给小秦治,人家要赶着回部队报到,我不急,反正要陪徒弟在山上呆三年。”
不管怎么说,先得把徒弟孝顺的红烧兔子肉吃到嘴再说嘛。
冯堂不和他争辩,丢下一句“不治就滚蛋”,跑去侍弄药材。
宝镜发现她师傅一和冯堂呆一块儿,什么睿智啊,上位者的霸气啊就会通通消失,精神状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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