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1.第1721章 【亚司】搪塞的好借口10(1/1)
但此时此刻,却不失为一个搪塞的好借口。
“你打算自己带孩子?”上官亚司挑眉,表情微微有些讶异。
还以为,烟华冷淡的性格,会孩子一生下来,就直接丢给保姆带呢。
上官亚司还在想,要是烟华真这样做了,自己该怎么办呢。
“难不成你想把孩子送走?”烟华蹙眉。
她听说,烈火集团的小娃娃,一出生,就会被送走,去接受各种训练,为接管烈火集团做准备。
孩子刚生下来,就要被送去接受训练?
这个变态的规则,是谁定的,烟华一点兴趣也不没有。
烟华只知道,她不会、也从来没有打算遵守。
她的孩子,一定要跟在身边才行。
那些严酷的训练,烟华亲身经受过,知道有多苦——
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接触。
当然,身为烈火集团的一员,不可能逃避掉未来的责任。
烟华也没打算,让孩子逃避。
她已经想好了,孩子带在身边到十岁,再送他去接受训练。
十岁把孩子送走,已经是烟华的极限。
再小,烟华绝对不接受。
上官亚司要是敢有意见,她就直接离婚。
上官亚司一眼就看穿了烟华的想法,勾了勾唇,浅笑,“没有,孩子自然是要留在父母身边比较好。”
一生下来就要接受训练这个规矩,是上官开订下的。
他们这一代,就是在上官开严酷手段下挣扎过来的,完全没有童年,一片黑暗——
他和上官烈,最早杀的,是七岁。
别的孩子还在跟小伙伴们打闹玩泥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冷血到,可以面不改色地杀人了。
如果不是父母都很慈爱,三五不时地把他们领回来感受下家族的温暖,恐怕他、上官烈、原仰、雷鸣……等人,都会成为上官开的傀儡,没有感情的杀人工具。
上官开死后,上官亚司就和上官烈几人详细地讨论过这个规定,一致觉得这种规定,没有存在的必要,全票通过,废了这条规定——
他和上官烈,都不会强制地要求孩子去做什么。
他们想继承烈火集团,那就继承,要是不想,可以自由地去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
那么多孩子,只要有一个,愿意继承烈火集团,就足够了。
当然,废除了上官开订下的规矩,不强迫新的一代一定要接管烈火集团,并不代表,他们不需要接受任何训练。
烈火集团财大势大,树敌自然也多,防身功夫,肯定每个人都要学——
只不过,受训的年纪,从刚出生,压后了十年而已。
烈火集团最新规定,所有的娃娃,十岁的时候,必须进入佣兵学校,接受各方面的训练。
为此,上官亚司和上官烈,重新整顿了佣兵学校。
一方面,是让烈火集团的下一代,能够接受到最好的训练。
另一方面,则是为烈火集团培养新的人才,随时准备接替有娃娃不愿意在烈火集团工作的空缺,确保烈火集团和龙门能够正常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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