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好友重聚(1/2)
西征队经历了重创以后,继续向西行进,走走停停经过了三天以后,迎来了后续补给队。
当我看到补给队的领队是,不禁皱起了眉头,而胖子却是非常的欢欣鼓舞。
领队的花公子是我和胖子的朋友,但花公子的个性太过于开放,十分保守的我老是嫌他经常带坏胖子,所有见到他便感到忧心,对他的到来并不感到十分的欢喜。
花公子的父亲是富商,而他从小也是受的高等教育,听说都到了博士学位,具体那是什么学位,我也不是很了解,反正就是高级知识分子。
我是实在想不通,像他这样衣食无忧又有学问的人,干嘛非得在险恶的倒斗手艺人的圈内插上一足。
曾经,我忍不住好奇,问过他这个问题,结果他竟然回答说:是为了体验刺激。
听完这句话,估计那些为了生活,不得不踏进倒斗这个险恶圈子的人,非得揍死他不可。
査五爷热情的欢迎远道而来的花公子,我则是并不太高兴的对他说:“花花公子到处寻花问柳,日子过得有滋有味,非得跑来这穷山沟,大沙漠来遭罪干嘛?”
花公子笑着对我说:“当然是怕你和胖子bothe寂寞,才好心来陪你俩!”
我没好气的说:“我可不用你陪,有你在我身边,我怕人家以为我是cǎi_huā贼的同伙。”
花公子听完,立刻哈哈哈大笑着说:“文bothe,你不要一见到我,就失去了你脸上的虚假笑容,走,咱们找个地方喝酒叙旧去。”
说完,不由分说便拉着我和胖子,往一处低矮的帐篷走去,然后回过头对査五爷说:“五爷,补给队就交给你了。”说完。直接把我和胖子,推进了帐篷内。
我们三个进入一处临时搭建的低矮帐篷内,花公子便从他随身带的包包内,掏出两瓶红酒。分别递给我和胖子。
我看到他放在地上的包,是个长条形的手提袋,于是问他说:“你把你老婆带来了。”
花公子立刻点点头,然后拉开背包拉链,一挺赫克勒-科赫p-1德产自动步枪。安然的躺在了提包内。这种步枪,是为了对付多名恐怖分子为目的而设计出来的狙击步枪。
枪管特制加长,加重,扳机组件可从手枪握把处取出,扳机力可调,枪托可根据个人的需求,在各种方向进行调节。装备带标尺分划的6x42瞄准镜,300米的射程发射50发子弹,散布圆径不足8cm,还配有低噪音的助推器。号称是全世界最精准的半自动步枪。
而且听说此枪制造价格高昂,大约要十万人民币,而且数量非常有限,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枪。
我对这种枪是一窍不通,之所以会这么了解,都是因为听花公子不厌其烦,反复的吹嘘他的宝贝,听得我耳朵里面都生茧了,自然而然就对其十分的了解了。
胖子也是武器爱好者,一直非常羡慕花公子的这只狙击步枪。他看到背包里面步枪,便在一旁咂嘴道:“有个有钱的老爹就是好。”
花公子听完,便笑着对胖子说:“bothe,你的个性。不适合配备这种枪,冲锋枪才适合你的个性。”
花公子这话说的对,狙击手一般都要好像隐藏在泥潭如枯木的鳄鱼一样,猎物没有出现前,全身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戒,内心却要平静如水一般。千钧一发的机会出现之时,才能如同蓄势待发的毒蛇一样发出猛烈的一击,速战速决毫不迟疑。
而且出手之后,就要迅速的转移阵地,以免因为暴露自身,而成为目标,被躲藏在暗中的其他敌人给干掉。
胖子大大咧咧的性格,的确不适合当狙击手,他没那个耐性,正如花公子所说,胖子比较适合拿着冲锋枪,一马当先的冲在最前线。
我见花公子又要开口炫耀他的宝贝,就急忙晃动手中的酒瓶说:“来荒漠,你怎么会想到带这种酒来?”
胖子在一旁也开口说道:“就是,我和老郑都喝不习惯这种酒,酸了吧唧,有什么好喝的?”
花公子笑着从包里拿出红酒开瓶器,拔下一瓶红酒的软木塞,然后对我俩说:“这酒得含在口中慢慢品尝,我喜欢它的情调。”
胖子拿着酒瓶,对着瓶嘴直接灌了一口红酒说:“什么情调,我就觉得东北的二锅头比它有情调,火热的情调。”
不只不觉中,我们三人就把两瓶红酒都干了,胖子竟然还意犹未尽的嚷着再开一瓶。
花公子这时向我问起了营地被袭的事情,我便对他详细的讲述了一遍,大大的夸张了我和胖子的英勇智慧。
花公子笑着赞扬说:“你俩可真有本事。不过这趟旅途,也太刺激了。”
我对花公子说:“你要是这么想,我劝你早点回去。我们现在可是都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进了昆仑山境内,分分钟钟都会投入死神的怀抱。刺激,是最要不得的东西”
花公子刚想要说些什么,帐篷的门帘突然被人撩开了,天雨一弯腰走了进来,看到帐篷内有外人,就站在门口对我说:“五哥找你们有事商量。”
我看到花公子不知是因为喝醉了,还是别有目的,微眯起桃花眼,一副色迷迷诱v惑人的表情打量天雨。
我对花公子这种不挑食的态度,心里真是感觉齐了怪了,以天雨现在一副村姑大妈的样子,怎么还有不少人对她感兴趣,难道是在这荒漠中,女人太过稀少的关系。还是花公子天生就爱对女人放电,无论美丑。
我挡住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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