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2)
思归对秋嫣和秋屏礁鲂⊙就肥分愧疚,回去的路上在心里不蚿碓福呵镦瘫Ρ?秋票Ρ矗委屈你们两个了,千万别生我?日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们。给你们打金银首饰,买最上等的云锦,最好的胭脂水粉,以后若是嫁不出去也不用愁,我养着——这最后嫁不出去一说是思归的一厢情愿,秋嫣和秋屏礁龆汲さ貌淮?若想嫁肯定嫁得出。
等回到平阳侯府之后,思归的愧疚之情便被大大削弱,欣喜地发现给太子打工的待遇就是好阿!
上岗的头一天就有人给准备好了干净舒服的住处,二百两银子的花用,听元辰的意思只要差事办得好了,太子还经常会另外有丰厚赏赐,甚至从头到脚的新衣都给准备了两身,簇新的蜀锦长袍摆在床头,针脚细密,一看就是新制的。
思归对此十分满意,比她在葛家当少夫人的待遇好多了。
当然新衣这一方面葛府的待遇并不差,但送到她那里的都是些女人用的各色绫罗绸缎,做出来的也自然是小袄裙子,对襟坎肩,那有这样直接送两套男装来合心意。
思归赶场子一样跑了一天,一身的汗水灰土,于是让人送来热水,关起门,痛痛快快洗了个澡,再换上一身新衣,正在自己上下打量,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有人来敲门,说主子叫他。
思归看看已经黑透的天色,心想元辰不愧是太子身边的人,别看长得五大三粗,其实粗中有细,很会揣摩太子的心思,他早上说太子大概晚上会找自己,果然晚上就来人叫了。
跟着来人去到平阳侯府后花园中的一个暖亭之中,太子正在据案小酌,旁边陪着两个思归如今最不待见的人:平阳候世子赵覃和柳余涵。
思归上前拜见,太子这会儿大概心情还好,指了个座位给她,“我来金陵之前就听说柳余涵柳公子的文采出众,学问是极好的,今日一叙果然不错,柳公子刚才说起你也才思敏捷,更难得是风趣幽默,是喝酒宴乐时最少不得的人物,本宫倒没有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于是便让人把你叫过来试试。”
思归眼角抽搐,还试试,当自己是下酒菜吗,余光扫见柳余涵竟还朝她微微一笑,思归不禁在袖中握紧了拳头,心道这姓柳的别看外表一副斯文样,其实内里坏得流油,难得自己起意想交个臭味相投的朋友,他却两次三番的背后使坏,日后有机会定要揍他一顿出气才行。
不动声色,恭恭敬敬地过去坐下道,“柳公子谬赞了,我哪里有什么才思,不过是在市井中混迹得久了,知道一些民间的村野趣闻而已,喝酒的时候拿出来说说,逗大家一乐。”
太子才子雅士见得多了,其实是不太稀罕的,这时听思归说有民间的村野趣闻,倒是很感兴趣,“你挑两个说说看。”又命人斟了一大杯酒出来,“说的不好要罚酒!”
思归想了想就道,“从前郑国有个人想买鞋,他量好脚的尺寸后直奔鞋店,但到了鞋店他一摸口袋,立刻惊呼一声‘哎呀!我给忘了!’于是急忙回家去。”
赵覃忍不住斜睨他,“太子是要听你说些乡野趣事,不是让你来讲这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郑人买履!”
思归只当没听见,不慌不忙接着说道,“有人立刻拉住他,哈哈大笑,高声道,‘你怎么这么傻!为什么不直接用你的脚去试穿呢?你宁愿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不觉得太死板了吗?人一定要学会灵活变通!’那郑国人怒曰,‘你看典故看傻啦!我家三岁小儿才相信有人会干这种事!拜托,你能放手不能?我是忘记带钱了!’”
故事讲完,柳余涵十分捧场地噗哧一笑,太子想想也跟着笑笑,只赵覃气得咬牙,觉得思归在绕弯骂自己是三岁小孩,偏又反驳不得。
思归又道,“有一日一只白狗不慎落水,正巧有只会游泳的黑狗路过,将它救了起来,白狗万分感激,于是开口对黑狗说了句话。”笑眯眯看向柳余涵,“柳兄学识广博,是公认的聪明人,不妨猜猜看,这白狗说了句什么?”
柳余涵一愣,“难道它说多谢救命之恩?”
思归正色道,“错,它当然只能说出一个字,那就是‘汪’!”摇摇头,“柳兄一代才子怎么会认为狗能说出一句‘多谢救命之恩’这样的话,这哪里是狗,妖怪还差不多。”
柳余涵比赵覃不同,被损了也不生气,微笑道,“正是,正是,是为兄愚钝了。只是你讲的这两个虽然好笑,但好似都没有什么乡野之趣阿?”
赵覃立刻也道,“不错,你自称知道不少村野趣闻怎么说来说去都这些做不得数的东西。”
思归看看太子,只见他笑微微的乐见其成,并没有帮自己解围的意思,只好先请罪,“那都是些粗俗话,市井中人说着玩的,太子面前我不敢放肆!”
太子挑起眼帘微微一笑,狭长的眼睛中流光溢彩,也不知是酒喝得多了,还在因为坐在灯下被灯光映照的,“你说就是,这里只是私下玩玩的场合,本宫不来怪你粗俗。”
思归于是只得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带色笑话,“我去乡间收购农家自织的布匹,一天留宿在一家很穷的人家,那家房子四壁漏风,一到秋冬就冷得厉害,于是爹娘两个便带着小儿同睡一张床取暖。这一日晚间,当爹的兴起,悄悄翻过小儿到了妻子身边求/欢,两人尽兴之后却发现小儿不见了,连忙起身去找,最后发现小儿蹲在了门背后,爹娘心疼,连忙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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